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中台试点应用数据通用治理工具意向公开第1包
数据中台试点应用数据通用治理工具意向公开第1包
为充分论证采购需求,同时使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相关信息,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江苏南京某部的“数据中台试点应用数据通用治理工具”采购意向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
数据中台试点应用数据通用治理工具
二、项目概况
针对当前中台试点应用和我部业务系统数据治理需求,以提高数据治理能力为目标,基于已有数据中台基础框架,补充完善数据治理功能,主要消除引接数据的不一致性,建立规范的数据应用标准,提高数据质量,主要包括元数据管理、数据标准管理、数据质量管理、数据资产管理、清洗转换、关联匹配等功能,并形成专题数据库,同时完成相应的数据开发应用服务。
三、技术要求
该项目主要包含数据通用治理工具的开发、应用、集成部署和联调联试,综合验证环境的搭建、第三方测评和日常服务保障。
四、经济要求
(一)采购预算、交付数量、交付地点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交付地点 |
数据中台试点应用数据通用治理工具 | 245 | 1 | 江苏南京 |
(二)交付进度
系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需求规格说明书》、《技术方案》,3个月内完成工具研制、测试,并参与后期联调联试工作、验收并交付。
(三)成果形式
本项目成果形式为一套数据通用治理工具,部分见下表:
序号 | 类型 | 交付内容 |
1 | 软件工具 | 软件、源码、可执行程序等 |
2 | 综合验证环节 | 硬件实物 |
3 | 技术服务 | 日常保障、软件升级、功能更新等 |
4 | 技术文档 | 《需求规格说明书》、《技术方案》、《测试大纲》(含测试记录表)、《自测报告》、《第三方测评报告》、《维护手册》等 |
五、实施意见
(一)采购方式及分包要求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二)对接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8.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9. 具有二级(含)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或者*级(含)以上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且证书有效(如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除外),或未取得资格证书但已通过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六、线下对接事项说明
线下对接截止时间: 2024年8月31日。工作日08:00-12:00、14:30-17:30。
对接地点:江苏南京(具体以联系人通知为准,联系人:祁先生, 联系方式:025-*、*)。
领取对接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3.领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不在军队及政府采购处罚期内承诺书(加盖公章);
5.资格证书。
七、意见反馈方式
(略) 反馈、指定专人递交、快递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具体与采购方联系人协商确定。使用公告附件中《意见建议反馈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为有效。
联系人:祁先生。电话:025-*,*
八、其他说明
本项目处于意向公开阶段,初步技术需求文件中的技术指标且仅部分展示,可能不充分、不完善。现诚挚征求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潜在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人将根据供应商意见和建议调整技术、商务等要求。项目采购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江苏南京某部
为充分论证采购需求,同时使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相关信息,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江苏南京某部的“数据中台试点应用数据通用治理工具”采购意向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
数据中台试点应用数据通用治理工具
二、项目概况
针对当前中台试点应用和我部业务系统数据治理需求,以提高数据治理能力为目标,基于已有数据中台基础框架,补充完善数据治理功能,主要消除引接数据的不一致性,建立规范的数据应用标准,提高数据质量,主要包括元数据管理、数据标准管理、数据质量管理、数据资产管理、清洗转换、关联匹配等功能,并形成专题数据库,同时完成相应的数据开发应用服务。
三、技术要求
该项目主要包含数据通用治理工具的开发、应用、集成部署和联调联试,综合验证环境的搭建、第三方测评和日常服务保障。
四、经济要求
(一)采购预算、交付数量、交付地点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交付地点 |
数据中台试点应用数据通用治理工具 | 245 | 1 | 江苏南京 |
(二)交付进度
系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需求规格说明书》、《技术方案》,3个月内完成工具研制、测试,并参与后期联调联试工作、验收并交付。
(三)成果形式
本项目成果形式为一套数据通用治理工具,部分见下表:
序号 | 类型 | 交付内容 |
1 | 软件工具 | 软件、源码、可执行程序等 |
2 | 综合验证环节 | 硬件实物 |
3 | 技术服务 | 日常保障、软件升级、功能更新等 |
4 | 技术文档 | 《需求规格说明书》、《技术方案》、《测试大纲》(含测试记录表)、《自测报告》、《第三方测评报告》、《维护手册》等 |
五、实施意见
(一)采购方式及分包要求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二)对接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8.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9. 具有二级(含)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或者*级(含)以上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且证书有效(如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除外),或未取得资格证书但已通过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六、线下对接事项说明
线下对接截止时间: 2024年8月31日。工作日08:00-12:00、14:30-17:30。
对接地点:江苏南京(具体以联系人通知为准,联系人:祁先生, 联系方式:025-*、*)。
领取对接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3.领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不在军队及政府采购处罚期内承诺书(加盖公章);
5.资格证书。
七、意见反馈方式
(略) 反馈、指定专人递交、快递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具体与采购方联系人协商确定。使用公告附件中《意见建议反馈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为有效。
联系人:祁先生。电话:025-*,*
八、其他说明
本项目处于意向公开阶段,初步技术需求文件中的技术指标且仅部分展示,可能不充分、不完善。现诚挚征求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潜在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人将根据供应商意见和建议调整技术、商务等要求。项目采购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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