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贺州市园博园绿化养护项目询价公告2024年7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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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贺州市园博园绿化养护项目询价公告2024年7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管理 (略) 园博园绿化养护项目询价公告2024年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备注
001 (略) 园博园绿化养护项目 根据工作需要, (略) 园博园绿化养护项目采购。该项目购 (略)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欢迎有意向 (略) 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与报价范围 1、项目名称: (略) 园博园绿化养护项目 2、项目服务期:六个月 3、项目控制价:¥*元。 4、项目地点: (略) 园博园 5、质量要求:达到约定的服务项目采购要求。具体内容详见《 (略) 园博园绿化养护项目采购需求》。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或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内包括园林养护服务。 2、营业执照有绿化管理或绿化养护营业内容。 三、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内容: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询价回执、绿化养护方案、人员配置方案。所有报价文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报价文件密封报送。 3、供应商的报价按包干总价进行报价。 4、有效报价不能高于项目控制价。 5、 (略) 园博园的实际情况提供绿化养护工作方案、人员配置方案。 四、报价供应商不少于3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相互串通报价,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3、不同的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 八、成交办法:有效报价总价最低者中标。 九、报价截止时间 1、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2024年7月30日至8月5日) 2、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9时 (如 (略) 请采用邮政或顺丰快递投递。) 十、报价文件投送地址 (略) 管理局( (略) 平 (略) 羊角山地段)联系方式:办公室0774-* 附件:1. (略) 园博园绿化养护项目询价回执 2. (略) 园博园绿化养护项目采购需求 (略) 管理局 2024年 07月30日 附件1: (略) 园博园绿化养护项目询价回执 项号 服务内容 服务技术要求 总价 1 (略) 园博园绿化养护项目 (略) 园博园绿化养护项目 采购需求 报价单位 名称: 法人; 联系电话: 附件1: (略) 园博园绿化养护项目采购需求 为巩固园博园的管护绿化成果,实施对园博园的植物进行修剪、施肥、松土、淋水、除草、病虫害防治、绿地卫生保洁等绿化管护工作,形成有效的常态化管护管理。 一、目标 巩固绿化成果,维护园博园现有管护现状,做好绿化管养工作,提升园博园的绿化管养水平,确保绿化成效。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范围: (略) 园博园主要绿化区域,包括(1)主广场、环湖栈道绿地、风雨桥头绿地、柳州园后面绿地、主展馆左边绿地、 (略) 两侧各10米范围内绿地、 (略) 绿地、风雨桥头(西)侧边坡绿地共计*平方米。(2) (略) 展园*平方米。项目区域总面积共*平方米,具体详见范围表或范围图(附件1)。 (二)项目实施: 1.实施方式:以购买社会劳务合同方式开展实施。采购方提供肥料、涂白剂。成交方负责提供养护工作有关的人工、工具、机械车辆、场地保洁、垃圾清运、农药、除草剂、垃圾袋等。成交方对绿地保洁及除草等工作必须配置固定人员,固定人员不少于18人(包括管理人员2名[具备园林园艺或植保专业技术人员,一年以上管护经验,熟悉日常绿化养护工作]),如遇重大活动或紧急任务时,成交方要增加人员,在采购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2.实施内容 (1)参照《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 287- 2018)标准三级养护标准进行管理(包括淋水及排水等水分管理、松土除杂、树盘及片植植物边线修整、植物修剪、勾干枯枝、灭四害、绿地保洁、补植及移植、消除黄土裸露、植物清洗、清理过高土、应急抢险或突发事件处理、重大活动保障等涉及绿化养护、绿地管理等一系列工作)、植物更换种植(苗木*供)、移植、正常养护损耗黄土裸露补植(苗木由成交方负责)、绿化垃圾清运。 (2) (略) 展园环境卫生清洁保洁等工作(包括园道、铺装场地等硬化地、灌木丛、草地等所有区域可扫垃圾、可捡物;水体保洁、园内所有张贴或悬挂的小广告牛皮癣清理等)。 (3)负责服务范围的古树名木养护,养护费不另计算。 (4)公园因工作需要临时调整绿化养护范围。中标方须无条件服从采购方的调整方案。 (5)如采购方因国家、地方政策调整、财政资金调配等原因导致合同价款延期支付的,免除采购方违约责任。 (6)质量要求:绿化养护工作参照《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三级养护标准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绿化养护人员配置要求 1.对绿地保洁及除草等工作必须配置固定人员,固定人员不少于18人(包括管理人员2名[具备园林园艺或植保专业技术人员,一年以上管护经验,熟悉日常绿化养护工作]),如遇重大活动或紧急任务时,成交方要增加人员,在采购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注:配置中的车型须配置对应驾驶牌照司机,且司机不少于1人)。 2.要求绿化养护人员年龄18—55周岁,身体健康,必须按劳动法要求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购买意外伤害险等相关险种报采购方备案。 (二)绿化养护作业要求 1.养护要求参照《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 287- 2018),《 (略) 绿化养护规范及验收要求》(DB45/T 449—2007),精心组织、精心管护,保质保量完成管护任务。包括松土除草、修剪、抹芽、浇水、中耕施肥、病虫害防治、抗旱防涝、缺株补植、清除枯枝、卫生保洁、垃圾清运、树木绑扎、树干刷白、草坪切边、加土扶正、立架加固、抗灾抢险、设施维护、安全保护措施等一切养管工作。 2.重大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成交方有义务按照上级统一要求,认真做好管养工作。 3.养管期内,因养护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发生的绿化项目减少及毁损的,成交方应及时补齐到位。 4.养管期内,如果项目范围内新增补植绿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以下的,由成交方按原发包价负责养护管理。 5.