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副食品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副食品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副食品采购项目引进供应商提供副食品保障服务。
二、项目预算情况
项目预算金额约为*元/年,服务期两年。
三、投标单位选取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入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所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6.投标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两证合一的具有一证即可)。
四、服务内容和范围
(一)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
序号 | 物资品类 | 质量标准 | 相关要求 |
1 | 畜肉类 (大肉类、牛羊肉等) | 猪肉类:肉质要新鲜、色泽要鲜艳,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柔软,无油腻味,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刻修复,外表湿润,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不黏手,具有鲜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厚度3-4厘米,白中透淡红色,肉面平整,四周见花,肥瘦共五层,不带筋络和肥膘,肌肉呈淡红色或灰红色;切面肉质紧密,富有弹性,质感新鲜,指压后凹陷能立即复原,不得供应老母猪肉、注水肉、米猪肉、病(死)猪肉及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实际供应大肉种类包含但不限于前后腿肉、纯瘦肉、五花肉、通排、龙骨块、里脊肉、猪头肉、大肠、猪肝、猪心、猪耳、猪皮等原材料。 牛羊肉: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白色或微黄、肌肉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不粘手、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包装完好。牛肉整体形状良好,款厚度适中,肌肉发育完整,皮下脂肪较均匀,腰部切面上肌肉间脂肪纹理明显,肉质紧密。色泽良好,弹性较好。 | 符合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GB/T 9959)、《畜禽肉水分限量》(*)、《鲜、冻肉生产良好操作规范》(GB/T*-2019)、《鲜、冻胴体羊肉》(GB/T9961-2008)、《鲜、冻分割牛肉》(GB/T *-2008)等相关国家标准。生猪应来自非疫区;非公、母种猪、晚阉猪、病死猪。 |
2 | 禽肉类 (鸡、鸭等) | 块型完整,无缺损,无残存羽毛,无残留骨,肉色正常,无伤斑和溃烂,无血肿、溃烂等异常色斑,冷鲜肉(非冷冻肉),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颜色随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色等,切面发光;具有禽肉正常的气味;用手触摸,禽肉类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肌肉弹性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不得供应病(死)禽肉,注水禽肉等。实际供应禽肉种类包含但不限于鸡边腿肉、鸡脯肉、白条鸡、鸡琵琶腿、半片鸭、鸭腿等其他常用禽肉原材料。 | 符合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 |
3 | 禽蛋类 (鸡蛋、鸭蛋等) | 新鲜保质,蛋形正常,无细菌、重金属超标,无抗生素、农药残留等有害物质。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壳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杂质,具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 符合*《鲜蛋卫生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满足相关微生物限量,达到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标准。 |
4 | 水产类(鱼、虾等) | 水产品鲜品要求个体完整、体表卫生洁净且无伤痕,如鱼产品眼球饱满、腮丝清晰鲜红、粘液透明有光泽,虾、蛤蜊等为活物等。 | 符合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
5 | 蔬菜类 | 色泽要鲜艳,要拥有各自品种典型颜色和各自品种典型形状、表面光洁、成熟度适中,个头大小一致,食用味道正常,肉质符合各自特征;要无疤点、无腐烂、无异味、无干瘪、无枯黄叶、无畸形、无裂痕、无糠心、无病叶、不带泥土杂质、无病虫害和明显机械伤等,要达到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标准,农药残留和微生物指标要符合国家标准。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有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没有腐烂、泥沙或农药等化学药物超标现象。实际供应蔬菜种类包含但不限于土豆、黄瓜、芹菜、冬瓜、青椒、番茄、大白菜、小白菜、茄子、花菜、胡萝卜、洋葱、蒜苗、上海青。 |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符合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
6 | 水果类 | 水果表面有光泽,色泽鲜艳,体积大且均匀一致,每种水果具有其特有的香味,味甜而纯正,无其他异味,果形具有各自品种典型性状,成熟度高,水分足,表面无刀伤,磕碰伤,磨伤,水锈,病虫害和霉斑等。 |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符合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
