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大目湾再生水厂建设工程一期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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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大目湾再生水厂建设工程一期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预公示

象山县大目湾再生水厂建设工程(一期)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大目湾再生水厂建设工程(一期) 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23】8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象 (略) ,招标人为象 (略) 、华锦 (略) (委托宁波 (略) 为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万元,概算投资约*万元,建设规模:工程设计总规模为*吨/日的半地埋式污水处理厂1座,一期建设土建规模为*吨/日,设备处理能力为*吨/日。建设地点: (略) 以南、 (略) 以西、 (略) 以北地块。
2.2招标范围:象山县大目湾再生水厂建设工程(一期)智能化的供货、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服务等,设备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493.*元(含税)。
2.3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4交货期: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15天内管线材料进场提供服务,服务进度必须满足总包单位工程进度要求;系统设备在收到招标人书面交货通知后30天内,按招标人要求分批次到货,且必须满足总包单位工程进度要求。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 (略) 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安全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象山县大目湾再生水厂建设工程(一期)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5.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 (略) ;华锦 (略)

地址:象 (略) 1000号

联系人:练文杰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 (略)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座20楼

联系人:宋琼妍、郑玲、郑芝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件:*@*q.com

象山县大目湾再生水厂建设工程(一期)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大目湾再生水厂建设工程(一期) 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23】8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象 (略) ,招标人为象 (略) 、华锦 (略) (委托宁波 (略) 为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万元,概算投资约*万元,建设规模:工程设计总规模为*吨/日的半地埋式污水处理厂1座,一期建设土建规模为*吨/日,设备处理能力为*吨/日。建设地点: (略) 以南、 (略) 以西、 (略) 以北地块。
2.2招标范围:象山县大目湾再生水厂建设工程(一期)智能化的供货、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服务等,设备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493.*元(含税)。
2.3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4交货期: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15天内管线材料进场提供服务,服务进度必须满足总包单位工程进度要求;系统设备在收到招标人书面交货通知后30天内,按招标人要求分批次到货,且必须满足总包单位工程进度要求。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 (略) 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安全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象山县大目湾再生水厂建设工程(一期)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5.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 (略) ;华锦 (略)

地址:象 (略) 1000号

联系人:练文杰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 (略)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座20楼

联系人:宋琼妍、郑玲、郑芝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件:*@*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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