养管期内,养护过程中如台风、大雨、果树果实采摘等造成的安全责任及管养过程中其他所有的安全责任均由成交方负责。 (三)绿化养护作业标准 1.修剪:根据植物特性、养护季节、景观效果进行,对观花乔木、花灌木等进行适时修剪整形,控制高度;乔木要适当疏枝,保持主侧枝分布均匀,及时修剪大小乔木上的枯枝、伤残枝、病虫枝及妨碍架空线和建筑物的树枝,调整树形;草坪修剪每年不少于2次,保持场地平整,边角无遗留。   2.淋水:视气候、土壤墒情等情况合理安排淋水时间,淋水要求充分、全面,包括淋洒乔木树叶上的灰尘,雨天免淋。在雨水缺少季节要自行增淋,每天不少于一次;注意引水、排水,预防积水敖根。   3.施肥:合理施肥,全年施肥不少于4次(其中基肥1~2次、追肥视植物生长情况进行)。中标方按采购方要求时限和质量施肥,肥料由采购方提供,中标人做好施肥工作记录。   4.除草除孽:对于早春萌动的植物,要及时清除乔灌木孽生枝芽,杂草生长旺盛期要注意挑除大型野草,人工及化学除草剂混合及时除草,特别是草坪要切边。   5.病虫害防治:根据植物病虫害的发生规律,做好病虫害预防工作。以防为主,经常检查并做好预防措施,病虫害危害率控制在10%以下。对于已发生的病虫害,要根据不同的树种、病虫害的种类和具体环境条件,及时治理。用药时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同时做好园内红火蚁、白蚁防治等工作。   6.开盘切边:①树盘开挖:按照规范开挖,大小合适,边线比较清晰,涂面高度适当,过多的泥土要及时清运,保持树盘整洁,无明显杂草及积水,土壤疏松。 ②养护沟(切边):对绿地内树穴、绿篱、色块、花境与草坪交接处要进行整理,防止植物交叉生长,保持绿地边界线条流畅清晰整齐、绿化植物层次分明。草坪切边应在草坪长出新枝叶后进行,一般为早春3月到秋末11月,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切边的深度应该在10-15厘米之间,以确保切去杂草和根系。  7.涂白:每年10-11月对相关乔木进行一次涂白,涂白高度整齐一致,涂白液按要求合理配比。 8.绿地保洁:及时对园内所有绿地区域枯枝、落叶、落花、落果、生活垃圾等进行清扫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定期清理灌木丛、草坪等绿地范围内的落叶枯枝,禁止出现落叶等绿化垃圾成堆现象。 9.铺装部分每周普扫两至三次,全日保洁。 10.防护措施:新增乔木和有倒伏危险的树木须设置支撑,支撑为杉木,打入土中深度达到1m以上;对意外造成的植物 倒伏、折损,及时进行扶正、修剪或安排更换;同一区域须基本保持致。   11.其他:对临时性、突击性应急任务要及时响应,如发生台风抢险,要提前做好应急预案,4小时内完成树木扶正,遇到接待任务的参观或检查时,要配合采购方按要求完成园区内绿化完善修复及保洁等迎检工作等。 12.安全生产要求:园内绿化作业时,必须全处安全工作区域,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四)工具及耗材配置要求 满足养护工作所需质量和数量的个人日常工具:主要指日常养护所需的生产工具、个人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用具,如铲、锄、手锯、斗车、枝剪、淋水胶管、梯子、油料、清扫工具、手套、口罩、安全帽、雨衣、安全服、安全锥、安全警示牌、警戒线 (略) 等。其中,安全防护用具不得低于以下标准配备:安全防护服1套/人、安全锥1个/人、安全警示牌每人1个,提示牌1个/人。日常养护生产所需的园林机械设备最低如下:含淋水车1台(储水3吨以上),喷药车1台,高枝油锯2台,剪草机2台,绿篱机4台(以上园林机械配置需提供证明材料的,需实际投入生产使用,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更换)。 (五)其它 1.配合采购方做好“创 (略) ”、“ (略) ”等系列行动以及国家级、区级、市级任务的迎检工作以及上级部门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2.采购方提供必要的换岗场所和工具房,不提供食宿场所。 3.问题整改要求:接到采购方处理问题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采购方指定现场,由采购方明确整改时间,严重影响园容园貌需要紧急处理的一般不超过4小时,如公园倒树、干枯枝、绿化垃圾清理等。 四、安全生产作业要求 (一)绿化作业人员作业规范 (含植保、整形) 1、城区绿化养护工作时,必须划出安全工作区域,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2、使用剪草机及绿篱修剪机、油锯等机械时,首先必须检查好器械的性能,使用前对草地及色块进行检查,清理石块、铁线等杂物,戴好防护眼镜、安全帽等防护用具,并做好警示标志。 3、植保工作,触及农药时,必须戴好胶手套、口罩、眼镜等防护品。 4、高大乔木整形、修剪工作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在高枝车上或上树后系好安全绳。 5、在车上进行淋水、植保作业时必须穿安全防护服,戴安全帽。 6、使用锄、铲、斧等工具前要先检查其是否牢固,操作时要注意周围,避免对面和交叉作业。 7、反光安全锥、警示牌的放置 应在醒目处放置“绿化作业,小心绕行”的警示牌。工作范围应放置反光安全锥或警示带包围。警示牌应放置在安全锥前方20米处,并确保稳固。 (二)农药的保存、出库、配比及喷用作业规范 1、农药保存过程中,要在仓库贴好明显的警示标志,使用或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泄露的药物应及时清理。 2、用完后的空药瓶应丢放在指定地点,剩余药品及时放回仓库。 3、配药时应严格按说明书进行配比,用药量准确,不发生药害。 4、喷施农药过程中,要注意观察风向和周围环境,作业现场应根据情况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及警戒带,尽量避开行人、居民、车辆、各类物品,确定安全后方能进行。 5、在农药车作业时,先就有可能喷到农药的范围内说服游客及时撤离,操控喷头时,时刻观察操控过程的安全问题及喷雾是否到位。 (三)车辆使用基本规定 1、严厉禁止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违规行为。司机驾驶车辆时应集中精力并慢行。 2、汽车发动前要绕车检查车辆一周,检查好车况。 3、水车、喷药车等在作业时,应响警示音乐。 4、使用高空作业车、吊车时,必须在施工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起吊重物要有必要的防护措施。吊车使用过程中,要确保吊车的正常负荷,提升吊物时,应确保提绳角度均匀。吊车起吊时绳缆要牢固;统一指挥,信号明确;吊臂下严禁站人。 (四)高大乔木整形、修剪及 (略) 勾枝作业规范 1、操作时必须听从专人指挥。 2、下树、打枝前必须做好险情鉴定后方能进行操作。要有专人维护现场,作业现场应根据情况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及警戒带,阻止车辆及行人进入。 3、操作时思想集中,不许打闹谈笑,上树前不许饮酒;上大树的梯子必须牢固、立稳,单面梯将上部横档与树身捆住,人字梯中腰拴绳,角度开张适当;五级以上大风不可上树;截除大枝要由有经验的专人指挥操作。有高血压及心脏病者,不准上树;修剪工具要坚固耐用,防止误伤或影响工作;不得从一棵树跳到另一棵树上,必须下树重上。 (五)突发事故应急处理 做好事故前期的应急处理,及时上报并快速反应,及时、果断、妥善处置。 五、其他要求 (一)采购预算包含以下所有费用 1.工人工资、福利等服务的价格,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2.水、电、农药等重要物品; 3.按相关要求所需的个人日常工具、劳保用品(对讲机、劳保用品等)、园林器具、园林作业车辆;服务材料消耗品,包括:服装、安保器材保养、生产工具及保洁用品、消毒清洁、“四害药品”等其他费用; 4.