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鲁0613破3号烟台御府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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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鲁0613破3号烟台御府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略) 破产重整案

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略) 莱 (略) 于2024年7月22日作出(2024)鲁0613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以下简称“御府置业”)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 (略) 破产重整工作组担任管理人负责破产重整相关事务。

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及保障御府置业完成重整,管理人依据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御府置业意向重整投资人。现将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御府置业概况

(一)企业简介

御府置业于2020年5月2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3T4YLH6L,注册资本*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文鹏。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制冷设备、空调设备的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自有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情况

御府置业开发的“青建·尚东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莱山区滨海南部片区, (略) , (略) ,南 (略) ,北至荣乌高速。项目土地总面积*.4㎡(约201.79亩),御府置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分为1#地块和6#地块,其中6#地块分为6#A地块和6#B地块。

1.1#地块规划和建设情况

规划情况:1#地块占地*㎡(约119.4亩),已取得不动产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容积率2.06,规划地上建筑面积约15.*平方米,总计规划17栋建筑,其中住宅16栋(约15.59平方米),商业1栋(约0.*㎡),地下建筑(储藏室和车位)面积7.*㎡。本地块计划安置房屋682套、安置车位682个。

建设情况:现仅4栋住宅房完成了土方外运(其中3栋完成垫层施工)工程,其他均未开工建设。

2.6#地块规划和建设情况

规划情况:6#A、6#B地块总计占地*.4㎡(约82.39亩),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7栋住宅楼(共444套)的预售许可证。容积率1.86,总计规划15栋建筑,其中,住宅13栋,商业2栋。

6#A用地面积5.73公顷, (略) 道路、河道及绿地用地面积2.06公顷,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商业建设用地,规划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6#B用地面积2.76公顷, (略) 道路、河道及绿地用地面积0.93公顷,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商业建设用地,规划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建设情况:该地块已开工建设住宅楼9栋,其中:5栋主体已封顶,3栋主体施工阶段,1栋地下车库施工阶段;建成商业楼1栋,目前用作售楼处。剩余4栋住宅、1栋商业楼未开工建设。

(三)资产负债情况

御府置业资产负债等其他信息,将以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院裁定无异议债权等为准,意向投资人可自行联系管理人了解。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基本条件

意向重整投资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投资人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的法人。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以来)无违法犯罪行为、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二)投资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有足够的资金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且应具备与御府置业业务相适应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与能力,具备房地产项目管理、销售的经验与能力。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投资,联合投资人中各方均应符合上述条件(一)。组成联合投资人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投资人参加本项目。联合投资人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代表所有投资人负责处理重整投资中相关事务,各方承诺采取一致行动并承担连带责任。

(四)投资人应当自行了解当地的(包括但不限于规划、不动产销售、过户、税收等方面)政策规定、产业导向、市场需求,以便后续取得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文件等。投资人自行承担相关产业、税收、投资政策要求和风险。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

1.须提交的书面文件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要求提交报名文件。无特别说明的,所有报名材料应加盖投资人公章(多页内容须加盖骑缝章)。递交报名资料视为意向重整投资人承诺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报名文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报名意向书(附后,意向投资人为法人的,须有法定 (略) 印章);

(2)意向投资人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且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需盖章;

(3)主体资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或相应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章程及修正案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相关证件。

(4)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及投资方式, (略) 简介、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经营资质、投资金额、经营业绩、与债务人的产业关联性及相关运营管理经验和优势,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等基本信息。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投资人方式报名的,可以由牵头方提供一份关于联合投资人的介绍文件,除前述基本内容之外,还应当重点介绍各联合投资人成员的角色分工、主要负责人、联系人以及联合投资人在推动项目复工续建方面的优势,前述材料须加盖联合投资人公章。

(5)与报价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证明,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如银行征信报告、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

(6)已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转账凭证等证明文件;

(7)意向重整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8)保密承诺函;

(9)是否愿意成为备选投资人;

(10)其他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注: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本次招募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资格、依法追究其对重整工作造成实际损失的责任,并不予退还其已缴纳的保证金,归入债务人破产财产。

意向投资人各项报名材料均应按照上述要求加盖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名。若意向投资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或经管理人审查不通过仍不纠正的,管理人有权视为未收到有效报名材料。

