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门诊分诊叫号系统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某单位门诊分诊叫号系统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某单位门诊分诊叫号系统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单位门诊分诊叫号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某单位门诊分诊叫号系统采购项目 | 如下 | 详见附件 | 43.00 | 2024年9月 | 无 |
采购意向需求概况: 我部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项目 (略) 上公示,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和接受监督。若对项目相关条款有疑问或建设性意见者,可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门诊分诊叫号系统采购项目 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三、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需在受理期限内收到)、扫描发至邮箱方式实名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意见建议反馈表(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对于项目的需求参数、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 3.对于项目的资格条件,本有国家、军队、行业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并提供材料依据;或对于项目资格条件不合理的,可以明确指出。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方案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5.最终以正式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公示及受理期限:发布之日期五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 电子邮箱:*@*q.com 招标人地址: (略) 六、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略) 》(http://**) 七、本次征询为无偿活动 |
某单位门诊分诊叫号系统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单位门诊分诊叫号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某单位门诊分诊叫号系统采购项目 | 如下 | 详见附件 | 43.00 | 2024年9月 | 无 |
采购意向需求概况: 我部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项目 (略) 上公示,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和接受监督。若对项目相关条款有疑问或建设性意见者,可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门诊分诊叫号系统采购项目 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三、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需在受理期限内收到)、扫描发至邮箱方式实名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意见建议反馈表(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对于项目的需求参数、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 3.对于项目的资格条件,本有国家、军队、行业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并提供材料依据;或对于项目资格条件不合理的,可以明确指出。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方案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5.最终以正式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公示及受理期限:发布之日期五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 电子邮箱:*@*q.com 招标人地址: (略) 六、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略) 》(http://**) 七、本次征询为无偿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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