投标风险包干:投标人应当根据项目大小及工作难易程度、现场环境、工期长短、采购人布置的临时性、阶段性任务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自行考虑风险包干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中;中标后,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风险因素包括:因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其他活动等)、不良天气而采取的临时措施等因素。 (备注: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服务期限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成交方必须重视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成交方承担。 (三)成交方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按质量要求做好自治区、市布置的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等)的所有工作。如采购人要求,还需提供该次迎检及有关活动的措施落实方案,并按采购人要求加强对相关范围的管理以及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成交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且不作任何赔偿,同时全额或部分没收中标人履约保证金: 1、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减少投入人员的或未在承诺期内(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月内)满足招标文件所需人员; 2、缺员超过投标文件所报人数20%的; 3、成交方派遣的劳务人员考核未及格的,成交方需按要求更换劳务人员,如更换人员扔无法胜任该项工作的,则视为考核不及格,连续2个月月度考核不合格,或者累计3个月月度考核不合格的; 4、采购方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时发现成交方未按招标文件中服务实施方案中的内容提供服务连续达3次的;或提供服务未达标准连续3次或累计5次未按要求整改的; 5、在实施过程中因处理不当发生2人以上(含)重伤,或者*元以上(含)的,造成较大损失引发社会恶劣影响的; 6、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 7、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8、不服从管理,拒绝或不配合采购人安排的工作任务及协助处理应急事件; 9、受媒体曝光批评2次以上,扣除当月服务费用的千分之二。“ (略) ”等系列行动以及国家级、区级、市级迎检工作中被扣分每个案件按照扣分事项3倍扣分,并列入考核结果。 六、考核办法 (一)检查考核采取日常巡查、月度考核及专项考评相结合办法,考核评分结果作为养护工作质量评价、费用核拨及其它奖惩的重要依据。 1、日常巡查及月度考核工作由采购方负责,具体职责包括:组织人员、日常巡查记录、下发整改通知、结果整理保存、上报经费核拨等。 2、成交方要按服务需求中的服务内容和考核标准做好日常管理和作业,并积极配合采购方开展日常巡查及月度考核等各项工作。 3、专项考评按照实际工作情况安排,由成交方上报专项工作计划,经采购方审批后,指派相关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及指导工作计划开展,同时由采购方及成交方负责人就专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考评。 (二)日常巡查安排每天进行,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专项考核根据实际开展情况进行安排。 (三)采购方代表每月会同成交方代表对项目工作内容定期进行考核,按考核评分表(附件2)对上月养护工作进行检查评分,90分以上(合格)可按合同支付100%上月养护服务费,85-90分每分扣200元,85分以下不合格,扣减当月服务费的5%,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检查结果由采购方代表和成交方代表共同签字,以此累积,月底汇总后采购方从支付成交方的费用中扣除。 七、考核验收与支付 (一)待月养护工作完成, (略) 管理局组织人员与施工方一起按月进行考核,达到养护要求后,按月支付劳务服务费用。 (二)签订合同进场施工后,按月考核验收,并在考核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劳务服务费用, (三)实际到账时间以财政支付为准,因财政拨付的养护经费严重不足,采购方有权中止合同。 附件1 范围表 附件2 绿化养护考核评分表 考核项目 类别 评分标准及细则 扣分 扣分 原因 备注 一、人力、物力投入与基本要求 人力、物力投入与基本要求 1 一线养护人员未按投标文件的要求到位或人员数量弄虚作假的。 每人次 扣0.5分 2 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未按投标文件的要求到位的。 每人次 扣1分 3 无正当理由,不能按照养护工作计划开展养护工作,人力、物力投入量与计划量严重脱离的。 每件次 扣0.5分 4 未按合同约定或与采购方约定,投入使用园林机械及车辆、设备的。 每件次 扣0.5分 5 服务及时性差,未按合同约定或与采购方约定的。 每件次 扣1分 6 未按投标响应条件合理设置管理办公点。 每件次 扣0.5分 7 未按采购方下达的各种专项、临时性的养护(或工作)任务开展的,视情节轻重与影响大小。 每处 扣2-10分 8 未按时上报采购方要求的相关资料。 未在每月20日前呈报下月养护工作计划。 未在每月5日前呈报上月的自检日记录表,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及考勤表。 每推迟一天 扣0.1分 9 中标方不及时报告每天考勤异动情况的。 每处 扣0.5分 10 不按实考勤的,视情况轻重每次扣1分; 不按时提交月度考勤表的,每次扣1分。 不按时考勤每处 扣2-10分 不按时交月度考勤表扣1分 11 不穿工作服装、不佩戴工号或工作牌的。 每人每次 各扣1分 12 例行检查时无故缺岗(15-30分钟内)。 每次 扣3分 13 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工作人员、群众、游客等发生争执。 发现一次 扣1分 不得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发现一次 扣1分 15 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每次 扣3分 16 迟到或早退、无故缺席业务学习和安全培训。 每人次 扣3分 17 在地段施工时间,应做好配合及善后工作,不积极配合工作的。 每次 扣1分 二、 安全生产 (一)安全作业 1 工作人员违反公园安全生产作业规程,不按要求穿着安全防护服、防护眼镜、口罩、安全绳等安全防护用品,以及打草时不设置警示标志的,。 每人次 扣0.1分 2 未按安全生产作业规程进行或不按安全生产作业规程要求正确摆放安全锥、警示牌的,。 每次 扣0.2分 3 绿化作业车辆违反作业规范,如安全标识不齐、安全措施不规范、 (略) 漏洒绿化垃圾、泥沙、把 (略) 面等不文明养护行为的,。 每车次 扣0.5分 4 对游人游园环境影响较大的作业时未提前贴出告示及温馨提示的。 每次扣1分 5 不按操作规程要求,使器具受到损坏或使人身受到伤害的。 每次扣1分 6 如发现责任地段有安全隐患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采购方汇报,不及时汇报安全隐患情况的。 