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创晶辉精密制造有限公司预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安徽创晶辉精密制造有限公司预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安徽省肥 (略) 于2024年7月26日作出(2024)皖0123破预42号决定书,立案指导安徽创 (略) (下称“创晶辉公司”)预重整一案,并指定北京德恒(合肥)律师 (略) 临时管理人。
(略) 预重整和重整工作,化解公司债务危机, (略) 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临时管理人现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创晶辉公司概况
创晶辉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8XG,注册地址为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 (略) (略) 交口处,法定代表人为余毅。
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组件及高端家用电器的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招募须知与招募条件
(一)招募须知
1. 本公告的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 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3. 预重整期间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的 (略) 的重整程序,经过本次招募确定的重整投资人,无特殊情况下,创晶辉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
4. 本次招募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所有。
5. 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预重整工作需要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
(二)招募条件
拟参与本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 意向投资人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最近三年或设立以来(如设立至今不足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严重 (略) 场失信行为;未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 意向投资人应具备清晰的内外部决策流程,能够高效完成相应的谈判和决策工作,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本次交易。
3. 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本次重整投资相适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具备确定性的资金来源,且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4. 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等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并对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实施投资而形成的不利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5. 本次招募不限制意向投资人的行业分类,但意向投资人或其实际控 (略) 主营业务或未来规划业务相匹配、协同的经验、技术的,或者能够提供产业协同、业务资源、资金扶持等方面支持的,在同等条件下将被优先考虑。
6.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应明确牵头投资人,并说明每个成员所充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等情况。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上述全部资格条件。牵头投资人应承诺对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投资义务承担连带/兜底责任。牵头投资人一经确定后,未经临时管理人许可不能更换,牵头投资人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经临时管理人许可退出本次招募和遴选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和遴选。各联合体成员需要在重整投资方案中承诺,发生联合体成员退出的情况时,其他联合体成员将按照投资份额的相对比例或内部协商一致的比例承接退出成员的投资份额。
7. 临时管理人根据预重整和重整工作需要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 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9月4日(含当日,临时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延长报名期限)前通过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向临时管理人送达纸质版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一式三份(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件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时间为准)。
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参与本次招募的,各联合体成员均需准备报名材料并加盖公章,由牵头投资人汇总报名材料后统一提交给临时管理人。
2.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及邮寄地址: (略) 蜀 (略) 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45层
(2)联系人:陈律师
(3)联系电话:*
3.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一份。
(2)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及授权委托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受托人为律师的,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
(3)保密承诺函(自拟)。
(4)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签章。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临时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且不存在重大隐瞒或遗漏,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重整投资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
(二)尽职调查及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投资人,临时管理人将依 (略) 重整投资所必需的材料,并配合意向投资人相关尽职调查活动。
临时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的报名情况,决定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截止时间。
如届时只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则临时管理人将上述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或表决;如届时有一家以上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则临时管理人将 (略) 以及债权人的意见,商讨确定重整投资人的产生方法。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临时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解释权归属于临时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临时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本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临时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临时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安徽创 (略) 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四日
安徽省肥 (略) 于2024年7月26日作出(2024)皖0123破预42号决定书,立案指导安徽创 (略) (下称“创晶辉公司”)预重整一案,并指定北京德恒(合肥)律师 (略) 临时管理人。
(略) 预重整和重整工作,化解公司债务危机, (略) 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临时管理人现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创晶辉公司概况
创晶辉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8XG,注册地址为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 (略) (略) 交口处,法定代表人为余毅。
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组件及高端家用电器的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招募须知与招募条件
(一)招募须知
1. 本公告的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 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3. 预重整期间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的 (略) 的重整程序,经过本次招募确定的重整投资人,无特殊情况下,创晶辉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
4. 本次招募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所有。
5. 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预重整工作需要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
(二)招募条件
拟参与本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 意向投资人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最近三年或设立以来(如设立至今不足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严重 (略) 场失信行为;未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 意向投资人应具备清晰的内外部决策流程,能够高效完成相应的谈判和决策工作,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本次交易。
3. 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本次重整投资相适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具备确定性的资金来源,且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4. 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等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并对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实施投资而形成的不利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5. 本次招募不限制意向投资人的行业分类,但意向投资人或其实际控 (略) 主营业务或未来规划业务相匹配、协同的经验、技术的,或者能够提供产业协同、业务资源、资金扶持等方面支持的,在同等条件下将被优先考虑。
6.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应明确牵头投资人,并说明每个成员所充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等情况。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上述全部资格条件。牵头投资人应承诺对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投资义务承担连带/兜底责任。牵头投资人一经确定后,未经临时管理人许可不能更换,牵头投资人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经临时管理人许可退出本次招募和遴选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和遴选。各联合体成员需要在重整投资方案中承诺,发生联合体成员退出的情况时,其他联合体成员将按照投资份额的相对比例或内部协商一致的比例承接退出成员的投资份额。
7. 临时管理人根据预重整和重整工作需要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 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9月4日(含当日,临时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延长报名期限)前通过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向临时管理人送达纸质版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一式三份(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件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时间为准)。
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参与本次招募的,各联合体成员均需准备报名材料并加盖公章,由牵头投资人汇总报名材料后统一提交给临时管理人。
2.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及邮寄地址: (略) 蜀 (略) 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45层
(2)联系人:陈律师
(3)联系电话:*
3.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一份。
(2)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及授权委托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受托人为律师的,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
(3)保密承诺函(自拟)。
(4)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签章。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临时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且不存在重大隐瞒或遗漏,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重整投资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
(二)尽职调查及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投资人,临时管理人将依 (略) 重整投资所必需的材料,并配合意向投资人相关尽职调查活动。
临时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的报名情况,决定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截止时间。
如届时只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则临时管理人将上述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或表决;如届时有一家以上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则临时管理人将 (略) 以及债权人的意见,商讨确定重整投资人的产生方法。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临时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解释权归属于临时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临时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本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临时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临时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安徽创 (略) 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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