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渝05破219号重庆三柴发动机制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重整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2023渝05破219号重庆三柴发动机制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重整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重庆三柴发动机 (略) 破产清算案
重整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略) 第五 (略) 于2023年8月21日作出(2023)渝05破申443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重庆兴鸿 (略) 对重庆三柴发动机 (略) ( (略) 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8月31日作出(2023)渝05破219号决定,指定重庆学苑律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尽快推进破产程序,提高收益、盘活资产, (略) 财产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利益。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欢迎有资金实力和管理能力的投资人报名。
具体预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工商和股转中心登记信息
三柴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5N,法定代表人陶光梅,注 (略) 铜梁工业园区龙山大道9号,企业类型: (略) ( (略) ),登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纳税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人民币,发起人:应德军、田业中、胡定德,重庆股份转让中心股东持股清册载明:股东周世杰持股90%,股东陶光梅持股10%,经营范围:生产、开发、销售:柴油机、柴油发动机组及零部件(不含汽车摩托车发动机)、锻压设备;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二)债务人主营业务
三柴公司主要从事柴油发动机、发电机组及柴油发动机的各种零部件、电子配套设备生产销售,产品主要包括:*系列,K19-TA系列、K38-TA系列、K50-TA系列大功率(132.6—2000匹马力)柴油发动机;适用于发电机组、工程机械、船舶及重型汽车发动机动力配套领域。产品采用先进的PT喷油系统、液压喷油可变正时系统、涡轮增压系统和空气中冷系统,具有功率大、节燃料、噪音低、体积小、重量轻等优点。
(三)债务人运营价值
三柴公司具备多年柴油发动机生产和销售经验,拥有相对成熟的生产线、机器设备及大量半成品和零部件。三柴 (略) 铜梁工业园区拥有面积*.80平方米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建有建筑面积约*.51平方米的厂房和办公楼。其中1至5号厂房已完工,办公楼、仓库已封顶未完工。三柴公司持有“三柴”“Sanchai”“康发世纪星”和多个“CCEC”商标。控股股东周 (略) 第三届、第四届人大代表,云阳第十四、十五、十六届人大代表,云阳工商联副主席,云阳商会副会长,全国商贸系统劳动模范, (略) 优秀企业家。
(三)债务人资产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情况
三柴公司的资产主要为实物资产(在建工程、机器设备、存货、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商标、发明、实用新型)等。经评估, (略) 场价值为*万元,其中在建工程(担保财产)为*万元,机器设备为304.*元,存货为797.*元,土地使用权(担保财产)为2340.*元。
2.负债情况
截至2024年7月24日,共有57户债权人申报了58笔债权,申报金额307,*。经管理人审查,确认债权(不含职工债权)共40户55笔,金额为119,*。其中,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债权1户1笔,金额11,*;有财产担保债权2户2笔,金额44,*;税款债权1户2笔,金额4,*;普通债权37户38笔,金额47,*;劣后债权12户12笔,金额11,*。另外,管理人确认职工债权共33户33笔,金额1,*;暂缓确认债权2户2笔,涉及申报债权金额172,*(其中,申报普通债权1户1笔,金额126,*;申报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的债权1户1笔,金额46,*)。
管理人特此提示,意向 (略) 负债规模并测算投资金额时,应当最终以债权人会议审核 (略) 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并需注意可能存在尚未申报的债权,即存在最终确认的负债规模出现波动之可能。
二、意向投资人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较雄厚的资金实力、财务状况良好,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的,应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含机构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应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个人信誉,无刑事犯罪记录,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意向投资人应当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并自愿遵守本预招募公告、重整计划等文件对其权利义务的约束。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本次预招募遴选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五)具有经营同类业务的经验及背景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中每个投资人均需符合资格条件,且每个投资人仅能参与一个联合体。同一投资人参与多个联合体报名的,该投资人所在的联合体报名全部视为无效。
三、预招募流程
(一)意向投资人报名
1.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多页内容还须加盖骑缝章)(自然人报名的由本人签字捺印,多页内容还须本人骑缝签字捺印),意向投资人未按照下述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 (略) 印章(自然人报名的由本人签字捺印)的《投资意向书》(详见附件一);
(2)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略) 公章),自然人应提供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企业或个人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注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期限等)、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送达地址确认书;受托人系律师的,还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3)经营情况和投资意向介绍: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结构、经营资质(如有)、投资优势,并简要陈述投资意向、资金实力、资金来源、初步的经营计划等,以及其他有助于证明意向投资人实力或匹配度的加分项。