每次 扣1分 (二)车辆安全 1 不按时年检或影响生产用车的。 每次 扣1分 2 不及时清扫工作车辆的。 每次扣0.5分 3 没有进行安全卫生检查的。 每次扣1分 4 驾驶员违规操作行使的。 每次扣1分 疲劳、酒后驾驶的,。 每次 扣1分 5 时速超过5km/h的。 每发现1次 扣0.5分 6 随意鸣喇叭被投诉的。 每次 扣1分 (三)生产工具 1 1.器具不按要求进行保养或损坏器具不及时维修的。 每次 扣1分 2 没有及时维修淋水管头等淋水设施,影响工作的。 每次 扣1分 3 人为损坏或丢失的。 每次 扣1分 4 乱扔、乱放农药汽油。 每次 扣0.5分 5 违规用电、超负荷用 (略) 故障的,。 每次 扣2分 6 工具房杂乱、工具乱丢乱放的,。 每处 扣0.5分 7 非工作状态时保洁工具出现在游客视线范围内的, 每次 扣0.5分 8 工具房外等晾晒衣物的。 每次 扣1分 9 绿地内工具使用或存放点管理不规范,影响景观的, 每处 扣0.5分 三、绿化养护管理 (一)绿化管理 1 发现有外来单位在公园管护范围内施工未及时上报的。 每次 扣0.5分 2 对违法破坏绿地未能及时发现、上报或采取行动制止的,或未按要求恢复的。 1株乔木或5㎡以内绿地扣0.5分 2-10株乔木或5-50㎡绿地扣1分 10株以上乔木或50㎡以上绿地扣5分。 3 社会投诉、网上信访、市长热线投诉、 (略) 一般案件直接由中标方自行整改,整改不及时致使案件超期完成的,。 不及时整改 每次扣1分 假结案 扣10分 4 接到媒体曝光以及被有关部门督办等情况,经采购方核实无误,未按规定时限处理的。 未及时处理 每次扣1分 假结案 扣10分 (二)养护管理 5 乔木无明显枯枝黄叶、断枝。棕榈科植物及时剪除黄叶,维持其自然生长形态。超过3cm以上的枯枝或棕榈科黄叶不及时剪除。 每处 扣0.2分 6 树体有寄生物、钉挂物、缠绕物 每处 扣0.2分 7 胸径15㎝以下做树盘,树盘直径一般不小于 80cm,围堰高度不低于 10cm。边线整齐,大小合适,盘面略低于草面。未按要求做树盘的。 每处 扣0.5分 8 开花大灌木、球灌木都应做树盘,树盘直径不小于60cm,围堰高度不低于 8cm。未按要求做树盘的。 每处 扣0.5分 9 发现有死树或死树桩未及时清理的。 每个 扣0.5分 10 整形乔木未及时修剪,剪面不整齐或枝叶粘连、修剪后残枝当日未及时处理的。 每处 扣0.5分 11 过低枝条、折断枝条修剪不及时或修剪有枝杆撕裂、修剪创口不做任何保护处理的。 每处 扣0.5分 12 乔木未按规范和相关要求进行整形修剪低垂枝、萌蘖枝、病虫枝、伤残枝、內膛枝干枯枝等需要清除的枝条。按每处计。 10株以内 扣0.5分 10-100株 扣1分 100株以上 扣2分 13 灌木修剪长势不良、树体倾斜或有明显病害的。 每处 扣0.5分 14 灌木修剪未严格按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进行,按每处计 未修剪 扣 0.2 分 修剪不规范 扣0.5分 未达到技术要求 扣0.5分 15 回缩修剪严格按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未修剪每处扣 0.2 分,修剪不规范或未达到技术要求的扣 0.5 分 未修剪 扣 0.2 分 修剪不规范 扣0.5分 未达到技术要求 扣0.5分 16 花后修剪未严格按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作业,未修剪每处扣 0.2 分,修剪不规范或未达到技术要求的扣 0.5 分 未修剪 每处扣 0.2 分 修剪不规范 每处扣0.5分 未达到技术要求 每处扣0.5分 17 短截(撩尖)修剪未严格按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 (略) 段扣 0.2 分,修剪不规范或未达到技术要求的扣 0.5 分 (略) 段 扣 0.2 分 修剪不规范 扣0.5分 未达到技术要求 扣0.5分 18 树穴和花坛绿地等出现杂草(杂草高于 20cm)。 未开花结籽 每处扣 0.2 分 出现杂草开花或结籽每处扣 0.5 分 19 整形、孤植灌球、片植灌木未及时修剪的每处扣0.5分。修剪面不整齐或枝叶粘连、修剪后不美观的。 每处扣0.2分 20 修剪后未及时清理地面及植株上的垃圾的。 每处扣0.5分 21 片植灌木有光脚、死株、断档现象的。 每处扣0.5分 22 片植灌木内有石块/生活垃圾等垃圾杂物的每处扣0.5分,未定期清理枯枝落叶落花落果等绿化垃圾,导致堆积过厚的, 每处扣1分 23 草坪枯黄面积达50㎡以上或有明显病虫害、杂草、碎石的每处扣0.5分,草坪起球、杂乱、高度过高的每处扣0.5分。 24 草坪打草后不及时清理杂物的 每处扣0.5分 25 绿化带、花坛边等植物发现有重度积尘而清洗不到位,每 200 米扣 0.2 分。1 日内未及时进行清洗扣1分;如 ,未按3 日以上不下雨必须每天清洗一次花坛边和花坛内植物的扣0.2分。 1日内清洗不到位 每处扣0.2分 3日以上清洗不到位每处扣0.2分 26 有明显病虫害、杂草、黄叶的。 每处扣0.2分 27 (略) 缘石的地被不及时修剪的。 每处扣0.5分 28 铺装面上的杂草不及时清理的。 每处扣0.5分 养护管理 1 1.未按要求进行松土、做树盘、做边线的,甚至造成土壤板结的。 每处扣0.5分 2 2.未按要求除杂,杂草明显的。 100㎡以内扣1分 100-1000㎡扣3分 1000㎡以上扣5分 3 3.植物未按要求适时修剪的,或因修剪不当而造成景观损失或安全隐患的(若出现恶劣后果的,按扣分标准上限翻倍扣罚)。 每处扣0.5分 4 草坪根据生长情况进行打草,每季度打草次数不少于一次,高度控制5cm以下,要求打草;草坪色块交界处未按要求进行切边的,按每处计。 100㎡以内扣1分 100-1000㎡扣2分 1000㎡以上扣3分 5 成熟的乔木树(种植年限5 年以上),在 7、8、9 月,每 10 天至少灌水一次,每次不少于 0.1 立方米; 尚未成熟(种植年限在 5 年以内)的行道树每 3 天至少浇水一次。 未浇水而出现萎蔫放涝现象或出现死株的。 导致萎蔫每棵 扣0.2分 导致死株每棵 扣0.5分 6 绿篱、模纹植物、开花大灌木、球灌木在 7、8、9 月,每 3 天至少浇透水一次,其它时间在未下透雨的情况下,每 3 天应冲水除尘一次。 未浇水而出现萎蔫放涝现象或出现死株的。 导致萎蔫每株 扣0.2分 导致死株每株 扣0.5分 6 植物出现干旱缺水迹象明显(其中出现死亡的现象按扣分标准上限翻倍扣除),按每宗案件计。 10株乔木以下或50㎡以内绿地扣1分 10-100株乔木或50-500㎡绿地扣2分 100株乔木以上或500㎡以上绿地扣5分 7 植物明显的生长不良,因施肥不当、浇灌工作不及时造成肥害现象的,按每宗案件计。 10株乔木以下或50㎡以内绿地扣1分 10-100株乔木或50-500㎡绿地扣1分 100株乔木以上或500㎡以上绿地扣5分 8 每次施肥未能严格按照采购方要求及指导施肥,不按时完成的。 每次扣2分 9 园林植物受病虫害及有害生物侵害明显,打药不及时,不彻底或造成植物损害或违反农药管理规定的,按每处计。 100㎡以内扣1分 100-1000㎡扣2分 1000㎡以上扣5分 10 防寒防冻工作不及时,或方法不正确,造成植物受到冷害或冻害的,按每处计。 100㎡以内扣1分 100-1000㎡扣2分 1000㎡以上扣5分 11 因管护不当造成植物缺损,造成黄土裸露现象的,按每处计。 5㎡以内扣0.5分 5㎡以上扣1分 12 未按业主要求及时补种的。 每处扣0.5分 13 绿化垃圾不可堆放过夜。未及时清运、未按规范处理、不安规定放置警示牌、在园内焚烧树叶杂物的。 每处扣0.2分 绿地积水、植物落叶、树体有寄生物、钉挂物、缠绕物未按要求及时处理的。 每处扣0.2分 14 未定期巡查危树,倒树或断枝未及时处理、歪斜树木未及时扶正和加固的。 每株断枝扣0.5分 每株歪树扣1分 每株倒树扣2分 15 死树和树桩未处理的。 未处理每株扣0.5分 16 绿地不整洁或不及时堵塞鼠洞的每处扣0.5分; 发现一处扣0.5分 17 绿地红火蚁防治工作未做好,每处扣0.2分。 红火蚁防治不及时每处扣0.2分 18 公园范围内发现有蜂窝的,应及时处理,未能及时处理的,发现一处扣1分 蜂窝未及时处理每处扣1分 四、其他 1 其他未列举但涉及到安全或对园林景观有不良影响,经核实,情况属实的,根据具体内容及扣分标准现场认定扣分 合计 30 2024年08月 严格按相关政策和上级要求落实采购事项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管理局

