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7批-长宁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技术服务
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7批-长宁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技术服务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第7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长宁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技术服务 | 采购内容:长宁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技术服务 主要功能或目标: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号)等相关工作要求,拟对长宁县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核实,全面查清成果启用前因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形成的非耕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少量已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区分不同情形,建立问题台账,提出分类处置建议,编制整改补划方案,并同步开展数据库更新完善工作。 需满足的要求:1.成果文件应满足结论明确、数据准确、内容完整、论据充分等要求,且应当满足相应阶段的有关规定要求、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同时配备项目所需人员。 2.成交供应商应派出主要负责人参加各项评审会,并负责介绍成果文件。成果文件最终应通过评审和批准,如不能通过,供应商应负责修改、补充完善,直至通过评审和批准。 3.成交供应商应当配合采购人开展成果文件的报批工作,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成果文件内容进行调整、修改、补充。 4.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号)及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3]32号)要求,完成相应成果,并通过部、省自然资源部门审核。 | 150.* | 2024年08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7月16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第7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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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长宁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技术服务 | 采购内容:长宁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技术服务 主要功能或目标: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号)等相关工作要求,拟对长宁县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核实,全面查清成果启用前因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形成的非耕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少量已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区分不同情形,建立问题台账,提出分类处置建议,编制整改补划方案,并同步开展数据库更新完善工作。 需满足的要求:1.成果文件应满足结论明确、数据准确、内容完整、论据充分等要求,且应当满足相应阶段的有关规定要求、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同时配备项目所需人员。 2.成交供应商应派出主要负责人参加各项评审会,并负责介绍成果文件。成果文件最终应通过评审和批准,如不能通过,供应商应负责修改、补充完善,直至通过评审和批准。 3.成交供应商应当配合采购人开展成果文件的报批工作,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成果文件内容进行调整、修改、补充。 4.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号)及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3]32号)要求,完成相应成果,并通过部、省自然资源部门审核。 | 150.* | 2024年08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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