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数据加工和知识加工意向公开第1包
某数据加工和知识加工意向公开第1包
某数据加工和知识加工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北京某部队的某数据加工和知识加工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 间 | 备注 |
1 | 某数据加工和知识加工 | 根据用户需求,针对某数据开展数据中台和数据门户建设。基于用户专属云,开展数据中台建设,建立和管理数据标准、数据标签,访问现有数据源,可配置化开展数据治理,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管控,并提供数据访问服务;数据门户全景展示数据资产情况,并连接各类应用,方便用户快捷访问与数据资源应用。 | 以本项目技术需求文件为准 | * | 2024.7-2024.12 | 无 |
一、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二、采购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停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元以上的处罚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截至递交解决方案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二级)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已通过审核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三、意见反馈方式
1.所有供应商应在意向公开期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来我部领取初步技术需求文件,并签订保密承诺书。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代表人)、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证书复印件等,所有书面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2.所有供应商有意向参与后续项目采购的,可在公示期内直接反馈采购意向和意见建议。
3.在公示期内领取过相关材料的,无论是否反馈采购意向和意见建议,须在规定时限内交还前期领取材料。
四、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公开时间
时间:发布之日起10日内。
(二)需求文件及相关材料领取时间
时间: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三)意见反馈和相关材料交回时限
2024年7月31日17:00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四)地点
(略) 大兴区(详细地址电话联系)。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先生
电话:*
五、备注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也可向联系人进行书面反馈。
2024年7月22日
某数据加工和知识加工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北京某部队的某数据加工和知识加工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 间 | 备注 |
1 | 某数据加工和知识加工 | 根据用户需求,针对某数据开展数据中台和数据门户建设。基于用户专属云,开展数据中台建设,建立和管理数据标准、数据标签,访问现有数据源,可配置化开展数据治理,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管控,并提供数据访问服务;数据门户全景展示数据资产情况,并连接各类应用,方便用户快捷访问与数据资源应用。 | 以本项目技术需求文件为准 | * | 2024.7-2024.12 | 无 |
一、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二、采购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停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元以上的处罚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截至递交解决方案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二级)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已通过审核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三、意见反馈方式
1.所有供应商应在意向公开期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来我部领取初步技术需求文件,并签订保密承诺书。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代表人)、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证书复印件等,所有书面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2.所有供应商有意向参与后续项目采购的,可在公示期内直接反馈采购意向和意见建议。
3.在公示期内领取过相关材料的,无论是否反馈采购意向和意见建议,须在规定时限内交还前期领取材料。
四、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公开时间
时间:发布之日起10日内。
(二)需求文件及相关材料领取时间
时间: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三)意见反馈和相关材料交回时限
2024年7月31日17:00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四)地点
(略) 大兴区(详细地址电话联系)。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先生
电话:*
五、备注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也可向联系人进行书面反馈。
2024年7月22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