2024年07月30日

附件信息: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管理 (略) 园博园绿化养护项目询价公告2024年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备注
001 (略) 园博园绿化养护项目 根据工作需要, (略) 园博园绿化养护项目采购。该项目购 (略)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欢迎有意向 (略) 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与报价范围 1、项目名称: (略) 园博园绿化养护项目 2、项目服务期:六个月 3、项目控制价:¥*元。 4、项目地点: (略) 园博园 5、质量要求:达到约定的服务项目采购要求。具体内容详见《 (略) 园博园绿化养护项目采购需求》。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或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内包括园林养护服务。 2、营业执照有绿化管理或绿化养护营业内容。 三、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内容: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询价回执、绿化养护方案、人员配置方案。所有报价文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报价文件密封报送。 3、供应商的报价按包干总价进行报价。 4、有效报价不能高于项目控制价。 5、 (略) 园博园的实际情况提供绿化养护工作方案、人员配置方案。 四、报价供应商不少于3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相互串通报价,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3、不同的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 八、成交办法:有效报价总价最低者中标。 九、报价截止时间 1、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2024年7月30日至8月5日) 2、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9时 (如 (略) 请采用邮政或顺丰快递投递。) 十、报价文件投送地址 (略) 管理局( (略) 平 (略) 羊角山地段)联系方式:办公室0774-* 附件:1. (略) 园博园绿化养护项目询价回执 2. (略) 园博园绿化养护项目采购需求 (略) 管理局 2024年 07月30日 附件1: (略) 园博园绿化养护项目询价回执 项号 服务内容 服务技术要求 总价 1 (略) 园博园绿化养护项目 (略) 园博园绿化养护项目 采购需求 报价单位 名称: 法人; 联系电话: 附件1: (略) 园博园绿化养护项目采购需求 为巩固园博园的管护绿化成果,实施对园博园的植物进行修剪、施肥、松土、淋水、除草、病虫害防治、绿地卫生保洁等绿化管护工作,形成有效的常态化管护管理。 一、目标 巩固绿化成果,维护园博园现有管护现状,做好绿化管养工作,提升园博园的绿化管养水平,确保绿化成效。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范围: (略) 园博园主要绿化区域,包括(1)主广场、环湖栈道绿地、风雨桥头绿地、柳州园后面绿地、主展馆左边绿地、 (略) 两侧各10米范围内绿地、 (略) 绿地、风雨桥头(西)侧边坡绿地共计*平方米。(2) (略) 展园*平方米。项目区域总面积共*平方米,具体详见范围表或范围图(附件1)。 (二)项目实施: 1.实施方式:以购买社会劳务合同方式开展实施。采购方提供肥料、涂白剂。成交方负责提供养护工作有关的人工、工具、机械车辆、场地保洁、垃圾清运、农药、除草剂、垃圾袋等。成交方对绿地保洁及除草等工作必须配置固定人员,固定人员不少于18人(包括管理人员2名[具备园林园艺或植保专业技术人员,一年以上管护经验,熟悉日常绿化养护工作]),如遇重大活动或紧急任务时,成交方要增加人员,在采购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2.实施内容 (1)参照《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 287- 2018)标准三级养护标准进行管理(包括淋水及排水等水分管理、松土除杂、树盘及片植植物边线修整、植物修剪、勾干枯枝、灭四害、绿地保洁、补植及移植、消除黄土裸露、植物清洗、清理过高土、应急抢险或突发事件处理、重大活动保障等涉及绿化养护、绿地管理等一系列工作)、植物更换种植(苗木*供)、移植、正常养护损耗黄土裸露补植(苗木由成交方负责)、绿化垃圾清运。 (2) (略) 展园环境卫生清洁保洁等工作(包括园道、铺装场地等硬化地、灌木丛、草地等所有区域可扫垃圾、可捡物;水体保洁、园内所有张贴或悬挂的小广告牛皮癣清理等)。 (3)负责服务范围的古树名木养护,养护费不另计算。 (4)公园因工作需要临时调整绿化养护范围。中标方须无条件服从采购方的调整方案。 (5)如采购方因国家、地方政策调整、财政资金调配等原因导致合同价款延期支付的,免除采购方违约责任。 (6)质量要求:绿化养护工作参照《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三级养护标准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绿化养护人员配置要求 1.对绿地保洁及除草等工作必须配置固定人员,固定人员不少于18人(包括管理人员2名[具备园林园艺或植保专业技术人员,一年以上管护经验,熟悉日常绿化养护工作]),如遇重大活动或紧急任务时,成交方要增加人员,在采购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注:配置中的车型须配置对应驾驶牌照司机,且司机不少于1人)。 2.要求绿化养护人员年龄18—55周岁,身体健康,必须按劳动法要求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购买意外伤害险等相关险种报采购方备案。 (二)绿化养护作业要求 1.养护要求参照《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 287- 2018),《 (略) 绿化养护规范及验收要求》(DB45/T 449—2007),精心组织、精心管护,保质保量完成管护任务。包括松土除草、修剪、抹芽、浇水、中耕施肥、病虫害防治、抗旱防涝、缺株补植、清除枯枝、卫生保洁、垃圾清运、树木绑扎、树干刷白、草坪切边、加土扶正、立架加固、抗灾抢险、设施维护、安全保护措施等一切养管工作。 2.重大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成交方有义务按照上级统一要求,认真做好管养工作。 3.养管期内,因养护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发生的绿化项目减少及毁损的,成交方应及时补齐到位。 4.养管期内,如果项目范围内新增补植绿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以下的,由成交方按原发包价负责养护管理。 5.养管期内,养护过程中如台风、大雨、果树果实采摘等造成的安全责任及管养过程中其他所有的安全责任均由成交方负责。 (三)绿化养护作业标准 1.修剪:根据植物特性、养护季节、景观效果进行,对观花乔木、花灌木等进行适时修剪整形,控制高度;乔木要适当疏枝,保持主侧枝分布均匀,及时修剪大小乔木上的枯枝、伤残枝、病虫枝及妨碍架空线和建筑物的树枝,调整树形;草坪修剪每年不少于2次,保持场地平整,边角无遗留。   