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街道中心区片区道路交通安全应急管理服务采购意向公示
新安街道中心区片区道路交通安全应急管理服务采购意向公示
新安街道办应急管理办(交安委)拟对新安街道中心 (略) 交通安全应急管理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意向进行公示,并接受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新安街道中心 (略) 交通安全应急管理服务
二、采购内容:
采购专业服务,负责我街道中心区片区发生的人防、物防、技防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范围:
通过人防、物防、技防等综合措施,做好新安街道中心区片区的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协助交通事故现场防护、公共公益宣传服务、值守劝导交通保障、源头交安管理等工作,有效解决宣传劝导、交通督导、应急处置各项资源不足的问题。
(二)主要服务内容:
1.人防要求:路口值守交通劝导、专项行动配合、巡逻处突、应急保障、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等;
2.物防要求:使用相关设备落实亡人事故数据信息分析、分时段封闭隐患缺口、分时段车道管控、分时段隔断 (略) 口、临时隔离右转车道等工作;
3.技防要求:利用各项现代科技手段配合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手持数据采集设备进行交通数据采集;利用交通监控视频进行巡逻处突以及利用RFID对重点行业、重点人群交通违规行为监督等;
4.根据工作需要,完成采购人交办的相关事项;
5.投标人每月向采购人报送工作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及时报告;
6.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采购预算:*元以内/年。
四、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8月1日12时至2024年8月5日12时
五、报名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八)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九)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十)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参与报名的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下列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一)相关采购项目报价单;
(二)相关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七、报名方式:现场或者邮寄报名,提交上述资料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
地址 : (略) 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交警中队附楼318办公室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实际工作安排为准。
新安街道办应急管理办(交安委)拟对新安街道中心 (略) 交通安全应急管理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意向进行公示,并接受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新安街道中心 (略) 交通安全应急管理服务
二、采购内容:
采购专业服务,负责我街道中心区片区发生的人防、物防、技防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范围:
通过人防、物防、技防等综合措施,做好新安街道中心区片区的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协助交通事故现场防护、公共公益宣传服务、值守劝导交通保障、源头交安管理等工作,有效解决宣传劝导、交通督导、应急处置各项资源不足的问题。
(二)主要服务内容:
1.人防要求:路口值守交通劝导、专项行动配合、巡逻处突、应急保障、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等;
2.物防要求:使用相关设备落实亡人事故数据信息分析、分时段封闭隐患缺口、分时段车道管控、分时段隔断 (略) 口、临时隔离右转车道等工作;
3.技防要求:利用各项现代科技手段配合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手持数据采集设备进行交通数据采集;利用交通监控视频进行巡逻处突以及利用RFID对重点行业、重点人群交通违规行为监督等;
4.根据工作需要,完成采购人交办的相关事项;
5.投标人每月向采购人报送工作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及时报告;
6.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采购预算:*元以内/年。
四、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8月1日12时至2024年8月5日12时
五、报名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八)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九)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十)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参与报名的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下列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一)相关采购项目报价单;
(二)相关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七、报名方式:现场或者邮寄报名,提交上述资料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
地址 : (略) 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交警中队附楼318办公室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实际工作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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