7 | 调味品类 | 无霉变和虫蛀鼠咬现象,色泽正常,无臭味,货品新鲜,无三无产品,货品在保质期以内,外包装清洁卫生、无破损,包装上的商品名称,生产日期,厂址,规格,质保期等信息与内容物相符,标识清晰,批次号清楚,经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调料成分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品种标准要求,种类齐全。实际供应调味品种类包含但不限于:八角、花椒、胡椒、味精、鸡精、食盐、料酒、酱油、醋(白醋或陈醋)、豆瓣酱、红豆酱、辣椒面。 | 符合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
8 | 奶制品类 | 供应时间距生产日期不能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①牛奶(含袋装):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品种标准要求,色泽为乳白色或稍带微黄色,呈均匀的流体,无沉淀、凝块和机械杂质,无粘稠和浓厚现象,具有鲜乳独具的纯香味,无任何异味。②酸奶(含袋装):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品种标准要求,色泽均匀一致,原味酸奶呈乳白色或微黄色,凝乳均匀细腻,无气泡,允许有少量黄色脂膜,有清香、纯正的酸奶味,允许有少量乳清析出。 |
备注:1.需求数量结合日常采购情况进行测算,仅供参考,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2.货源要有稳定可靠的供应渠道,涉及品牌的品类使用质量较好的品牌产品。
(二)相关要求
1.实施时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计划需求,于送货当日早上7点前将货物送达,须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如遇采购人重大保障及其他应急情况,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指定地点和时间进行供货保障。
2.运输方式:对肉类等需冷藏运输的产品,运送车辆为具备冷藏保鲜功能的冷链车。专人专车配送,运输车辆应保持卫生清洁,满足食品卫生防疫要求。
3.监督管理: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伙食管理单位日常量化监管制度措施,若不执行时伙食管理单位有权要求采购人无条件终止合同。
4.其他要求
(1)送货车必须保持清洁、每日消毒,做到车箱无污垢,无垃圾,荤、素严禁在同一辆车厢内;供应的副食品要达到成交合同中明确的质量标准,畜肉类、禽肉类等送货须用冷藏车;供应蔬菜类、水果类、畜肉类、禽肉类等货物时,要提供当日所供货物的检验报告;供应奶制品类、调味品类等货物时,需提供每日所送批次货物的抽检报告。
(2)承诺如遇临时性保障任务,供应商应当全力保障, (略) 实际情况提供临时性保障预案。
(3)货物称重时应以去掉包装后的货物质量为准。
(4)如供应商弄虚作假(例如:采购人要的品牌猪肉,供应商实际供的货为无牌低价猪肉),一经伙食管理单位发现有权要求采购人终止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
(5)因不可抗力因素,在最终结算价格未能确定前,供应商不得无故停止供货,结算价继续以上周期结算价执行,采购人也不得无故拖欠货款。
(三)供应流程及要求
1. 供应流程
(1)货物配送:根据实际需求,明确副食品的品种、数量、质量、送达时间等,由使用单位提前一天编制详细的采购 (略) 上下单,根据实际需求,供应商收到订单确认后,将副食品进行分装(所需塑料袋和菜筐由供方负责),于每日上午7时前配送到指定地点,供应商不能拒绝供应小量特殊副食品。原则上不得临时增加采购需求量,确因特殊情况,急需临时增加或调整采购计划时(可通过其它方式下单),供应商应全力保障,严格按照使用单位采购计划供应。
(2)验收流程:供应商将副食品送达到指定地点卸货后,由使用单位、供应商和伙食管理单位三方共同办理到货验收手续,未见到货物不予验收。验收时供应商必须出具此批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要求手续和填写规范的《副食品采购验收单》并加盖公章。由伙食管理单位、使用单位验收副食品数量、质量。验收完成后三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单第一联由伙食管理单位留存,使用单位持第二联,供应商持第三联,验收单为结算依据,供应数量以伙食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验收数量为准。
(3)退货流程:伙食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有权对品种、数量供需不一、质量存疑等货品采取拒收、处罚等措施。发生此类情况,使用单位将第一时间以照片、视频等方式通知供应商并做出处理,供应商须及时退补货品。
2. 供应要求
(1)配送要求
①供应商针对此次保障项目,应在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成立专门的保障团队,指定负责人、配备专用运输车进行配送保障(专车专用,如更换车辆需提前报备新车辆信息),到达使用单位指定地点时,由供应商负责卸货搬运。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
②供应商要明确管理人 (略) 正式员工,管理人员有缴纳社保的记录,配送人员至少有正式劳务合同。参与配送、管理事宜的人员以及与使用单位有接触的人员均要配合伙食管理单位完成相关人员政审核查,管理人员和配送人员不能有犯罪记录,不能有前科劣迹,不能有吸毒史,不得参与地方黑恶势力,以及其他不适合在部队工作的背景经历。供应商管理人员和配送人员需签订协议, (略) 门车辆不能使用行车记录仪等带有摄像定位功能的装置。
③供应商配送人员要服从使用单位和伙食管理单位的管理,在院区范围内活动不得进行拍照录像直播等行为, (略) 络上或与他人讨论在部队的所见所闻,如违反规定,使用单位和伙食管理单位及时清理,通报所在单位,并加以处罚,影响十分恶劣或屡禁不止的,伙食管理单位有权要求使用单位终止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
(2)验收要求
①供应商送达的货品,由使用单位、供应商和伙食管理单位三方共同负责验收,供应商供货当日应按要求附带相应检验、检疫等相关合格证明文件、供货明细表(必须包含品名、数量、规格、价格、及其他必要事项)。发现与要求不符的货物使用单位不予接收,供应商须及时退换货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②验收标准、方法由使用单位和伙食管理单位根据行业有关标准和需求质量技术标准制定;