2.淋水:视气候、土壤墒情等情况合理安排淋水时间,淋水要求充分、全面,包括淋洒乔木树叶上的灰尘,雨天免淋。在雨水缺少季节要自行增淋,每天不少于一次;注意引水、排水,预防积水敖根。   3.施肥:合理施肥,全年施肥不少于4次(其中基肥1~2次、追肥视植物生长情况进行)。中标方按采购方要求时限和质量施肥,肥料由采购方提供,中标人做好施肥工作记录。   4.除草除孽:对于早春萌动的植物,要及时清除乔灌木孽生枝芽,杂草生长旺盛期要注意挑除大型野草,人工及化学除草剂混合及时除草,特别是草坪要切边。   5.病虫害防治:根据植物病虫害的发生规律,做好病虫害预防工作。以防为主,经常检查并做好预防措施,病虫害危害率控制在10%以下。对于已发生的病虫害,要根据不同的树种、病虫害的种类和具体环境条件,及时治理。用药时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同时做好园内红火蚁、白蚁防治等工作。   6.开盘切边:①树盘开挖:按照规范开挖,大小合适,边线比较清晰,涂面高度适当,过多的泥土要及时清运,保持树盘整洁,无明显杂草及积水,土壤疏松。 ②养护沟(切边):对绿地内树穴、绿篱、色块、花境与草坪交接处要进行整理,防止植物交叉生长,保持绿地边界线条流畅清晰整齐、绿化植物层次分明。草坪切边应在草坪长出新枝叶后进行,一般为早春3月到秋末11月,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切边的深度应该在10-15厘米之间,以确保切去杂草和根系。  7.涂白:每年10-11月对相关乔木进行一次涂白,涂白高度整齐一致,涂白液按要求合理配比。 8.绿地保洁:及时对园内所有绿地区域枯枝、落叶、落花、落果、生活垃圾等进行清扫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定期清理灌木丛、草坪等绿地范围内的落叶枯枝,禁止出现落叶等绿化垃圾成堆现象。 9.铺装部分每周普扫两至三次,全日保洁。 10.防护措施:新增乔木和有倒伏危险的树木须设置支撑,支撑为杉木,打入土中深度达到1m以上;对意外造成的植物 倒伏、折损,及时进行扶正、修剪或安排更换;同一区域须基本保持致。   11.其他:对临时性、突击性应急任务要及时响应,如发生台风抢险,要提前做好应急预案,4小时内完成树木扶正,遇到接待任务的参观或检查时,要配合采购方按要求完成园区内绿化完善修复及保洁等迎检工作等。 12.安全生产要求:园内绿化作业时,必须全处安全工作区域,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四)工具及耗材配置要求 满足养护工作所需质量和数量的个人日常工具:主要指日常养护所需的生产工具、个人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用具,如铲、锄、手锯、斗车、枝剪、淋水胶管、梯子、油料、清扫工具、手套、口罩、安全帽、雨衣、安全服、安全锥、安全警示牌、警戒线 (略) 等。其中,安全防护用具不得低于以下标准配备:安全防护服1套/人、安全锥1个/人、安全警示牌每人1个,提示牌1个/人。日常养护生产所需的园林机械设备最低如下:含淋水车1台(储水3吨以上),喷药车1台,高枝油锯2台,剪草机2台,绿篱机4台(以上园林机械配置需提供证明材料的,需实际投入生产使用,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更换)。 (五)其它 1.配合采购方做好“创 (略) ”、“ (略) ”等系列行动以及国家级、区级、市级任务的迎检工作以及上级部门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2.采购方提供必要的换岗场所和工具房,不提供食宿场所。 3.问题整改要求:接到采购方处理问题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采购方指定现场,由采购方明确整改时间,严重影响园容园貌需要紧急处理的一般不超过4小时,如公园倒树、干枯枝、绿化垃圾清理等。 四、安全生产作业要求 (一)绿化作业人员作业规范 (含植保、整形) 1、城区绿化养护工作时,必须划出安全工作区域,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2、使用剪草机及绿篱修剪机、油锯等机械时,首先必须检查好器械的性能,使用前对草地及色块进行检查,清理石块、铁线等杂物,戴好防护眼镜、安全帽等防护用具,并做好警示标志。 3、植保工作,触及农药时,必须戴好胶手套、口罩、眼镜等防护品。 4、高大乔木整形、修剪工作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在高枝车上或上树后系好安全绳。 5、在车上进行淋水、植保作业时必须穿安全防护服,戴安全帽。 6、使用锄、铲、斧等工具前要先检查其是否牢固,操作时要注意周围,避免对面和交叉作业。 7、反光安全锥、警示牌的放置 应在醒目处放置“绿化作业,小心绕行”的警示牌。工作范围应放置反光安全锥或警示带包围。警示牌应放置在安全锥前方20米处,并确保稳固。 (二)农药的保存、出库、配比及喷用作业规范 1、农药保存过程中,要在仓库贴好明显的警示标志,使用或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泄露的药物应及时清理。 2、用完后的空药瓶应丢放在指定地点,剩余药品及时放回仓库。 3、配药时应严格按说明书进行配比,用药量准确,不发生药害。 4、喷施农药过程中,要注意观察风向和周围环境,作业现场应根据情况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及警戒带,尽量避开行人、居民、车辆、各类物品,确定安全后方能进行。 5、在农药车作业时,先就有可能喷到农药的范围内说服游客及时撤离,操控喷头时,时刻观察操控过程的安全问题及喷雾是否到位。 (三)车辆使用基本规定 1、严厉禁止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违规行为。司机驾驶车辆时应集中精力并慢行。 2、汽车发动前要绕车检查车辆一周,检查好车况。 3、水车、喷药车等在作业时,应响警示音乐。 4、使用高空作业车、吊车时,必须在施工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起吊重物要有必要的防护措施。吊车使用过程中,要确保吊车的正常负荷,提升吊物时,应确保提绳角度均匀。吊车起吊时绳缆要牢固;统一指挥,信号明确;吊臂下严禁站人。 (四)高大乔木整形、修剪及 (略) 勾枝作业规范 1、操作时必须听从专人指挥。 2、下树、打枝前必须做好险情鉴定后方能进行操作。要有专人维护现场,作业现场应根据情况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及警戒带,阻止车辆及行人进入。 3、操作时思想集中,不许打闹谈笑,上树前不许饮酒;上大树的梯子必须牢固、立稳,单面梯将上部横档与树身捆住,人字梯中腰拴绳,角度开张适当;五级以上大风不可上树;截除大枝要由有经验的专人指挥操作。有高血压及心脏病者,不准上树;修剪工具要坚固耐用,防止误伤或影响工作;不得从一棵树跳到另一棵树上,必须下树重上。 (五)突发事故应急处理 做好事故前期的应急处理,及时上报并快速反应,及时、果断、妥善处置。 五、其他要求 (一)采购预算包含以下所有费用 1.工人工资、福利等服务的价格,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2.水、电、农药等重要物品; 3.按相关要求所需的个人日常工具、劳保用品(对讲机、劳保用品等)、园林器具、园林作业车辆;服务材料消耗品,包括:服装、安保器材保养、生产工具及保洁用品、消毒清洁、“四害药品”等其他费用; 4.投标风险包干:投标人应当根据项目大小及工作难易程度、现场环境、工期长短、采购人布置的临时性、阶段性任务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自行考虑风险包干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中;中标后,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风险因素包括:因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其他活动等)、不良天气而采取的临时措施等因素。 (备注: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服务期限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成交方必须重视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成交方承担。 (三)成交方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按质量要求做好自治区、市布置的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等)的所有工作。如采购人要求,还需提供该次迎检及有关活动的措施落实方案,并按采购人要求加强对相关范围的管理以及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成交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且不作任何赔偿,同时全额或部分没收中标人履约保证金: 1、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减少投入人员的或未在承诺期内(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月内)满足招标文件所需人员; 2、缺员超过投标文件所报人数20%的; 3、成交方派遣的劳务人员考核未及格的,成交方需按要求更换劳务人员,如更换人员扔无法胜任该项工作的,则视为考核不及格,连续2个月月度考核不合格,或者累计3个月月度考核不合格的; 4、采购方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时发现成交方未按招标文件中服务实施方案中的内容提供服务连续达3次的;或提供服务未达标准连续3次或累计5次未按要求整改的; 5、在实施过程中因处理不当发生2人以上(含)重伤,或者*元以上(含)的,造成较大损失引发社会恶劣影响的; 6、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 7、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8、不服从管理,拒绝或不配合采购人安排的工作任务及协助处理应急事件; 9、受媒体曝光批评2次以上,扣除当月服务费用的千分之二。“ (略) ”等系列行动以及国家级、区级、市级迎检工作中被扣分每个案件按照扣分事项3倍扣分,并列入考核结果。 六、考核办法 (一)检查考核采取日常巡查、月度考核及专项考评相结合办法,考核评分结果作为养护工作质量评价、费用核拨及其它奖惩的重要依据。 1、日常巡查及月度考核工作由采购方负责,具体职责包括:组织人员、日常巡查记录、下发整改通知、结果整理保存、上报经费核拨等。 2、成交方要按服务需求中的服务内容和考核标准做好日常管理和作业,并积极配合采购方开展日常巡查及月度考核等各项工作。 3、专项考评按照实际工作情况安排,由成交方上报专项工作计划,经采购方审批后,指派相关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及指导工作计划开展,同时由采购方及成交方负责人就专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考评。 (二)日常巡查安排每天进行,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专项考核根据实际开展情况进行安排。 (三)采购方代表每月会同成交方代表对项目工作内容定期进行考核,按考核评分表(附件2)对上月养护工作进行检查评分,90分以上(合格)可按合同支付100%上月养护服务费,85-90分每分扣200元,85分以下不合格,扣减当月服务费的5%,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检查结果由采购方代表和成交方代表共同签字,以此累积,月底汇总后采购方从支付成交方的费用中扣除。 七、考核验收与支付 (一)待月养护工作完成, (略) 管理局组织人员与施工方一起按月进行考核,达到养护要求后,按月支付劳务服务费用。 (二)签订合同进场施工后,按月考核验收,并在考核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劳务服务费用, (三)实际到账时间以财政支付为准,因财政拨付的养护经费严重不足,采购方有权中止合同。 附件1 范围表 附件2 绿化养护考核评分表 考核项目 类别 评分标准及细则 扣分 扣分 原因 备注 一、人力、物力投入与基本要求 人力、物力投入与基本要求 1 一线养护人员未按投标文件的要求到位或人员数量弄虚作假的。 每人次 扣0.5分 2 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未按投标文件的要求到位的。 每人次 扣1分 3 无正当理由,不能按照养护工作计划开展养护工作,人力、物力投入量与计划量严重脱离的。 每件次 扣0.5分 4 未按合同约定或与采购方约定,投入使用园林机械及车辆、设备的。 每件次 扣0.5分 5 服务及时性差,未按合同约定或与采购方约定的。 每件次 扣1分 6 未按投标响应条件合理设置管理办公点。 每件次 扣0.5分 7 未按采购方下达的各种专项、临时性的养护(或工作)任务开展的,视情节轻重与影响大小。 每处 扣2-10分 8 未按时上报采购方要求的相关资料。 未在每月20日前呈报下月养护工作计划。 未在每月5日前呈报上月的自检日记录表,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及考勤表。 每推迟一天 扣0.1分 9 中标方不及时报告每天考勤异动情况的。 每处 扣0.5分 10 不按实考勤的,视情况轻重每次扣1分; 不按时提交月度考勤表的,每次扣1分。 不按时考勤每处 扣2-10分 不按时交月度考勤表扣1分 11 不穿工作服装、不佩戴工号或工作牌的。 每人每次 各扣1分 12 例行检查时无故缺岗(15-30分钟内)。 每次 扣3分 13 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工作人员、群众、游客等发生争执。 发现一次 扣1分 不得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发现一次 扣1分 15 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每次 扣3分 16 迟到或早退、无故缺席业务学习和安全培训。 每人次 扣3分 17 在地段施工时间,应做好配合及善后工作,不积极配合工作的。 每次 扣1分 二、 安全生产 (一)安全作业 1 工作人员违反公园安全生产作业规程,不按要求穿着安全防护服、防护眼镜、口罩、安全绳等安全防护用品,以及打草时不设置警示标志的,。 每人次 扣0.1分 2 未按安全生产作业规程进行或不按安全生产作业规程要求正确摆放安全锥、警示牌的,。 每次 扣0.2分 3 绿化作业车辆违反作业规范,如安全标识不齐、安全措施不规范、 (略) 漏洒绿化垃圾、泥沙、把 (略) 面等不文明养护行为的,。 每车次 扣0.5分 4 对游人游园环境影响较大的作业时未提前贴出告示及温馨提示的。 每次扣1分 5 不按操作规程要求,使器具受到损坏或使人身受到伤害的。 每次扣1分 6 如发现责任地段有安全隐患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采购方汇报,不及时汇报安全隐患情况的。 每次 扣1分 (二)车辆安全 1 不按时年检或影响生产用车的。 每次 扣1分 2 不及时清扫工作车辆的。 每次扣0.5分 3 没有进行安全卫生检查的。 每次扣1分 4 驾驶员违规操作行使的。 每次扣1分 疲劳、酒后驾驶的,。 每次 扣1分 5 时速超过5km/h的。 每发现1次 扣0.5分 6 随意鸣喇叭被投诉的。 每次 扣1分 (三)生产工具 1 1.