(4)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含机构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的承诺;
自然人无刑事犯罪记录,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
自然人还应提供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5)最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未经审计的,可提供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以及最新的征信报告;自然人提供最近一年的银行流水,以及最新的征信报告。
(6)资产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7)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二)。
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应由牵头方提供一份关于联合体的介绍文件,除前述基本内容之外,还应当介绍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以 (略) 提供资金支持方面的优势。
2. 报名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限
意向投资人应以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纸质件原件,并向管理人指定邮箱发送报名材料的纸质件扫描件。意向投资人仅向管理人指定邮箱发送扫描件,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纸质件原件的,管理人有权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上午10时。
收件地址: (略) 江北区江北嘴金融街三号人保大厦15楼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王律师*、付律师*
电子邮箱:*@*63.com
(二)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并开展尽职调查
1.已提交报名材料的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8月19日上午10时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元至管理人账户(户名:重庆三柴发动机 (略) 管理人,账号:*8161,开户行:中信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报名材料符合规定且缴纳完尽职调查保证金后,意向投资人可立即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预招募参选资格。
2.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或委 (略) 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配合和帮助。意向投资人应当自行承担其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所需的费用,并对尽职调查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3.意向投资人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管理人基于尽职调查而提供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等另作他用,且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其参与重整意向投资人的遴选资格,并保留依据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提交投资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
1.在尽职调查完成之后,意向投资人应当根据管理人的要求编制重整投资方案,并于2024年9月2日上午10时前将重整投资方案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捺印)后的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并将纸质件送达管理人办公室。如未在期限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视为放弃重整意向投资人竞选资格。
2.重整投资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意向投资人基本信息、股权结构、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财务状况、投资报价方案、交易结构、经营方案、重整资金来源、债权调整方案、偿债方案、重整执行期限等内容。
重整投资方案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否则视为意向投资人放弃重整意向投资人竞选资格。
3.经管理人初步审查,意向投资人符合预招募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且参选材料不违反法律规定的,管理人将书面通知限期缴纳投资保证金*元(原先缴纳的尽职调查保证金*元自动转为投资保证金,意向投资人补足*元差额即可),未按期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放弃重整意向投资人的竞选资格。
(四)意向投资人的遴选评审
1.如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提交参选材料、缴纳投资保证金且其重整投资方案经管理人审查合格的,该意向投资人即为重整意向投资人。
2.多家意向投资人经初步审查合格并缴纳投资保证金的,由债权人会议选定重整意向投资人(含备选重整意向投资人)。
3.最终被确定为重整意向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应在收到《确认函》次 (略) 签署《投资协议》,逾期未签署视为放弃重整意向投资人的资格。管理人可与备选重整意向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备选重整意向投资人在收到书面通知次日 (略) 签署《投资协议》的,视为放弃重整意向投资人的资格。
(五)保证金的处理
原则上,未被选定为重整意向投资人(含备选重整意向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所缴纳的尽职调查保证金和投资保证金均应在管理人发出确认重整意向投资人(含备选重整意向投资人)的《确认函》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给意向投资人。但以下情形除外:
1.被确认为重整意向投资人的, (略) 最终未能成功转入重整程序或重整计划草案未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重整计划 (略) 批准通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已支付的*元投资保证金。
若三柴公司最终成功转入重整程序且重整计 (略) 批准的,重整意向投资人此前支付的*元投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投资款。
2.被确认为备选重整意向投资人的, (略) 与重整意向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备选重整意向投资人已支付的*元投资保证金。
