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2024年政府采购意向-沈北新区表土剥离方案设计年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2024年政府采购意向-沈北新区表土剥离方案设计年
意向公示
(略) 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 2024年2(至)9月
政府采购意向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发布日期 |
1 | 沈北新区表土剥离方案设计(2024-2026年) | (一) 方案制定。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是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进一步要求,是耕地占补平衡的重要内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用地单位应结合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摸清拟占用耕地情况,按照当地政府对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的要求,编制剥离利用方案。 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剥离范围、厚度与工程量,堆放地点和运距、资金投入与来源、时间安排、保障措施以及土壤利用方向等。实施方案应尽量同步落实剥离土壤利用的项目,土壤利用为王地整治项目或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应按照当地基本农田建设标准进行工程设计;暂不能落实土壤利用项目的,应说明情况,提出安排意见和措施,保证剥离利用到位。剥离土壤存储存在水土流失和安全隐患的,应采取防范措施;涉及临时压占其他土地的,应给予权利人合理补偿。 在制定实施方案过程中,耕作层土壤应优先用于土地整治项目和土地复垦项目的土壤改良、优先建造耕地;也可根据当地实际, (略) 绿化和苗圃等建设。 (二) 方案申报、评估与审查。单独选址建设项目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实施方案由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报,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估及审查,方案和审查意见要纳入用地预审申报材料内容予以说明。 评估与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土壤剥离与利用的合理性、时效性,以及资金保障、措施可行等。 (三) 组织实施与验收。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应在项目竣工前完成土壤剥离有关工作,由县、市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要求组织验收。 | 450 | 2月 | 1.以每年实际完成的编制方案数量为准,按招标单价支付最终的费用 2.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2024年-2026年,共3三年。 | 2024年1月17日 |
2 | 沈北新区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024-2026年) | (一) 评估报告编制。收集测绘报告、土地征收预公告及照片等,开展街道、村调查(问卷调查等)。 (二) 上报评审会审议。定期向备案单位提供备案清单、立项申报表等其他材料。组织专家、街道、村民代表召开项目评审会,确定项目征地实施风险等级。 (三)项目备案。由备案单位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证明,评估单位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成果移交给委托方。 | 270 | 2月 | 1.以每年实际完成的评估成果备案数量为准,按招标单价支付最终的费用; 2.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2024年-2026年,共3年。 | 2024年1月17日 |
3 | 沈北新区2024年退化林修复项目 | 在全区范围内实施1200亩退化林修复项目 | 215 | 3月 | 无 | 2024年1月19日 |
4 | 沈北新区智慧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 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 | 204 | 5月 | 具体采购时间以实际发生为准 | 2024年2月2日 |
5 | 沈北新区四环北道义大街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 | 225 | 5月 | 具体采购时间以实际发生为准 | 2024年2月2日 |
6 | 沈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园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 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 | 188 | 5月 | 具体采购时间以实际发生为准 | 2024年2月2日 |
7 | 沈北 (略) 专项规划 | 根据沈北 (略) 建设需求,依据 (略) (略) 的建设要求,考虑北部地区的自然条件,结合蒲河及其支流南小河、黄泥河等水系河道,通过构筑防洪堤线,统筹区域蓝绿调蓄空间,构建区域韧性水安全体系。 | 246 | 5月 | 具体采购时间以实际发生为准 | 2024年2月2日 |
8 | 沈阳航空航天城北 (略) 竖向规划 | 沈阳航空航天城北 (略) 竖向规划,包含上位规划研究、现状地势分析、道路竖向规划、道路竖向规划跟上位规划相衔接,对规 (略) 提出建议和要求,同时对管线布设、市政基础设施布局、场地出入口提出规划衔接要求等方面内容。 | 72 | 4月 | 无 | 2024年2月26日 |
9 | 沈北新区202 (略) 维护及养护服务项目 | 沈北新区202 (略) 维护及养护服务。 | 125 | 6月 | 无 | 2024年5月15日 |
10 | 沈北新区2024-2026年国土调查利用技术服务 | 1.年底国土变更调查和年中日常变更调查:完成2023至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每年度根据国家下发年中(6月)和年底(10月)遥感监测数据开展两次集中变更调查工作,完成卫片监督问题耕地图斑核实整改,全年开展自主提取图斑日常变更工作。 2.土地利用评价:完成2024至2026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摸清集约用地状况,为开发区扩区升级提供依据。 3.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技术服务:制作并定期更新沈北新区批而未供土地空间数据;结合处置需求,综合考虑规划用途、地块面积等因素,提取拟供地地块。 4.节地评价专家评审费: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对项目开展节地评价,组织专家论证。 | 723.3 | 8月 | 无 | 2024年7月24日 |
