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采购意向公开第1包
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采购意向公开第1包
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采购意向公开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采购
二、公示时间: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6日
三、预计采购时间:2024年9月
四、项目概况
服务 (略) 海淀区,用餐人员约400人,有2个食堂( (略) 海淀区),计划通过招标方式遴选1家供应商,向我单位2个食堂提供优质价廉、安全可靠的主副食品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包含:米、面、油、肉类、鱼类、禽蛋、水果、蔬菜、副食、调料等),采购预算为*元/年,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五、服务内容
1.所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应符合国家食药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2.商品的包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对原材料产地、用途、使用方法、规格、质量、保质期或生产日期等与商品使用属性密切相关的内容须有清晰的标示,定型包装类食品原材料应具有QS标识。
3.米、面应符合相关粮食国家食药标准的要求。
4.食用油应符合相关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的要求,必须为非转基因产品。
5.禽蛋必须保证新鲜,蔬菜、猪肉采购 (略) 溯源体系的要求,同时,肉禽每次须提供《动物检疫检验合格证》。
6.运输过程须保证食品的卫生与安全,运输冷藏工具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六、服务要求
1.服务方须按每日采购单中注明的食材及技术标准供货,严禁以次充好、缺斤短两。
2.部分原材料能按*方要求进行免费初加工。
3.服务方应按*方要求免费按时配送货品到指定地点。
4.紧急补货须在30分钟内予以响应,2小时内送到。
5.服务方承诺供货产品价格以每日价格行情(“ (略) 场网”http://**.cn公布的商品批发平均价)为基准,上浮或下浮 %作为结算价, (略) 场网无价格基准的商品以岳各庄、 (略) 、京东商城、 (略) 的价格为基准,由双方协商解决,供货报价不得高于其承诺价格的浮动比例。
6.实际费用以发生为准。
7.服务方交货数量、质量与*方要求不符时,少于或低于*方要求时,服务方应按*方要求补货并承担延期交货违约责任,*方视造成的影响和后果,可对服务方进行违约扣罚。
8.服务方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外,不能按时交货的,延误15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及1小时以上的,*方将采取扣款措施作为处罚。
9.产品验收不合格时,*方有权拒收,服务方应在*方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合格产品并承担延期交货违约责任。
10.服务期间,*方将对食品及原材料质量、价格及配送服务等各环节进行随机抽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方将予以处罚。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中外合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近三年内在其他部队副食品配送履约过程中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供应商为事故的主要过错方)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话:010-*/*
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采购意向公开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采购
二、公示时间: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6日
三、预计采购时间:2024年9月
四、项目概况
服务 (略) 海淀区,用餐人员约400人,有2个食堂( (略) 海淀区),计划通过招标方式遴选1家供应商,向我单位2个食堂提供优质价廉、安全可靠的主副食品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包含:米、面、油、肉类、鱼类、禽蛋、水果、蔬菜、副食、调料等),采购预算为*元/年,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五、服务内容
1.所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应符合国家食药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2.商品的包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对原材料产地、用途、使用方法、规格、质量、保质期或生产日期等与商品使用属性密切相关的内容须有清晰的标示,定型包装类食品原材料应具有QS标识。
3.米、面应符合相关粮食国家食药标准的要求。
4.食用油应符合相关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的要求,必须为非转基因产品。
5.禽蛋必须保证新鲜,蔬菜、猪肉采购 (略) 溯源体系的要求,同时,肉禽每次须提供《动物检疫检验合格证》。
6.运输过程须保证食品的卫生与安全,运输冷藏工具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六、服务要求
1.服务方须按每日采购单中注明的食材及技术标准供货,严禁以次充好、缺斤短两。
2.部分原材料能按*方要求进行免费初加工。
3.服务方应按*方要求免费按时配送货品到指定地点。
4.紧急补货须在30分钟内予以响应,2小时内送到。
5.服务方承诺供货产品价格以每日价格行情(“ (略) 场网”http://**.cn公布的商品批发平均价)为基准,上浮或下浮 %作为结算价, (略) 场网无价格基准的商品以岳各庄、 (略) 、京东商城、 (略) 的价格为基准,由双方协商解决,供货报价不得高于其承诺价格的浮动比例。
6.实际费用以发生为准。
7.服务方交货数量、质量与*方要求不符时,少于或低于*方要求时,服务方应按*方要求补货并承担延期交货违约责任,*方视造成的影响和后果,可对服务方进行违约扣罚。
8.服务方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外,不能按时交货的,延误15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及1小时以上的,*方将采取扣款措施作为处罚。
9.产品验收不合格时,*方有权拒收,服务方应在*方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合格产品并承担延期交货违约责任。
10.服务期间,*方将对食品及原材料质量、价格及配送服务等各环节进行随机抽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方将予以处罚。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中外合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近三年内在其他部队副食品配送履约过程中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供应商为事故的主要过错方)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话: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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