3.意向投资人收到经管理人确认为重整意向投资人的《确认函》后,放弃重整意向投资人资格、拒绝 (略) 签订《投资协议》,已支付的*元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备选重整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
备选重整意向投资人放弃重整意向投资人资格(含备选重整意向投资人资格)、拒绝或在收到管理人书面通知 (略) 签订《投资协议》的,已支付的*元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4.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或出现其他违约或侵权行 (略) 造成损失的,已支付的尽职调查保证金和投资保证金均不予退还;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所造成的损失的,管理人有权向其另行追偿。
5.意向投资人应当确保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本次预招募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若在预招募过程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提供不实材料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本次预招募的资格,相关尽职调查保证金和投资保证金均不予退还,并保留依据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预招募说明及提示
(一)由于本案目前为破产清算程序,尚未转入重整程序,故本次系预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
(二)本预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 (略) 有关情况不构成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意向投资人应当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三)三柴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预招募公告不代表 (略) 后续将进入重整程序的承诺或默认。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变化,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预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预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预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重庆三柴发动机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
附件一
投资意向书
本意向书是对自愿参与重庆三柴发动机 (略) 破产清算案重整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并接受预招募公告规则约束所做的意思表示。
意向人名称/姓名:
本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本单位/本人充分知悉重庆三柴发动机 (略) 目前处于破产清算程序,尚未转入重整程序,且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单位/本人已充分评估、知悉并自愿承担参与本次重整意向投资人预招募的全部成本及风险。
本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本单位/本人符合贵方发布的《重庆三柴发动机 (略) 破产清算案重整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具备的下述各项资格条件:
(一)本单位/本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单位/本人充分知悉并同意《重庆三柴发动机 (略) 破产清算案投资人预招募公告》的全部内容,承诺符合该公告所要求的意向投资人的全部报名条件,并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三)本单位/本人自愿报名参与重庆三柴发动机 (略) 重整意向投资人的招募和遴选,并已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本单位/本人具备与拟投资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四)本单位/本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及全部信息均真实、合法、有效且不存在重大隐瞒或遗漏。
(五)若本单位/本人最终被确定为重庆三柴发动机 (略) 重整意向投资人,将全面充分按照投资协议、未来清算转重整后的《重整计划》等履行相应义务。
(六)本单位/本人愿意积极配合对本单位/本人进行的反向尽职调查,并提供相应资料。
(七)本单位/本人充分知悉并接受重庆三柴发动机 (略) 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债权追收风险、职工维稳风险、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等一切投资风险。投资人不得因投资目的能否实现、投资 (略) 是否合法等原因而主张解除或撤销投资并要求退还投资款项。
(八)本单位/本人指定电子送达邮箱:
(九)本单位/本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意向投资人(公章/签字捺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保密承诺函
重庆三柴发动机 (略) 管理人:
鉴于承诺人对重庆三柴发动机 (略) ( (略) )具有初步投资意向,为进一步明确承诺人义务,保护各方利益,现做如下承诺:
一、承诺人应保密的内容
承诺人须予以保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商业秘密
主要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行业数据、业务数据、公司资料、人事资料、财产权属材料、商标等无形资产材料、重大合同、产品销售材料、财务资料及信息等债务人或管理人提供给承诺人的相关资料。
2.执业秘密
管理人执行职务过程中收集、统计、整理的数据和各类信息,商业谈判过程中与承诺人往来形成的各类通知、法律文书或电子信息。
3.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相关的电子资料、口头、图像或书面信息资料,无论在提供信息资料时是否以口头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4.承诺人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商业秘密、执业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略) 或三柴公司管理人所有。
5. (略) 管理人认为需要保密的信息。
二、承诺人应保密的方式
1.承诺人所知悉保密内容仅限于承诺人参与重整投资正当合理使用。
2.承诺人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要求,并采取应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
3. (略) 管理人书面同意,不得再将获取的秘密向第三方披露、透露、暗示、默认。
4. (略) 投资外,承诺人不得利用秘密进行其他活动。
三、违反承诺的责任
