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4年7月至9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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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4年7月至9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4年7月至9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备注
1 2023年度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成效第三方评估项目 以分标方式招选12家第三方机构开展本项目工作。其中,标1为第三方评估质量总控组(机构),需按照《2023年度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成效评估方案(暂定)》和业主单位要求完成专家管理、完成统一农户抽样方案、调查问卷设计(含APP)、制定评估标准(含设计群众认可度的计算公式)和操作规程(含评估要点、评估方法)、队*培训、抽样控制、技术支持、实地督导、分县数据验收汇总并进行穿透性分析、问题梳理、问题通报、分县评估报告验收、评估总报告撰写等具体任务,并全程轮回督导实地评估;标2-12的供应商需对《2023年度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成效评估方案(暂定)》里62个巩固脱贫成果任务重的县(具体名单由业主单位提供)开展问题整改成效评估工作。制定所负责县份评估实施方案、开展实地评估(重点评估各县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东西部协作等方面内容)、分县数据分析、问题通报、分县评估报告撰写等任务,对所负责县份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公正性负责。 1400 2024年09月 按照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具体详见附件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07月22日

附件信息: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4年7月至9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备注
1 2023年度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成效第三方评估项目 以分标方式招选12家第三方机构开展本项目工作。其中,标1为第三方评估质量总控组(机构),需按照《2023年度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成效评估方案(暂定)》和业主单位要求完成专家管理、完成统一农户抽样方案、调查问卷设计(含APP)、制定评估标准(含设计群众认可度的计算公式)和操作规程(含评估要点、评估方法)、队*培训、抽样控制、技术支持、实地督导、分县数据验收汇总并进行穿透性分析、问题梳理、问题通报、分县评估报告验收、评估总报告撰写等具体任务,并全程轮回督导实地评估;标2-12的供应商需对《2023年度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成效评估方案(暂定)》里62个巩固脱贫成果任务重的县(具体名单由业主单位提供)开展问题整改成效评估工作。制定所负责县份评估实施方案、开展实地评估(重点评估各县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东西部协作等方面内容)、分县数据分析、问题通报、分县评估报告撰写等任务,对所负责县份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公正性负责。 1400 2024年09月 按照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具体详见附件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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