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政治环境意向公开
某部政治环境意向公开
某部政治环境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某部政治环境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部政治环境
二、项目编号:2024-JCKPXX-F1003
三、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 时间 | 备注 |
某部政治环境 | 办公楼内会议室、走廊文化墙、室外学习园地、宣传栏等,详见附件2。 | 详见附件2。 | 70 | 2024年8月 | 无 |
四、公示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2日。
五、预计交付时间与地点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75日
交付地点: (略) 松江区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六)需要保密资质。(保密资质须通过线下传递,采取邮寄或者到现场审核的方式,禁止 (略) 传递)。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参与意向与意见建议,内容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和完善采购需求的重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对供应商所提出的反馈不作书面回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
附件:1.《采购意向公开情况及意见建议统计表》
2.需求内容详情
某部政治环境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某部政治环境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部政治环境
二、项目编号:2024-JCKPXX-F1003
三、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 时间 | 备注 |
某部政治环境 | 办公楼内会议室、走廊文化墙、室外学习园地、宣传栏等,详见附件2。 | 详见附件2。 | 70 | 2024年8月 | 无 |
四、公示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2日。
五、预计交付时间与地点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75日
交付地点: (略) 松江区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六)需要保密资质。(保密资质须通过线下传递,采取邮寄或者到现场审核的方式,禁止 (略) 传递)。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参与意向与意见建议,内容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和完善采购需求的重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对供应商所提出的反馈不作书面回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
附件:1.《采购意向公开情况及意见建议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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