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林业局2024年7月至8月政府采购意向
泾县林业局2024年7月至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泾县林业局2024年7月至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泾县森林草原湿地沙化普查工作服务项目 | 泾县森林草原湿地沙化普查工作服务项目内容为: (一)开展地类对接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地类不一致图斑及内业预判成果,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统一标准,按照国土调查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原则对预判图斑逐一进行内业核实认定,对内业认定不准或双方认定不一致的进行实地举证确认。地类对接形成的林地、草地、湿地等范围内的二级地类图斑作为普查基本单元。普查可在国土调查确定的同一个二级地类图斑内,根据林地经营管理需要,对原有的细碎散乱林地小班进行整合优化,原则上不得突破国土调查的二级地类图斑。 (二)开展调查工作。通过采取样地调查、遥感监测、档案更新、补充调查、现地核实等多种方式,查清全县范围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等情况。 (三)稳步推进林地管理边界确定。按照相关要求,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林地管理边界确定,做好林地管理图斑共同确认工作,规范林地管理。以统一地类对接完成后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的二级地类图斑为基础,调查并标记可造林绿化的图斑。按照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和建库规范,建设森林草原湿地普查数据库。根据工作进度,适时开展森林资源本地调查工作,完善图斑区划和样地调查内容,充实普查成果。 (四)汇总分析。建立普查数据库,开展数据处理和分析,编制普查报告,制作专题图件,产出普查成果。 | 105 | 2024年08月 | 本项目经充分的采购需求调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泾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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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泾县林业局2024年7月至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泾县森林草原湿地沙化普查工作服务项目 | 泾县森林草原湿地沙化普查工作服务项目内容为: (一)开展地类对接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地类不一致图斑及内业预判成果,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统一标准,按照国土调查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原则对预判图斑逐一进行内业核实认定,对内业认定不准或双方认定不一致的进行实地举证确认。地类对接形成的林地、草地、湿地等范围内的二级地类图斑作为普查基本单元。普查可在国土调查确定的同一个二级地类图斑内,根据林地经营管理需要,对原有的细碎散乱林地小班进行整合优化,原则上不得突破国土调查的二级地类图斑。 (二)开展调查工作。通过采取样地调查、遥感监测、档案更新、补充调查、现地核实等多种方式,查清全县范围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等情况。 (三)稳步推进林地管理边界确定。按照相关要求,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林地管理边界确定,做好林地管理图斑共同确认工作,规范林地管理。以统一地类对接完成后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的二级地类图斑为基础,调查并标记可造林绿化的图斑。按照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和建库规范,建设森林草原湿地普查数据库。根据工作进度,适时开展森林资源本地调查工作,完善图斑区划和样地调查内容,充实普查成果。 (四)汇总分析。建立普查数据库,开展数据处理和分析,编制普查报告,制作专题图件,产出普查成果。 | 105 | 2024年08月 | 本项目经充分的采购需求调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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