2.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17时止。意向投资人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符合要求的完整报名材料提交至管理人处并缴纳报名保证金,视为报名成功。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3.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邮寄/现场提交及电子邮件的方式。请意向投资人于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一式两份)邮寄/现场提交至管理人如下地址并将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

收件人: (略) 管理人

联系电话:逄律师 * 赵律师*

地址: (略) 莱 (略) (略) 青建尚东苑营销中心

邮 箱:*@*oliyun.com

4.缴纳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需于报名期满前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元(*佰万元整)至管理人如下账户,转账时备注“御府置业投资保证金”:

账户名称: (略) 管理人

账号:**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烟台莱山支行

行号:*

注: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时,需确保缴纳保证金的付款方与递交的报名材料内的报名主体为同一单位,如有不一致的,视为意向重整投资人自动放弃报名。未按规定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退出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

(二)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期限为自报名成功之日起15个自然日止,管理人可以视各意向投资人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尽职调查期。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御府置业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并对尽职调查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保密承诺函》,遵守保密义务,不得以竞选意向投资人为由获取债务人资料,不得将管理人提供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等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报请莱 (略) 同意后没收已缴纳的保证金,取消其参与意向重整投资人的遴选资格,并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三)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于尽调期届满后10个自然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根据各意向投资人实际工作开展的情况,管理人可以适时调整《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方案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拟投入的重整投资资金/资源及资金来源;

2.资金的支付方式及批次安排;

3.重整后的经营方案;

4.项目续建方案、房屋交付方案(含回迁安置房、已售商品房);

5.债权清偿方案;

6.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7.重整投资人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公告确定的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截止期限前,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通过邮寄/现场提交方式提交装订成册的重整投资方案,封面均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一式两份),同时提供与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上述管理人邮箱。逾期未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退出重整投资招募程序。

(四)遴选评审

管理人将在莱 (略) 的指导监督下组织评审活动,具体流程管理人另行通知,经评审确定中选投资人及备选投资人。如仅有1家意向投资人,经商业谈判后,管理人认为其最终提供的投资方案具有可行性时,报莱 (略) 审核后确定该投资人为中选投资人。但中选投资人理解《重整投资方案》或将根据债权人情况进行调整,最终中选投资人系以债权人会议表 (略) 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内容进行投资。

意向投资人须在《重整投资方案》中明确,在未被确定为正式投资人的情况下,是否愿意成为备选投资人。当中选投资人不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不履行、迟延履行重整计划、丧失履行重整计划的能力、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的,管理人有权启用备选投资人递补成为投资人。

四、保证金的处理

(一)保证金的退还

1.报名材料提交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通知该意向投资人相关情况,并于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在评审过程中未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最终遴 (略) 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其已支付的 (略) 无息返还。

3.《重整计划草案》 (略) 裁定批准的,管理人将在收到相关裁定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最终投资人已支付的 (略) 无息返还。

(二)保证金的转化

若《重整计划草案》 (略) 裁定批准,最终投资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转化为等额的重整投资款。

(三)保证金的没收

1.若意向投资人被选定为中选投资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管理人将全额没收该意向投资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并归入债务人破产财产。

2.因投资人不履行《重整投资协议》或丧失履约能力等原因导致本案后续程序无法推进、导致管理人启用备选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或重新招募重整投资人的,投资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将全额予以没收,并归入债务人破产财产,且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经管理人发现,个别主体假借竞选之名,扰乱本项目重整秩序或获取债务人信息资料后退出招募程序的, (略) 同意后将全额没收该意向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并归入债务人破产财产。

4.其他经 (略) 同意后决定没收保证金的情形。

五、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相关资料的意向投资人,视为认同本公告所公示全部内容、同意按御府置业现状进行投资,并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二)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公告中列明的御府置业相关情况仅供参考,不作为对意向重整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开展尽职调查的结果作为决策依据。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如出现影响本项目重整的重大事项或莱 (略) 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本招募计划。本招募计划中止或撤回的,管理人无需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四)本项目不接受挂靠或借用资质等形式的单位进行投资。

(五)本公告与债权人会议决议不一致的,以债权人会议决议为准。

(六)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与变更,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诚挚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前来接洽,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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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

