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一批医疗设备意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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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一批医疗设备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 (略) 采购一批医疗设备需求参数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

目名称

项目概况

初步技

术参数

预计采

购时间

备注

采购一批医疗设备

详见附件

9月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1

体外冲击波治疗仪

3

2

移动式摄影X射线机

1

3

数字化X线平板摄影系统

1

4

运动心肺功能测试仪

1

5

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

1

6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1

7

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

1

8

手术显微镜

1

9

(略)

1

10

激光生发仪

1

11

皮秒激光治疗仪

1

12

强脉冲激光系统

1

13

单门气动减重架

1

14

动静态平衡功能评估及训练系统

1

15

关节韧带数字体查仪

1

16

情景互动康复训练系统

1

17

智能化运动功能评估检测系统

1

18

血液透析机(单泵)

10

19

血液透析装置(双泵)

5

20

中央供液系统

1

合计

35

一、征询目的:

潜在供应商可对技术参数中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采购方将针对质疑情况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为下一步正式采购提供更加合理的技术参数。

二、意见反馈

1.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或书面递交我单位,递交要求:

(1)材料递交方式:邮件递交;

(2)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资料;

(3)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4)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需求修改建设函;以上材料均须力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F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q.com

2.提出的意见建设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设,将作为我部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向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门将视情作出回复并将相关资料存档。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三、公示期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四、联系人:许助理 电话:020-*

监督人:倪先生 电话:020-*

邮箱:*@*q.com

地址: (略) 天河区

五、附件

2024年8月1日

, (略) ,天河区,广州,02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 (略) 采购一批医疗设备需求参数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

目名称

项目概况

初步技

术参数

预计采

购时间

备注

采购一批医疗设备

详见附件

9月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1

体外冲击波治疗仪

3

2

移动式摄影X射线机

1

3

数字化X线平板摄影系统

1

4

运动心肺功能测试仪

1

5

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

1

6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1

7

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

1

8

手术显微镜

1

9

(略)

1

10

激光生发仪

1

11

皮秒激光治疗仪

1

12

强脉冲激光系统

1

13

单门气动减重架

1

14

动静态平衡功能评估及训练系统

1

15

关节韧带数字体查仪

1

16

情景互动康复训练系统

1

17

智能化运动功能评估检测系统

1

18

血液透析机(单泵)

10

19

血液透析装置(双泵)

5

20

中央供液系统

1

合计

35

一、征询目的:

潜在供应商可对技术参数中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采购方将针对质疑情况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为下一步正式采购提供更加合理的技术参数。

二、意见反馈

1.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或书面递交我单位,递交要求:

(1)材料递交方式:邮件递交;

(2)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资料;

(3)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4)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需求修改建设函;以上材料均须力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F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q.com

2.提出的意见建设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设,将作为我部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向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门将视情作出回复并将相关资料存档。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三、公示期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四、联系人:许助理 电话:020-*

监督人:倪先生 电话:020-*

邮箱:*@*q.com

地址: (略) 天河区

五、附件

2024年8月1日

, (略) ,天河区,广州,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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