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水利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13批-珙县清溪河干流水质巩固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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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水利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13批-珙县清溪河干流水质巩固维护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珙县水利局2024年度(第13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珙县清溪河干流水质巩固维护
采购内容:珙县清溪河干流水质巩固维护工作
主要功能或目标:保障清溪河干流水质水体感官及水质的稳定,确保珙县清溪河水质持续稳定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IV类标准,流域污染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需满足的要求:每季度县生态环境局或者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四个指定监测断面取样,水质检测数据达到上述“质量要求”视为合格;若外部环境变化或遇不可抗等因素影响,导致有关数据无法真实客观反应治理成果,则由珙县水利局组织对当期维护效果做对比分析和判断。
180.* 2024年08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珙县水利局

2024年07月30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珙县水利局2024年度(第13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珙县清溪河干流水质巩固维护
采购内容:珙县清溪河干流水质巩固维护工作
主要功能或目标:保障清溪河干流水质水体感官及水质的稳定,确保珙县清溪河水质持续稳定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IV类标准,流域污染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需满足的要求:每季度县生态环境局或者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四个指定监测断面取样,水质检测数据达到上述“质量要求”视为合格;若外部环境变化或遇不可抗等因素影响,导致有关数据无法真实客观反应治理成果,则由珙县水利局组织对当期维护效果做对比分析和判断。
180.* 2024年08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珙县水利局

2024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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