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出阝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1批-出阝江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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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出阝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1批-出阝江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大邑县出阝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第1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出阝江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单位共计人数115人,全年除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按250天计。早餐按4元/人,午餐按160元/桌,每天按14桌计。晚餐按200元/桌,按3桌计算。
主要功能或目标:1、早餐供应应有:面条、稀饭、馒头、包子; 2、午餐每桌就餐人数为10人,至少包括九菜一汤,其中9种菜品应为6荤3素,且菜品类隔日不重复; 3、晚餐每桌就餐人数为10人,至少包括九菜一汤,其中9种菜品应为6荤3素,且菜品类隔日不重复。
需满足的要求:1、蔬菜类: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农药残留不超标。货物合格率应达到100%。 2、干杂类:包装完好、无破损,质保期未过半,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大米:质保期未过半,加工精度与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GB/T 1354-2018大米标准)。 4、面粉(条):质保期未过半,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GB/T 1355-1986小麦粉或GB/T 8607-1988高筋小麦粉或GB/T 8608-1988低筋小麦粉等)。 5、食用油类:采用压榨生产,质保期未过半,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原料是非转基因,GB/T 1536-2004菜籽油)。 6、肉禽类: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粘度:外表湿润,不粘手;气味:具有肉禽固有的气味,无异味;含水量不超出国家标准;新鲜猪肉、牛肉、羊肉、鸡、鸭等牲畜、家禽肉每批次配送必须宰杀清理干净,且未冷冻。同时附带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 7、蛋类:质量指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色泽: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组织形态: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壳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气味: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杂质:无杂质,内容不得有血块及其他禽类组织异物。 8、佐料类:糖、盐、味精、酱油、醋等佐料,质保期未过半,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9、水果类: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水份充足无萎蔫、无空壳,色泽自然无变色。果肉饱满,软硬适中。无外力造成伤害,无病害虫,无污染残留农药,保持合格的新鲜度。 10、其他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82.* 2024年09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大邑县出阝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08月02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大邑县出阝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第1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出阝江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单位共计人数115人,全年除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按250天计。早餐按4元/人,午餐按160元/桌,每天按14桌计。晚餐按200元/桌,按3桌计算。
主要功能或目标:1、早餐供应应有:面条、稀饭、馒头、包子; 2、午餐每桌就餐人数为10人,至少包括九菜一汤,其中9种菜品应为6荤3素,且菜品类隔日不重复; 3、晚餐每桌就餐人数为10人,至少包括九菜一汤,其中9种菜品应为6荤3素,且菜品类隔日不重复。
需满足的要求:1、蔬菜类: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农药残留不超标。货物合格率应达到100%。 2、干杂类:包装完好、无破损,质保期未过半,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大米:质保期未过半,加工精度与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GB/T 1354-2018大米标准)。 4、面粉(条):质保期未过半,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GB/T 1355-1986小麦粉或GB/T 8607-1988高筋小麦粉或GB/T 8608-1988低筋小麦粉等)。 5、食用油类:采用压榨生产,质保期未过半,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原料是非转基因,GB/T 1536-2004菜籽油)。 6、肉禽类: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粘度:外表湿润,不粘手;气味:具有肉禽固有的气味,无异味;含水量不超出国家标准;新鲜猪肉、牛肉、羊肉、鸡、鸭等牲畜、家禽肉每批次配送必须宰杀清理干净,且未冷冻。同时附带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 7、蛋类:质量指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色泽: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组织形态: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壳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气味: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杂质:无杂质,内容不得有血块及其他禽类组织异物。 8、佐料类:糖、盐、味精、酱油、醋等佐料,质保期未过半,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9、水果类: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水份充足无萎蔫、无空壳,色泽自然无变色。果肉饱满,软硬适中。无外力造成伤害,无病害虫,无污染残留农药,保持合格的新鲜度。 10、其他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82.* 2024年09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大邑县出阝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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