(略) 破产重整案

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略) 莱 (略) 于2024年7月22日作出(2024)鲁0613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以下简称“御府置业”)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 (略) 破产重整工作组担任管理人负责破产重整相关事务。

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及保障御府置业完成重整,管理人依据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御府置业意向重整投资人。现将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御府置业概况

(一)企业简介

御府置业于2020年5月2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3T4YLH6L,注册资本*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文鹏。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制冷设备、空调设备的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自有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情况

御府置业开发的“青建·尚东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莱山区滨海南部片区, (略) , (略) ,南 (略) ,北至荣乌高速。项目土地总面积*.4㎡(约201.79亩),御府置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分为1#地块和6#地块,其中6#地块分为6#A地块和6#B地块。

1.1#地块规划和建设情况

规划情况:1#地块占地*㎡(约119.4亩),已取得不动产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容积率2.06,规划地上建筑面积约15.*平方米,总计规划17栋建筑,其中住宅16栋(约15.59平方米),商业1栋(约0.*㎡),地下建筑(储藏室和车位)面积7.*㎡。本地块计划安置房屋682套、安置车位682个。

建设情况:现仅4栋住宅房完成了土方外运(其中3栋完成垫层施工)工程,其他均未开工建设。

2.6#地块规划和建设情况

规划情况:6#A、6#B地块总计占地*.4㎡(约82.39亩),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7栋住宅楼(共444套)的预售许可证。容积率1.86,总计规划15栋建筑,其中,住宅13栋,商业2栋。

6#A用地面积5.73公顷, (略) 道路、河道及绿地用地面积2.06公顷,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商业建设用地,规划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6#B用地面积2.76公顷, (略) 道路、河道及绿地用地面积0.93公顷,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商业建设用地,规划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建设情况:该地块已开工建设住宅楼9栋,其中:5栋主体已封顶,3栋主体施工阶段,1栋地下车库施工阶段;建成商业楼1栋,目前用作售楼处。剩余4栋住宅、1栋商业楼未开工建设。

(三)资产负债情况

御府置业资产负债等其他信息,将以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院裁定无异议债权等为准,意向投资人可自行联系管理人了解。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基本条件

意向重整投资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投资人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的法人。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以来)无违法犯罪行为、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二)投资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有足够的资金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且应具备与御府置业业务相适应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与能力,具备房地产项目管理、销售的经验与能力。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投资,联合投资人中各方均应符合上述条件(一)。组成联合投资人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投资人参加本项目。联合投资人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代表所有投资人负责处理重整投资中相关事务,各方承诺采取一致行动并承担连带责任。

(四)投资人应当自行了解当地的(包括但不限于规划、不动产销售、过户、税收等方面)政策规定、产业导向、市场需求,以便后续取得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文件等。投资人自行承担相关产业、税收、投资政策要求和风险。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

1.须提交的书面文件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要求提交报名文件。无特别说明的,所有报名材料应加盖投资人公章(多页内容须加盖骑缝章)。递交报名资料视为意向重整投资人承诺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报名文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报名意向书(附后,意向投资人为法人的,须有法定 (略) 印章);

(2)意向投资人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且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需盖章;

(3)主体资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或相应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章程及修正案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相关证件。

(4)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及投资方式, (略) 简介、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经营资质、投资金额、经营业绩、与债务人的产业关联性及相关运营管理经验和优势,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等基本信息。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投资人方式报名的,可以由牵头方提供一份关于联合投资人的介绍文件,除前述基本内容之外,还应当重点介绍各联合投资人成员的角色分工、主要负责人、联系人以及联合投资人在推动项目复工续建方面的优势,前述材料须加盖联合投资人公章。

(5)与报价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证明,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如银行征信报告、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

(6)已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转账凭证等证明文件;

(7)意向重整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8)保密承诺函;

(9)是否愿意成为备选投资人;

(10)其他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注: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本次招募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资格、依法追究其对重整工作造成实际损失的责任,并不予退还其已缴纳的保证金,归入债务人破产财产。

意向投资人各项报名材料均应按照上述要求加盖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名。若意向投资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或经管理人审查不通过仍不纠正的,管理人有权视为未收到有效报名材料。

