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道路交通标识指引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中心道路交通标识指引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略) 交通标识指引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2024- JKYXZX-W3135)
我部就拟采购 (略) 交通标识指引项目进行采购意向公告,公开征集参数建议,欢迎广大供应商就资格条件、技术参数、预算等提出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略) 交通标识指引
(二)项目编号:2024- JKYXZX-W3135
(三)项目概况:拆除原有交通标识,制作、安装、调试车行指引标识16个,包括车辆余位显示数据对接;停车场位置标识3个,包括车辆余位显示数据对接;潮汐停车位标识3个;人行指引标识9个;智能化导览标识3个。选出实力强、信誉好、价格优的供应商
(四)项目预算:*元
(五)预计采购时间:2024年8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营业执照,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
三、技术参数
(见附件1)
四、商务要求
(一)所有系统自验收报告签署之日起,提供2年免费原厂维保服务,维保期内,*方提供7×24小时电话咨询、技术支持和报修服务;系统出现故障须2小时内提供现场支持服务,并分析故障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必要时提供硬件故障备机。
(二)维保期内每月上门巡访2次,每季度组织一次定期设备检修,检查故障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和实施程序,在听取*方使用意见后,提出改进方案并及时完成工作程序。
(三)维保期内,软件免费升级系统版本、功能模块以及与中心其他系统的集成融合服务(如软件接口等)。
(四)免费维保期满后,续签维保费用不高于签订合同总价的8%;维保付款按照《信息化系统维保项目弹性制付款管理办法》执行。
(五)提供完善的产品培训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略) 具备常驻维护人员,建立定期的软件使用回访机制,提供不间断远程及紧急情况下的现场服务,*方有义务对*方的管理者和操作员提供系统操作培训,能够根据*方的需求对产品进行适当的修改。
五、公式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六、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供应商可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材料递交我部,意见和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意见反馈表(附件2)。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材料将作为我部参数拟制的重要依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七、反馈方式和相关要求
联系人:刘淼
联系电话:010-*
电子邮箱:*@*q.com
(略) 交通标识指引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2024- JKYXZX-W3135)
我部就拟采购 (略) 交通标识指引项目进行采购意向公告,公开征集参数建议,欢迎广大供应商就资格条件、技术参数、预算等提出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略) 交通标识指引
(二)项目编号:2024- JKYXZX-W3135
(三)项目概况:拆除原有交通标识,制作、安装、调试车行指引标识16个,包括车辆余位显示数据对接;停车场位置标识3个,包括车辆余位显示数据对接;潮汐停车位标识3个;人行指引标识9个;智能化导览标识3个。选出实力强、信誉好、价格优的供应商
(四)项目预算:*元
(五)预计采购时间:2024年8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营业执照,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
三、技术参数
(见附件1)
四、商务要求
(一)所有系统自验收报告签署之日起,提供2年免费原厂维保服务,维保期内,*方提供7×24小时电话咨询、技术支持和报修服务;系统出现故障须2小时内提供现场支持服务,并分析故障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必要时提供硬件故障备机。
(二)维保期内每月上门巡访2次,每季度组织一次定期设备检修,检查故障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和实施程序,在听取*方使用意见后,提出改进方案并及时完成工作程序。
(三)维保期内,软件免费升级系统版本、功能模块以及与中心其他系统的集成融合服务(如软件接口等)。
(四)免费维保期满后,续签维保费用不高于签订合同总价的8%;维保付款按照《信息化系统维保项目弹性制付款管理办法》执行。
(五)提供完善的产品培训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略) 具备常驻维护人员,建立定期的软件使用回访机制,提供不间断远程及紧急情况下的现场服务,*方有义务对*方的管理者和操作员提供系统操作培训,能够根据*方的需求对产品进行适当的修改。
五、公式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六、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供应商可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材料递交我部,意见和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意见反馈表(附件2)。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材料将作为我部参数拟制的重要依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七、反馈方式和相关要求
联系人:刘淼
联系电话:010-*
电子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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