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37批-2024年度成都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监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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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37批-2024年度成都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监测项目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 (略) 教育局2024年度(第37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202 (略) 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监测项目
采购内容:根据《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框架(试行)》,聚焦“五育融合”,着重关注小学生3种核心能力和初中生3种核心素养,围绕德育、智育、体育与健康、美育、劳动与综合实践等对中小学的教育质量开展综合监测评价。
主要功能或目标:1.测量评价。开展德育监测、智育监测(采用会考成绩分析)、体育与健康监测( (略) 数据)、美育监测、劳动与综合实践监测,监测范围为23个区(市)县、 (略) 直属学校。其中,每县参测学生1300人、直属学校每校100人。 2.报告撰写及印刷。根据测评项目,以“五育融合”为主要维度,形成《 (略) 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报告》,具体为:(1)小学和初中分别1个总报告,含每个单项测评项目1个分报告,每个报告印刷1000份,共计1000×2=2000份;(2)形成23个区(市)县和7个直属(直管)学校的分县(校)报告,每个报告印刷50份,共计50×30=1500份。 3.数据采集。采集符合德育评价、智育评价、体育与健康评价、美育评价、劳动与综合实践评价等五类评价,以及小学生核心能力和初中生核心素养评价等各项测量、评价维度、指标所需的测量数据。 4.数据处理。实现发现各类评价维度、指标、标准之间的关系, (略) 中小学教育质量(含“五育融合”、小学生核心能力和初中生核心素养)综合现状的精细化、针对性认识和理解,把握关键特征,发现优势和不足,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与意见。 5.监测结果解读与咨询。提供各项监测结果的解读和运用咨询服务。 6.辅助决策。运用综合评价和分析结果帮助决策,提供考核评价依据;指导区(市) (略) 直属学校形成改进提升方案,对方案的实施提供咨询和指导。
需满足的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工作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供应商应有丰富的相关履约经验和专家资源,配备能够胜任本次工作的专家团队。 3.供应商对派出人员在履约过程中的安全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4.本项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涉及的任何知识产权采购人有权任意使用,供应商须承诺不得有任何相关纠纷,如有纠纷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 5.供应商要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做到对外保密,不得外借、外传。合同终止后,供应商的保密义务继续有效。
200.* 2024年08月 服务规范及质量要求 1.测试工具的信度、效度符合测量学要求,学科测试工具、综合素质测试工具和相关背景调查问卷达到《基础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工具质量评价规范》(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要求。 所有测量工具均需满足以下指标: (1)测量工具的总信度(克伦巴赫系数)应至少在0.6以上; (2)测量工具的结构效度拟合指数应至少在0.8以上; (3)RMSEA应至少小于0.1; 2.测评工具编制、数据分析中均做合理、有效的测谎控制设计,确保分析数据真实、可信。 3.测试样本的选取应符合科学抽样原则,能够较好地代表不同区(市)县的教育实际情况。 4.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符合《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及《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框架(试行)》。 5.相关测评报告要求深 (略) 中小学教育质量,以及“五育融合”发展情况、小学生核心能力(实践能力、学习能力、情感能力)和初中生核心素养(人文素养、创新素养、人格素养)各项测量、评价维度和指标之间的关联关系,得出实证性发现和诊断性意见,归因分析准确到位,改进建议科学可靠,务实具体。 (略) 和区(市)县的教育质量提升提供有效指导,为政策制定和工作改进提供数据支持和科学参考。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教育局

2024年07月31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 (略) 教育局2024年度(第37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202 (略) 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监测项目
采购内容:根据《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框架(试行)》,聚焦“五育融合”,着重关注小学生3种核心能力和初中生3种核心素养,围绕德育、智育、体育与健康、美育、劳动与综合实践等对中小学的教育质量开展综合监测评价。
主要功能或目标:1.测量评价。开展德育监测、智育监测(采用会考成绩分析)、体育与健康监测( (略) 数据)、美育监测、劳动与综合实践监测,监测范围为23个区(市)县、 (略) 直属学校。其中,每县参测学生1300人、直属学校每校100人。 2.报告撰写及印刷。根据测评项目,以“五育融合”为主要维度,形成《 (略) 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报告》,具体为:(1)小学和初中分别1个总报告,含每个单项测评项目1个分报告,每个报告印刷1000份,共计1000×2=2000份;(2)形成23个区(市)县和7个直属(直管)学校的分县(校)报告,每个报告印刷50份,共计50×30=1500份。 3.数据采集。采集符合德育评价、智育评价、体育与健康评价、美育评价、劳动与综合实践评价等五类评价,以及小学生核心能力和初中生核心素养评价等各项测量、评价维度、指标所需的测量数据。 4.数据处理。实现发现各类评价维度、指标、标准之间的关系, (略) 中小学教育质量(含“五育融合”、小学生核心能力和初中生核心素养)综合现状的精细化、针对性认识和理解,把握关键特征,发现优势和不足,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与意见。 5.监测结果解读与咨询。提供各项监测结果的解读和运用咨询服务。 6.辅助决策。运用综合评价和分析结果帮助决策,提供考核评价依据;指导区(市) (略) 直属学校形成改进提升方案,对方案的实施提供咨询和指导。
需满足的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工作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供应商应有丰富的相关履约经验和专家资源,配备能够胜任本次工作的专家团队。 3.供应商对派出人员在履约过程中的安全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4.本项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涉及的任何知识产权采购人有权任意使用,供应商须承诺不得有任何相关纠纷,如有纠纷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 5.供应商要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做到对外保密,不得外借、外传。合同终止后,供应商的保密义务继续有效。
200.* 2024年08月 服务规范及质量要求 1.测试工具的信度、效度符合测量学要求,学科测试工具、综合素质测试工具和相关背景调查问卷达到《基础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工具质量评价规范》(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要求。 所有测量工具均需满足以下指标: (1)测量工具的总信度(克伦巴赫系数)应至少在0.6以上; (2)测量工具的结构效度拟合指数应至少在0.8以上; (3)RMSEA应至少小于0.1; 2.测评工具编制、数据分析中均做合理、有效的测谎控制设计,确保分析数据真实、可信。 3.测试样本的选取应符合科学抽样原则,能够较好地代表不同区(市)县的教育实际情况。 4.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符合《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及《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框架(试行)》。 5.相关测评报告要求深 (略) 中小学教育质量,以及“五育融合”发展情况、小学生核心能力(实践能力、学习能力、情感能力)和初中生核心素养(人文素养、创新素养、人格素养)各项测量、评价维度和指标之间的关联关系,得出实证性发现和诊断性意见,归因分析准确到位,改进建议科学可靠,务实具体。 (略) 和区(市)县的教育质量提升提供有效指导,为政策制定和工作改进提供数据支持和科学参考。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教育局

2024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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