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兴盛路与丹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住宅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文件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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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兴盛路与丹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住宅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象 (略) (略) 交叉口西北角地块住宅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11-*-04-01-*,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略) (略) ,招标人为 (略) (略) 、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正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约*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象 (略) (略) 交叉口西北角区域。

2.2招标范围:象 (略) (略) 交叉口西北角地块住宅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包括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保修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招标控制价: 1150.1400 万元 (含税) 。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工期为90日历天,且满足总包单位进度要求和招标人施工要求 。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及《供货要求》规定。

2.5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同时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制造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许可子项目含乘客电梯,许可参数达到本项目要求);
(3)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电梯)B级及以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含乘客电梯,许可参数达到本项目要求);若投标人不具备相应的安装资质,应同时提供制造商承担本项目电梯安装任务承诺书加盖制造商公章。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 / 资格。

3.5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 (略) 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4.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年 月 日 时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 (略) 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 (略)

地址:象山 (略) 663号

联系人:金工

电话:057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 (略)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龙泽名园148号

联系人:欧旭娇

电话:0574-*/*

1.招标条件

象 (略) (略) 交叉口西北角地块住宅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11-*-04-01-*,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略) (略) ,招标人为 (略) (略) 、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正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约*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象 (略) (略) 交叉口西北角区域。

2.2招标范围:象 (略) (略) 交叉口西北角地块住宅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包括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保修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招标控制价: 1150.1400 万元 (含税) 。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工期为90日历天,且满足总包单位进度要求和招标人施工要求 。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及《供货要求》规定。

2.5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同时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制造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许可子项目含乘客电梯,许可参数达到本项目要求);
(3)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电梯)B级及以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含乘客电梯,许可参数达到本项目要求);若投标人不具备相应的安装资质,应同时提供制造商承担本项目电梯安装任务承诺书加盖制造商公章。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 / 资格。

3.5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 (略) 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4.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年 月 日 时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 (略) 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 (略)

地址:象山 (略) 663号

联系人:金工

电话:057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 (略)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龙泽名园148号

联系人:欧旭娇

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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