③供应商须对所提供的商品需定期送至伙食管理单位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以上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且伙食管理单位不定时的进行抽检;
④质量标准:具体参照本文件质量技术标准要求;
⑤供应商按使用单位要求所供的精加工半成品(如肉切丝切片等), (略) 场价格及对应品类中标结算率执行;
⑥供应商所供应的商品的物资数量不得短缺,质量必须通过检验合格,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以劣充优,不得有过期、变质霉烂和不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商品;
⑦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副食品已经相关食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副食品,是健康无污染及不含国家明令禁止添加剂的,并完全符合采购计划中规定的数量、质量、品种要求;
⑧供应商承诺提供的副食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标准(强制或推荐)、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相应的食品质量要求的标准;
⑨供应商不得将副食品的全部或部分转让、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供应商履行;
⑩当日副食品配送应有相应的货物清单(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保证向使用单位和伙食管理单位提供的副食品清单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伙食管理单位在清点供应商提供的副食品清单时若发现缺失、错误或无法辨认时,供应商应在接到伙食管理单位通知后尽快予以补足或更改;
?因供应商送货晚点、货物质量问题、货物更换不及时等因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未经使用单位和伙食管理单位同意未按协议组织配送造成部队不能正常开展生活保障,视为供应商违约,伙食管理单位有权要求使用单位无条件中止协议并赔偿当日份副食供应金额的损失。
五、合同时效
1.合同最长服务时间为两年,合同签订为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第二天起入场,到期前采购人根据供应商实际服务质量确定是否续签。
2.双方任何一方决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期限届满前,采购人决定继续聘用供应商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供应商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采购人。
4.本合同 (略) 承接的,供应商应当继续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3个月的服务,在此期间的服务费用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
公示期: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30日
副食品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副食品采购项目引进供应商提供副食品保障服务。
二、项目预算情况
项目预算金额约为*元/年,服务期两年。
三、投标单位选取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入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所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6.投标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两证合一的具有一证即可)。
四、服务内容和范围
(一)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
序号 | 物资品类 | 质量标准 | 相关要求 |
1 | 畜肉类 (大肉类、牛羊肉等) | 猪肉类:肉质要新鲜、色泽要鲜艳,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柔软,无油腻味,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刻修复,外表湿润,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不黏手,具有鲜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厚度3-4厘米,白中透淡红色,肉面平整,四周见花,肥瘦共五层,不带筋络和肥膘,肌肉呈淡红色或灰红色;切面肉质紧密,富有弹性,质感新鲜,指压后凹陷能立即复原,不得供应老母猪肉、注水肉、米猪肉、病(死)猪肉及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实际供应大肉种类包含但不限于前后腿肉、纯瘦肉、五花肉、通排、龙骨块、里脊肉、猪头肉、大肠、猪肝、猪心、猪耳、猪皮等原材料。 牛羊肉: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白色或微黄、肌肉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不粘手、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包装完好。牛肉整体形状良好,款厚度适中,肌肉发育完整,皮下脂肪较均匀,腰部切面上肌肉间脂肪纹理明显,肉质紧密。色泽良好,弹性较好。 | 符合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GB/T 9959)、《畜禽肉水分限量》(*)、《鲜、冻肉生产良好操作规范》(GB/T*-2019)、《鲜、冻胴体羊肉》(GB/T9961-2008)、《鲜、冻分割牛肉》(GB/T *-2008)等相关国家标准。生猪应来自非疫区;非公、母种猪、晚阉猪、病死猪。 |
