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无人宣传车及车载强声驱散器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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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无人宣传车及车载强声驱散器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某部无人宣传车及车载强声驱散器采购项目意向公告

我部拟采购无人宣传车及车载强声驱散器,现对采购项目进行意向公开,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和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需求计划(含技术指标、商务条件) (略) 上公示。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质疑,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某部无人宣传车及车载强声驱散器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LBTHW-W3018

三、项目预算:*

四、技术参数:

物资

名称

技术参数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无人宣传车

(略) 和无人车上装功能系统及配套设备等:

1. (略) 技术参数为:

最大遥控距离≥3km;

续航时间≥3小时;

最大速度不小于8km/h;

最大爬坡度≥35°;

最大载重≥400KG

最大越壕宽≥80cm

最大垂直越障≥25cm

2.上装功能系统及配套设备可实现自主导航、智能避障、强声喊话、激光投影、高清视频回传、昼夜监控等功能;

免费提供培训服务。

1

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山东

潍坊

车载强声驱散器

包含驱散器控制主机、手持控制器、强声器及配套设备:

大声压级147dB,

强声传输距离≥1公里

强声拒止≥50米;

★可安装固定至猛士车,并配齐全套固定件,色彩喷涂与装备颜色一致,免费提供培训服务;

★设备不支持WiFi功能,不支持WiFi功能的模块,可物理拆除且不影响使用。

2

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国内经济实体,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除外。

(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投资物类别。

六、意见反馈

供应商在对参数提出意见建议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1份(发送至邮箱:*@*63.com),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每个供应商仅接受1个授权人)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部将拒绝接收。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或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扫描件发邮箱方式递交,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

欢迎各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感谢您对我部采购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七、公示时间

1、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9日

  •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地 址: (略) 潍城区

联系电话:*

受理需求意见建议电子邮箱:*@*63.com

联系人:刘工,电话:*

备用纪检监督联系人:王先生

手机:*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山东, (略) ,潍城区,潍坊

某部无人宣传车及车载强声驱散器采购项目意向公告

我部拟采购无人宣传车及车载强声驱散器,现对采购项目进行意向公开,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和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需求计划(含技术指标、商务条件) (略) 上公示。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质疑,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某部无人宣传车及车载强声驱散器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LBTHW-W3018

三、项目预算:*

四、技术参数:

物资

名称

技术参数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无人宣传车

(略) 和无人车上装功能系统及配套设备等:

1. (略) 技术参数为:

最大遥控距离≥3km;

续航时间≥3小时;

最大速度不小于8km/h;

最大爬坡度≥35°;

最大载重≥400KG

最大越壕宽≥80cm

最大垂直越障≥25cm

2.上装功能系统及配套设备可实现自主导航、智能避障、强声喊话、激光投影、高清视频回传、昼夜监控等功能;

免费提供培训服务。

1

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山东

潍坊

车载强声驱散器

包含驱散器控制主机、手持控制器、强声器及配套设备:

大声压级147dB,

强声传输距离≥1公里

强声拒止≥50米;

★可安装固定至猛士车,并配齐全套固定件,色彩喷涂与装备颜色一致,免费提供培训服务;

★设备不支持WiFi功能,不支持WiFi功能的模块,可物理拆除且不影响使用。

2

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国内经济实体,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除外。

(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投资物类别。

六、意见反馈

供应商在对参数提出意见建议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1份(发送至邮箱:*@*63.com),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每个供应商仅接受1个授权人)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部将拒绝接收。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或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扫描件发邮箱方式递交,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

欢迎各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感谢您对我部采购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七、公示时间

1、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9日

  •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地 址: (略) 潍城区

联系电话:*

受理需求意见建议电子邮箱:*@*63.com

联系人:刘工,电话:*

备用纪检监督联系人:王先生

手机:*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山东, (略) ,潍城区,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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