器具不按要求进行保养或损坏器具不及时维修的。 每次 扣1分 2 没有及时维修淋水管头等淋水设施,影响工作的。 每次 扣1分 3 人为损坏或丢失的。 每次 扣1分 4 乱扔、乱放农药汽油。 每次 扣0.5分 5 违规用电、超负荷用 (略) 故障的,。 每次 扣2分 6 工具房杂乱、工具乱丢乱放的,。 每处 扣0.5分 7 非工作状态时保洁工具出现在游客视线范围内的, 每次 扣0.5分 8 工具房外等晾晒衣物的。 每次 扣1分 9 绿地内工具使用或存放点管理不规范,影响景观的, 每处 扣0.5分 三、绿化养护管理 (一)绿化管理 1 发现有外来单位在公园管护范围内施工未及时上报的。 每次 扣0.5分 2 对违法破坏绿地未能及时发现、上报或采取行动制止的,或未按要求恢复的。 1株乔木或5㎡以内绿地扣0.5分 2-10株乔木或5-50㎡绿地扣1分 10株以上乔木或50㎡以上绿地扣5分。 3 社会投诉、网上信访、市长热线投诉、 (略) 一般案件直接由中标方自行整改,整改不及时致使案件超期完成的,。 不及时整改 每次扣1分 假结案 扣10分 4 接到媒体曝光以及被有关部门督办等情况,经采购方核实无误,未按规定时限处理的。 未及时处理 每次扣1分 假结案 扣10分 (二)养护管理 5 乔木无明显枯枝黄叶、断枝。棕榈科植物及时剪除黄叶,维持其自然生长形态。超过3cm以上的枯枝或棕榈科黄叶不及时剪除。 每处 扣0.2分 6 树体有寄生物、钉挂物、缠绕物 每处 扣0.2分 7 胸径15㎝以下做树盘,树盘直径一般不小于 80cm,围堰高度不低于 10cm。边线整齐,大小合适,盘面略低于草面。未按要求做树盘的。 每处 扣0.5分 8 开花大灌木、球灌木都应做树盘,树盘直径不小于60cm,围堰高度不低于 8cm。未按要求做树盘的。 每处 扣0.5分 9 发现有死树或死树桩未及时清理的。 每个 扣0.5分 10 整形乔木未及时修剪,剪面不整齐或枝叶粘连、修剪后残枝当日未及时处理的。 每处 扣0.5分 11 过低枝条、折断枝条修剪不及时或修剪有枝杆撕裂、修剪创口不做任何保护处理的。 每处 扣0.5分 12 乔木未按规范和相关要求进行整形修剪低垂枝、萌蘖枝、病虫枝、伤残枝、內膛枝干枯枝等需要清除的枝条。按每处计。 10株以内 扣0.5分 10-100株 扣1分 100株以上 扣2分 13 灌木修剪长势不良、树体倾斜或有明显病害的。 每处 扣0.5分 14 灌木修剪未严格按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进行,按每处计 未修剪 扣 0.2 分 修剪不规范 扣0.5分 未达到技术要求 扣0.5分 15 回缩修剪严格按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未修剪每处扣 0.2 分,修剪不规范或未达到技术要求的扣 0.5 分 未修剪 扣 0.2 分 修剪不规范 扣0.5分 未达到技术要求 扣0.5分 16 花后修剪未严格按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作业,未修剪每处扣 0.2 分,修剪不规范或未达到技术要求的扣 0.5 分 未修剪 每处扣 0.2 分 修剪不规范 每处扣0.5分 未达到技术要求 每处扣0.5分 17 短截(撩尖)修剪未严格按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 (略) 段扣 0.2 分,修剪不规范或未达到技术要求的扣 0.5 分 (略) 段 扣 0.2 分 修剪不规范 扣0.5分 未达到技术要求 扣0.5分 18 树穴和花坛绿地等出现杂草(杂草高于 20cm)。 未开花结籽 每处扣 0.2 分 出现杂草开花或结籽每处扣 0.5 分 19 整形、孤植灌球、片植灌木未及时修剪的每处扣0.5分。修剪面不整齐或枝叶粘连、修剪后不美观的。 每处扣0.2分 20 修剪后未及时清理地面及植株上的垃圾的。 每处扣0.5分 21 片植灌木有光脚、死株、断档现象的。 每处扣0.5分 22 片植灌木内有石块/生活垃圾等垃圾杂物的每处扣0.5分,未定期清理枯枝落叶落花落果等绿化垃圾,导致堆积过厚的, 每处扣1分 23 草坪枯黄面积达50㎡以上或有明显病虫害、杂草、碎石的每处扣0.5分,草坪起球、杂乱、高度过高的每处扣0.5分。 24 草坪打草后不及时清理杂物的 每处扣0.5分 25 绿化带、花坛边等植物发现有重度积尘而清洗不到位,每 200 米扣 0.2 分。1 日内未及时进行清洗扣1分;如 ,未按3 日以上不下雨必须每天清洗一次花坛边和花坛内植物的扣0.2分。 1日内清洗不到位 每处扣0.2分 3日以上清洗不到位每处扣0.2分 26 有明显病虫害、杂草、黄叶的。 每处扣0.2分 27 (略) 缘石的地被不及时修剪的。 每处扣0.5分 28 铺装面上的杂草不及时清理的。 每处扣0.5分 养护管理 1 1.未按要求进行松土、做树盘、做边线的,甚至造成土壤板结的。 每处扣0.5分 2 2.未按要求除杂,杂草明显的。 100㎡以内扣1分 100-1000㎡扣3分 1000㎡以上扣5分 3 3.植物未按要求适时修剪的,或因修剪不当而造成景观损失或安全隐患的(若出现恶劣后果的,按扣分标准上限翻倍扣罚)。 每处扣0.5分 4 草坪根据生长情况进行打草,每季度打草次数不少于一次,高度控制5cm以下,要求打草;草坪色块交界处未按要求进行切边的,按每处计。 100㎡以内扣1分 100-1000㎡扣2分 1000㎡以上扣3分 5 成熟的乔木树(种植年限5 年以上),在 7、8、9 月,每 10 天至少灌水一次,每次不少于 0.1 立方米; 尚未成熟(种植年限在 5 年以内)的行道树每 3 天至少浇水一次。 未浇水而出现萎蔫放涝现象或出现死株的。 导致萎蔫每棵 扣0.2分 导致死株每棵 扣0.5分 6 绿篱、模纹植物、开花大灌木、球灌木在 7、8、9 月,每 3 天至少浇透水一次,其它时间在未下透雨的情况下,每 3 天应冲水除尘一次。 未浇水而出现萎蔫放涝现象或出现死株的。 导致萎蔫每株 扣0.2分 导致死株每株 扣0.5分 6 植物出现干旱缺水迹象明显(其中出现死亡的现象按扣分标准上限翻倍扣除),按每宗案件计。 10株乔木以下或50㎡以内绿地扣1分 10-100株乔木或50-500㎡绿地扣2分 100株乔木以上或500㎡以上绿地扣5分 7 植物明显的生长不良,因施肥不当、浇灌工作不及时造成肥害现象的,按每宗案件计。 10株乔木以下或50㎡以内绿地扣1分 10-100株乔木或50-500㎡绿地扣1分 100株乔木以上或500㎡以上绿地扣5分 8 每次施肥未能严格按照采购方要求及指导施肥,不按时完成的。 每次扣2分 9 园林植物受病虫害及有害生物侵害明显,打药不及时,不彻底或造成植物损害或违反农药管理规定的,按每处计。 100㎡以内扣1分 100-1000㎡扣2分 1000㎡以上扣5分 10 防寒防冻工作不及时,或方法不正确,造成植物受到冷害或冻害的,按每处计。 100㎡以内扣1分 100-1000㎡扣2分 1000㎡以上扣5分 11 因管护不当造成植物缺损,造成黄土裸露现象的,按每处计。 5㎡以内扣0.5分 5㎡以上扣1分 12 未按业主要求及时补种的。 每处扣0.5分 13 绿化垃圾不可堆放过夜。未及时清运、未按规范处理、不安规定放置警示牌、在园内焚烧树叶杂物的。 每处扣0.2分 绿地积水、植物落叶、树体有寄生物、钉挂物、缠绕物未按要求及时处理的。 每处扣0.2分 14 未定期巡查危树,倒树或断枝未及时处理、歪斜树木未及时扶正和加固的。 每株断枝扣0.5分 每株歪树扣1分 每株倒树扣2分 15 死树和树桩未处理的。 未处理每株扣0.5分 16 绿地不整洁或不及时堵塞鼠洞的每处扣0.5分; 发现一处扣0.5分 17 绿地红火蚁防治工作未做好,每处扣0.2分。 红火蚁防治不及时每处扣0.2分 18 公园范围内发现有蜂窝的,应及时处理,未能及时处理的,发现一处扣1分 蜂窝未及时处理每处扣1分 四、其他 1 其他未列举但涉及到安全或对园林景观有不良影响,经核实,情况属实的,根据具体内容及扣分标准现场认定扣分 合计 30 2024年08月 严格按相关政策和上级要求落实采购事项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管理局

2024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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