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转运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文件预公示
慈溪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转运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文件预公示
1. 招标条件 (略) 生活垃圾收转运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 (略) 发展和改革局以慈发改审核〔2024〕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 (略) (略) ,招 (略)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5 万元,工程概算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生活垃圾转运车间、装修垃圾转运车间、资源分拣转运车间及配套设施等。生活垃圾设计转运规模950吨/天(含其他垃圾600吨/天、厨余垃圾350吨/天),大件和园林垃圾设计处理、转运规模60吨/天(含大件垃圾20吨/天、园林垃圾40吨/天),可回收物设计分拣规模100吨/天,装修垃圾设计临时堆存、转运规模600吨/天,建设地点:位于宗汉街道,三塘横 (略) 江交叉口西北侧, (略) (略) ,南至规划防护绿化带、规划环卫设施用地,西至规划环卫设施用地、规划工业用地,北至规划环卫设施用地、规划工业用地。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含设备)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质保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控、环境保护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结算阶段等服务。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工程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质保期满之日止。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同施工工期要求。 2.4质量要求: 同施工质量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 投标人可单独或组成联合体投标,须具有 3.1、3.2 的资质,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与其他投标单位联合,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资质; 3.2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的项目负责人或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 (三)其他: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违法行为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月 日 时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 (略) 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 址: (略) (略) 455号 地 址: (略) (略) 328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74-* 电 话:0574-* |
1. 招标条件 (略) 生活垃圾收转运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 (略) 发展和改革局以慈发改审核〔2024〕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 (略) (略) ,招 (略)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5 万元,工程概算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生活垃圾转运车间、装修垃圾转运车间、资源分拣转运车间及配套设施等。生活垃圾设计转运规模950吨/天(含其他垃圾600吨/天、厨余垃圾350吨/天),大件和园林垃圾设计处理、转运规模60吨/天(含大件垃圾20吨/天、园林垃圾40吨/天),可回收物设计分拣规模100吨/天,装修垃圾设计临时堆存、转运规模600吨/天,建设地点:位于宗汉街道,三塘横 (略) 江交叉口西北侧, (略) (略) ,南至规划防护绿化带、规划环卫设施用地,西至规划环卫设施用地、规划工业用地,北至规划环卫设施用地、规划工业用地。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含设备)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质保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控、环境保护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结算阶段等服务。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工程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质保期满之日止。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同施工工期要求。 2.4质量要求: 同施工质量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 投标人可单独或组成联合体投标,须具有 3.1、3.2 的资质,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与其他投标单位联合,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资质; 3.2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的项目负责人或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 (三)其他: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违法行为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月 日 时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 (略) 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 址: (略) (略) 455号 地 址: (略) (略) 328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74-* 电 话:05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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