承诺人违反承诺,给三柴公司和管理人造成损害的,根据损害结果,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承诺人 (盖章或签字捺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重庆三柴发动机 (略) 破产清算案
重整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略) 第五 (略) 于2023年8月21日作出(2023)渝05破申443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重庆兴鸿 (略) 对重庆三柴发动机 (略) ( (略) 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8月31日作出(2023)渝05破219号决定,指定重庆学苑律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尽快推进破产程序,提高收益、盘活资产, (略) 财产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利益。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欢迎有资金实力和管理能力的投资人报名。
具体预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工商和股转中心登记信息
三柴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5N,法定代表人陶光梅,注 (略) 铜梁工业园区龙山大道9号,企业类型: (略) ( (略) ),登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纳税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人民币,发起人:应德军、田业中、胡定德,重庆股份转让中心股东持股清册载明:股东周世杰持股90%,股东陶光梅持股10%,经营范围:生产、开发、销售:柴油机、柴油发动机组及零部件(不含汽车摩托车发动机)、锻压设备;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二)债务人主营业务
三柴公司主要从事柴油发动机、发电机组及柴油发动机的各种零部件、电子配套设备生产销售,产品主要包括:*系列,K19-TA系列、K38-TA系列、K50-TA系列大功率(132.6—2000匹马力)柴油发动机;适用于发电机组、工程机械、船舶及重型汽车发动机动力配套领域。产品采用先进的PT喷油系统、液压喷油可变正时系统、涡轮增压系统和空气中冷系统,具有功率大、节燃料、噪音低、体积小、重量轻等优点。
(三)债务人运营价值
三柴公司具备多年柴油发动机生产和销售经验,拥有相对成熟的生产线、机器设备及大量半成品和零部件。三柴 (略) 铜梁工业园区拥有面积*.80平方米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建有建筑面积约*.51平方米的厂房和办公楼。其中1至5号厂房已完工,办公楼、仓库已封顶未完工。三柴公司持有“三柴”“Sanchai”“康发世纪星”和多个“CCEC”商标。控股股东周 (略) 第三届、第四届人大代表,云阳第十四、十五、十六届人大代表,云阳工商联副主席,云阳商会副会长,全国商贸系统劳动模范, (略) 优秀企业家。
(三)债务人资产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情况
三柴公司的资产主要为实物资产(在建工程、机器设备、存货、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商标、发明、实用新型)等。经评估, (略) 场价值为*万元,其中在建工程(担保财产)为*万元,机器设备为304.*元,存货为797.*元,土地使用权(担保财产)为2340.*元。
2.负债情况
截至2024年7月24日,共有57户债权人申报了58笔债权,申报金额307,*。经管理人审查,确认债权(不含职工债权)共40户55笔,金额为119,*。其中,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债权1户1笔,金额11,*;有财产担保债权2户2笔,金额44,*;税款债权1户2笔,金额4,*;普通债权37户38笔,金额47,*;劣后债权12户12笔,金额11,*。另外,管理人确认职工债权共33户33笔,金额1,*;暂缓确认债权2户2笔,涉及申报债权金额172,*(其中,申报普通债权1户1笔,金额126,*;申报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的债权1户1笔,金额46,*)。
管理人特此提示,意向 (略) 负债规模并测算投资金额时,应当最终以债权人会议审核 (略) 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并需注意可能存在尚未申报的债权,即存在最终确认的负债规模出现波动之可能。
二、意向投资人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较雄厚的资金实力、财务状况良好,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的,应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含机构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应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个人信誉,无刑事犯罪记录,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意向投资人应当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并自愿遵守本预招募公告、重整计划等文件对其权利义务的约束。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本次预招募遴选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五)具有经营同类业务的经验及背景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中每个投资人均需符合资格条件,且每个投资人仅能参与一个联合体。同一投资人参与多个联合体报名的,该投资人所在的联合体报名全部视为无效。
三、预招募流程
(一)意向投资人报名
1.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多页内容还须加盖骑缝章)(自然人报名的由本人签字捺印,多页内容还须本人骑缝签字捺印),意向投资人未按照下述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 (略) 印章(自然人报名的由本人签字捺印)的《投资意向书》(详见附件一);
(2)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略) 公章),自然人应提供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企业或个人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注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期限等)、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送达地址确认书;受托人系律师的,还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3)经营情况和投资意向介绍: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结构、经营资质(如有)、投资优势,并简要陈述投资意向、资金实力、资金来源、初步的经营计划等,以及其他有助于证明意向投资人实力或匹配度的加分项。
(4)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含机构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的承诺;