2 | 禽肉类 (鸡、鸭等) | 块型完整,无缺损,无残存羽毛,无残留骨,肉色正常,无伤斑和溃烂,无血肿、溃烂等异常色斑,冷鲜肉(非冷冻肉),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颜色随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色等,切面发光;具有禽肉正常的气味;用手触摸,禽肉类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肌肉弹性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不得供应病(死)禽肉,注水禽肉等。实际供应禽肉种类包含但不限于鸡边腿肉、鸡脯肉、白条鸡、鸡琵琶腿、半片鸭、鸭腿等其他常用禽肉原材料。 | 符合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 |
3 | 禽蛋类 (鸡蛋、鸭蛋等) | 新鲜保质,蛋形正常,无细菌、重金属超标,无抗生素、农药残留等有害物质。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壳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杂质,具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 符合*《鲜蛋卫生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满足相关微生物限量,达到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标准。 |
4 | 水产类(鱼、虾等) | 水产品鲜品要求个体完整、体表卫生洁净且无伤痕,如鱼产品眼球饱满、腮丝清晰鲜红、粘液透明有光泽,虾、蛤蜊等为活物等。 | 符合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
5 | 蔬菜类 | 色泽要鲜艳,要拥有各自品种典型颜色和各自品种典型形状、表面光洁、成熟度适中,个头大小一致,食用味道正常,肉质符合各自特征;要无疤点、无腐烂、无异味、无干瘪、无枯黄叶、无畸形、无裂痕、无糠心、无病叶、不带泥土杂质、无病虫害和明显机械伤等,要达到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标准,农药残留和微生物指标要符合国家标准。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有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没有腐烂、泥沙或农药等化学药物超标现象。实际供应蔬菜种类包含但不限于土豆、黄瓜、芹菜、冬瓜、青椒、番茄、大白菜、小白菜、茄子、花菜、胡萝卜、洋葱、蒜苗、上海青。 |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符合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
6 | 水果类 | 水果表面有光泽,色泽鲜艳,体积大且均匀一致,每种水果具有其特有的香味,味甜而纯正,无其他异味,果形具有各自品种典型性状,成熟度高,水分足,表面无刀伤,磕碰伤,磨伤,水锈,病虫害和霉斑等。 |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符合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
7 | 调味品类 | 无霉变和虫蛀鼠咬现象,色泽正常,无臭味,货品新鲜,无三无产品,货品在保质期以内,外包装清洁卫生、无破损,包装上的商品名称,生产日期,厂址,规格,质保期等信息与内容物相符,标识清晰,批次号清楚,经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调料成分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品种标准要求,种类齐全。实际供应调味品种类包含但不限于:八角、花椒、胡椒、味精、鸡精、食盐、料酒、酱油、醋(白醋或陈醋)、豆瓣酱、红豆酱、辣椒面。 | 符合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
8 | 奶制品类 | 供应时间距生产日期不能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①牛奶(含袋装):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品种标准要求,色泽为乳白色或稍带微黄色,呈均匀的流体,无沉淀、凝块和机械杂质,无粘稠和浓厚现象,具有鲜乳独具的纯香味,无任何异味。②酸奶(含袋装):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品种标准要求,色泽均匀一致,原味酸奶呈乳白色或微黄色,凝乳均匀细腻,无气泡,允许有少量黄色脂膜,有清香、纯正的酸奶味,允许有少量乳清析出。 |
备注:1.需求数量结合日常采购情况进行测算,仅供参考,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2.货源要有稳定可靠的供应渠道,涉及品牌的品类使用质量较好的品牌产品。
(二)相关要求
1.实施时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计划需求,于送货当日早上7点前将货物送达,须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如遇采购人重大保障及其他应急情况,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指定地点和时间进行供货保障。
2.运输方式:对肉类等需冷藏运输的产品,运送车辆为具备冷藏保鲜功能的冷链车。专人专车配送,运输车辆应保持卫生清洁,满足食品卫生防疫要求。
3.监督管理: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伙食管理单位日常量化监管制度措施,若不执行时伙食管理单位有权要求采购人无条件终止合同。
4.其他要求
(1)送货车必须保持清洁、每日消毒,做到车箱无污垢,无垃圾,荤、素严禁在同一辆车厢内;供应的副食品要达到成交合同中明确的质量标准,畜肉类、禽肉类等送货须用冷藏车;供应蔬菜类、水果类、畜肉类、禽肉类等货物时,要提供当日所供货物的检验报告;供应奶制品类、调味品类等货物时,需提供每日所送批次货物的抽检报告。
(2)承诺如遇临时性保障任务,供应商应当全力保障, (略) 实际情况提供临时性保障预案。
(3)货物称重时应以去掉包装后的货物质量为准。
(4)如供应商弄虚作假(例如:采购人要的品牌猪肉,供应商实际供的货为无牌低价猪肉),一经伙食管理单位发现有权要求采购人终止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
(5)因不可抗力因素,在最终结算价格未能确定前,供应商不得无故停止供货,结算价继续以上周期结算价执行,采购人也不得无故拖欠货款。
(三)供应流程及要求
1. 供应流程