2.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17时止。意向投资人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符合要求的完整报名材料提交至管理人处并缴纳报名保证金,视为报名成功。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3.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邮寄/现场提交及电子邮件的方式。请意向投资人于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一式两份)邮寄/现场提交至管理人如下地址并将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

收件人: (略) 管理人

联系电话:逄律师 * 赵律师*

地址: (略) 莱 (略) (略) 青建尚东苑营销中心

邮 箱:*@*oliyun.com

4.缴纳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需于报名期满前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元(*佰万元整)至管理人如下账户,转账时备注“御府置业投资保证金”:

账户名称: (略) 管理人

账号:**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烟台莱山支行

行号:*

注: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时,需确保缴纳保证金的付款方与递交的报名材料内的报名主体为同一单位,如有不一致的,视为意向重整投资人自动放弃报名。未按规定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退出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

(二)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期限为自报名成功之日起15个自然日止,管理人可以视各意向投资人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尽职调查期。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御府置业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并对尽职调查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保密承诺函》,遵守保密义务,不得以竞选意向投资人为由获取债务人资料,不得将管理人提供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等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报请莱 (略) 同意后没收已缴纳的保证金,取消其参与意向重整投资人的遴选资格,并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三)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于尽调期届满后10个自然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根据各意向投资人实际工作开展的情况,管理人可以适时调整《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方案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拟投入的重整投资资金/资源及资金来源;

2.资金的支付方式及批次安排;

3.重整后的经营方案;

4.项目续建方案、房屋交付方案(含回迁安置房、已售商品房);

5.债权清偿方案;

6.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7.重整投资人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公告确定的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截止期限前,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通过邮寄/现场提交方式提交装订成册的重整投资方案,封面均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一式两份),同时提供与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上述管理人邮箱。逾期未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退出重整投资招募程序。

(四)遴选评审

管理人将在莱 (略) 的指导监督下组织评审活动,具体流程管理人另行通知,经评审确定中选投资人及备选投资人。如仅有1家意向投资人,经商业谈判后,管理人认为其最终提供的投资方案具有可行性时,报莱 (略) 审核后确定该投资人为中选投资人。但中选投资人理解《重整投资方案》或将根据债权人情况进行调整,最终中选投资人系以债权人会议表 (略) 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内容进行投资。

意向投资人须在《重整投资方案》中明确,在未被确定为正式投资人的情况下,是否愿意成为备选投资人。当中选投资人不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不履行、迟延履行重整计划、丧失履行重整计划的能力、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的,管理人有权启用备选投资人递补成为投资人。

四、保证金的处理

(一)保证金的退还

1.报名材料提交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通知该意向投资人相关情况,并于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在评审过程中未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最终遴 (略) 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其已支付的 (略) 无息返还。

3.《重整计划草案》 (略) 裁定批准的,管理人将在收到相关裁定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最终投资人已支付的 (略) 无息返还。

(二)保证金的转化

若《重整计划草案》 (略) 裁定批准,最终投资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转化为等额的重整投资款。

(三)保证金的没收

1.若意向投资人被选定为中选投资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管理人将全额没收该意向投资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并归入债务人破产财产。

2.因投资人不履行《重整投资协议》或丧失履约能力等原因导致本案后续程序无法推进、导致管理人启用备选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或重新招募重整投资人的,投资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将全额予以没收,并归入债务人破产财产,且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经管理人发现,个别主体假借竞选之名,扰乱本项目重整秩序或获取债务人信息资料后退出招募程序的, (略) 同意后将全额没收该意向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并归入债务人破产财产。

4.其他经 (略) 同意后决定没收保证金的情形。

五、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相关资料的意向投资人,视为认同本公告所公示全部内容、同意按御府置业现状进行投资,并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二)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公告中列明的御府置业相关情况仅供参考,不作为对意向重整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开展尽职调查的结果作为决策依据。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如出现影响本项目重整的重大事项或莱 (略) 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本招募计划。本招募计划中止或撤回的,管理人无需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四)本项目不接受挂靠或借用资质等形式的单位进行投资。

(五)本公告与债权人会议决议不一致的,以债权人会议决议为准。

(六)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与变更,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诚挚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前来接洽,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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