自然人无刑事犯罪记录,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
自然人还应提供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5)最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未经审计的,可提供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以及最新的征信报告;自然人提供最近一年的银行流水,以及最新的征信报告。
(6)资产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7)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二)。
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应由牵头方提供一份关于联合体的介绍文件,除前述基本内容之外,还应当介绍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以 (略) 提供资金支持方面的优势。
2. 报名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限
意向投资人应以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纸质件原件,并向管理人指定邮箱发送报名材料的纸质件扫描件。意向投资人仅向管理人指定邮箱发送扫描件,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纸质件原件的,管理人有权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上午10时。
收件地址: (略) 江北区江北嘴金融街三号人保大厦15楼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王律师*、付律师*
电子邮箱:*@*63.com
(二)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并开展尽职调查
1.已提交报名材料的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8月19日上午10时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元至管理人账户(户名:重庆三柴发动机 (略) 管理人,账号:*8161,开户行:中信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报名材料符合规定且缴纳完尽职调查保证金后,意向投资人可立即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预招募参选资格。
2.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或委 (略) 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配合和帮助。意向投资人应当自行承担其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所需的费用,并对尽职调查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3.意向投资人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管理人基于尽职调查而提供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等另作他用,且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其参与重整意向投资人的遴选资格,并保留依据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提交投资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
1.在尽职调查完成之后,意向投资人应当根据管理人的要求编制重整投资方案,并于2024年9月2日上午10时前将重整投资方案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捺印)后的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并将纸质件送达管理人办公室。如未在期限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视为放弃重整意向投资人竞选资格。
2.重整投资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意向投资人基本信息、股权结构、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财务状况、投资报价方案、交易结构、经营方案、重整资金来源、债权调整方案、偿债方案、重整执行期限等内容。
重整投资方案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否则视为意向投资人放弃重整意向投资人竞选资格。
3.经管理人初步审查,意向投资人符合预招募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且参选材料不违反法律规定的,管理人将书面通知限期缴纳投资保证金*元(原先缴纳的尽职调查保证金*元自动转为投资保证金,意向投资人补足*元差额即可),未按期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放弃重整意向投资人的竞选资格。
(四)意向投资人的遴选评审
1.如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提交参选材料、缴纳投资保证金且其重整投资方案经管理人审查合格的,该意向投资人即为重整意向投资人。
2.多家意向投资人经初步审查合格并缴纳投资保证金的,由债权人会议选定重整意向投资人(含备选重整意向投资人)。
3.最终被确定为重整意向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应在收到《确认函》次 (略) 签署《投资协议》,逾期未签署视为放弃重整意向投资人的资格。管理人可与备选重整意向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备选重整意向投资人在收到书面通知次日 (略) 签署《投资协议》的,视为放弃重整意向投资人的资格。
(五)保证金的处理
原则上,未被选定为重整意向投资人(含备选重整意向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所缴纳的尽职调查保证金和投资保证金均应在管理人发出确认重整意向投资人(含备选重整意向投资人)的《确认函》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给意向投资人。但以下情形除外:
1.被确认为重整意向投资人的, (略) 最终未能成功转入重整程序或重整计划草案未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重整计划 (略) 批准通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已支付的*元投资保证金。
若三柴公司最终成功转入重整程序且重整计 (略) 批准的,重整意向投资人此前支付的*元投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投资款。
2.被确认为备选重整意向投资人的, (略) 与重整意向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备选重整意向投资人已支付的*元投资保证金。
3.意向投资人收到经管理人确认为重整意向投资人的《确认函》后,放弃重整意向投资人资格、拒绝 (略) 签订《投资协议》,已支付的*元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备选重整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