(1)货物配送:根据实际需求,明确副食品的品种、数量、质量、送达时间等,由使用单位提前一天编制详细的采购 (略) 上下单,根据实际需求,供应商收到订单确认后,将副食品进行分装(所需塑料袋和菜筐由供方负责),于每日上午7时前配送到指定地点,供应商不能拒绝供应小量特殊副食品。原则上不得临时增加采购需求量,确因特殊情况,急需临时增加或调整采购计划时(可通过其它方式下单),供应商应全力保障,严格按照使用单位采购计划供应。
(2)验收流程:供应商将副食品送达到指定地点卸货后,由使用单位、供应商和伙食管理单位三方共同办理到货验收手续,未见到货物不予验收。验收时供应商必须出具此批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要求手续和填写规范的《副食品采购验收单》并加盖公章。由伙食管理单位、使用单位验收副食品数量、质量。验收完成后三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单第一联由伙食管理单位留存,使用单位持第二联,供应商持第三联,验收单为结算依据,供应数量以伙食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验收数量为准。
(3)退货流程:伙食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有权对品种、数量供需不一、质量存疑等货品采取拒收、处罚等措施。发生此类情况,使用单位将第一时间以照片、视频等方式通知供应商并做出处理,供应商须及时退补货品。
2. 供应要求
(1)配送要求
①供应商针对此次保障项目,应在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成立专门的保障团队,指定负责人、配备专用运输车进行配送保障(专车专用,如更换车辆需提前报备新车辆信息),到达使用单位指定地点时,由供应商负责卸货搬运。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
②供应商要明确管理人 (略) 正式员工,管理人员有缴纳社保的记录,配送人员至少有正式劳务合同。参与配送、管理事宜的人员以及与使用单位有接触的人员均要配合伙食管理单位完成相关人员政审核查,管理人员和配送人员不能有犯罪记录,不能有前科劣迹,不能有吸毒史,不得参与地方黑恶势力,以及其他不适合在部队工作的背景经历。供应商管理人员和配送人员需签订协议, (略) 门车辆不能使用行车记录仪等带有摄像定位功能的装置。
③供应商配送人员要服从使用单位和伙食管理单位的管理,在院区范围内活动不得进行拍照录像直播等行为, (略) 络上或与他人讨论在部队的所见所闻,如违反规定,使用单位和伙食管理单位及时清理,通报所在单位,并加以处罚,影响十分恶劣或屡禁不止的,伙食管理单位有权要求使用单位终止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
(2)验收要求
①供应商送达的货品,由使用单位、供应商和伙食管理单位三方共同负责验收,供应商供货当日应按要求附带相应检验、检疫等相关合格证明文件、供货明细表(必须包含品名、数量、规格、价格、及其他必要事项)。发现与要求不符的货物使用单位不予接收,供应商须及时退换货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②验收标准、方法由使用单位和伙食管理单位根据行业有关标准和需求质量技术标准制定;
③供应商须对所提供的商品需定期送至伙食管理单位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以上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且伙食管理单位不定时的进行抽检;
④质量标准:具体参照本文件质量技术标准要求;
⑤供应商按使用单位要求所供的精加工半成品(如肉切丝切片等), (略) 场价格及对应品类中标结算率执行;
⑥供应商所供应的商品的物资数量不得短缺,质量必须通过检验合格,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以劣充优,不得有过期、变质霉烂和不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商品;
⑦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副食品已经相关食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副食品,是健康无污染及不含国家明令禁止添加剂的,并完全符合采购计划中规定的数量、质量、品种要求;
⑧供应商承诺提供的副食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标准(强制或推荐)、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相应的食品质量要求的标准;
⑨供应商不得将副食品的全部或部分转让、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供应商履行;
⑩当日副食品配送应有相应的货物清单(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保证向使用单位和伙食管理单位提供的副食品清单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伙食管理单位在清点供应商提供的副食品清单时若发现缺失、错误或无法辨认时,供应商应在接到伙食管理单位通知后尽快予以补足或更改;
?因供应商送货晚点、货物质量问题、货物更换不及时等因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未经使用单位和伙食管理单位同意未按协议组织配送造成部队不能正常开展生活保障,视为供应商违约,伙食管理单位有权要求使用单位无条件中止协议并赔偿当日份副食供应金额的损失。
五、合同时效
1.合同最长服务时间为两年,合同签订为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第二天起入场,到期前采购人根据供应商实际服务质量确定是否续签。
2.双方任何一方决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期限届满前,采购人决定继续聘用供应商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供应商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采购人。
4.本合同 (略) 承接的,供应商应当继续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3个月的服务,在此期间的服务费用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
公示期: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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