备选重整意向投资人放弃重整意向投资人资格(含备选重整意向投资人资格)、拒绝或在收到管理人书面通知 (略) 签订《投资协议》的,已支付的*元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4.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或出现其他违约或侵权行 (略) 造成损失的,已支付的尽职调查保证金和投资保证金均不予退还;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所造成的损失的,管理人有权向其另行追偿。
5.意向投资人应当确保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本次预招募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若在预招募过程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提供不实材料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本次预招募的资格,相关尽职调查保证金和投资保证金均不予退还,并保留依据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预招募说明及提示
(一)由于本案目前为破产清算程序,尚未转入重整程序,故本次系预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
(二)本预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 (略) 有关情况不构成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意向投资人应当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三)三柴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预招募公告不代表 (略) 后续将进入重整程序的承诺或默认。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变化,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预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预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预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重庆三柴发动机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
附件一
投资意向书
本意向书是对自愿参与重庆三柴发动机 (略) 破产清算案重整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并接受预招募公告规则约束所做的意思表示。
意向人名称/姓名:
本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本单位/本人充分知悉重庆三柴发动机 (略) 目前处于破产清算程序,尚未转入重整程序,且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单位/本人已充分评估、知悉并自愿承担参与本次重整意向投资人预招募的全部成本及风险。
本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本单位/本人符合贵方发布的《重庆三柴发动机 (略) 破产清算案重整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具备的下述各项资格条件:
(一)本单位/本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单位/本人充分知悉并同意《重庆三柴发动机 (略) 破产清算案投资人预招募公告》的全部内容,承诺符合该公告所要求的意向投资人的全部报名条件,并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三)本单位/本人自愿报名参与重庆三柴发动机 (略) 重整意向投资人的招募和遴选,并已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本单位/本人具备与拟投资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四)本单位/本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及全部信息均真实、合法、有效且不存在重大隐瞒或遗漏。
(五)若本单位/本人最终被确定为重庆三柴发动机 (略) 重整意向投资人,将全面充分按照投资协议、未来清算转重整后的《重整计划》等履行相应义务。
(六)本单位/本人愿意积极配合对本单位/本人进行的反向尽职调查,并提供相应资料。
(七)本单位/本人充分知悉并接受重庆三柴发动机 (略) 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债权追收风险、职工维稳风险、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等一切投资风险。投资人不得因投资目的能否实现、投资 (略) 是否合法等原因而主张解除或撤销投资并要求退还投资款项。
(八)本单位/本人指定电子送达邮箱:
(九)本单位/本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意向投资人(公章/签字捺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保密承诺函
重庆三柴发动机 (略) 管理人:
鉴于承诺人对重庆三柴发动机 (略) ( (略) )具有初步投资意向,为进一步明确承诺人义务,保护各方利益,现做如下承诺:
一、承诺人应保密的内容
承诺人须予以保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商业秘密
主要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行业数据、业务数据、公司资料、人事资料、财产权属材料、商标等无形资产材料、重大合同、产品销售材料、财务资料及信息等债务人或管理人提供给承诺人的相关资料。
2.执业秘密
管理人执行职务过程中收集、统计、整理的数据和各类信息,商业谈判过程中与承诺人往来形成的各类通知、法律文书或电子信息。
3.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相关的电子资料、口头、图像或书面信息资料,无论在提供信息资料时是否以口头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4.承诺人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商业秘密、执业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略) 或三柴公司管理人所有。
5. (略) 管理人认为需要保密的信息。
二、承诺人应保密的方式
1.承诺人所知悉保密内容仅限于承诺人参与重整投资正当合理使用。
2.承诺人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要求,并采取应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
3. (略) 管理人书面同意,不得再将获取的秘密向第三方披露、透露、暗示、默认。
4. (略) 投资外,承诺人不得利用秘密进行其他活动。
三、违反承诺的责任
承诺人违反承诺,给三柴公司和管理人造成损害的,根据损害结果,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承诺人 (盖章或签字捺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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