11 | 沈北新区2 (略) 国土空间监测工作 | 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依据2024年6月底之前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最新的相关专题资料,结合实地调查等工作,开展沈北新区(城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监测工作以土地利用现状为依据,在变更调查成果地类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相关地类,确定监测要素的空间位置、占地范围、面积(长度)、相关属性等,并监测其变化情况, (略) 建设总量、用地结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等情况。 | 48.25 | 9月 | 无 | 2024年7月24日 |
意向公示
(略) 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 2024年2(至)9月
政府采购意向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发布日期 |
1 | 沈北新区表土剥离方案设计(2024-2026年) | (一) 方案制定。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是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进一步要求,是耕地占补平衡的重要内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用地单位应结合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摸清拟占用耕地情况,按照当地政府对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的要求,编制剥离利用方案。 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剥离范围、厚度与工程量,堆放地点和运距、资金投入与来源、时间安排、保障措施以及土壤利用方向等。实施方案应尽量同步落实剥离土壤利用的项目,土壤利用为王地整治项目或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应按照当地基本农田建设标准进行工程设计;暂不能落实土壤利用项目的,应说明情况,提出安排意见和措施,保证剥离利用到位。剥离土壤存储存在水土流失和安全隐患的,应采取防范措施;涉及临时压占其他土地的,应给予权利人合理补偿。 在制定实施方案过程中,耕作层土壤应优先用于土地整治项目和土地复垦项目的土壤改良、优先建造耕地;也可根据当地实际, (略) 绿化和苗圃等建设。 (二) 方案申报、评估与审查。单独选址建设项目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实施方案由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报,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估及审查,方案和审查意见要纳入用地预审申报材料内容予以说明。 评估与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土壤剥离与利用的合理性、时效性,以及资金保障、措施可行等。 (三) 组织实施与验收。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应在项目竣工前完成土壤剥离有关工作,由县、市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要求组织验收。 | 450 | 2月 | 1.以每年实际完成的编制方案数量为准,按招标单价支付最终的费用 2.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2024年-2026年,共3三年。 | 2024年1月17日 |
2 | 沈北新区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024-2026年) | (一) 评估报告编制。收集测绘报告、土地征收预公告及照片等,开展街道、村调查(问卷调查等)。 (二) 上报评审会审议。定期向备案单位提供备案清单、立项申报表等其他材料。组织专家、街道、村民代表召开项目评审会,确定项目征地实施风险等级。 (三)项目备案。由备案单位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证明,评估单位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成果移交给委托方。 | 270 | 2月 | 1.以每年实际完成的评估成果备案数量为准,按招标单价支付最终的费用; 2.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2024年-2026年,共3年。 | 2024年1月17日 |
3 | 沈北新区2024年退化林修复项目 | 在全区范围内实施1200亩退化林修复项目 | 215 | 3月 | 无 | 2024年1月19日 |
4 | 沈北新区智慧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 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 | 204 | 5月 | 具体采购时间以实际发生为准 | 2024年2月2日 |
5 | 沈北新区四环北道义大街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 | 225 | 5月 | 具体采购时间以实际发生为准 | 2024年2月2日 |
6 | 沈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园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 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 | 188 | 5月 | 具体采购时间以实际发生为准 | 2024年2月2日 |
7 | 沈北 (略) 专项规划 | 根据沈北 (略) 建设需求,依据 (略) (略) 的建设要求,考虑北部地区的自然条件,结合蒲河及其支流南小河、黄泥河等水系河道,通过构筑防洪堤线,统筹区域蓝绿调蓄空间,构建区域韧性水安全体系。 | 246 | 5月 | 具体采购时间以实际发生为准 | 2024年2月2日 |
8 | 沈阳航空航天城北 (略) 竖向规划 | 沈阳航空航天城北 (略) 竖向规划,包含上位规划研究、现状地势分析、道路竖向规划、道路竖向规划跟上位规划相衔接,对规 (略) 提出建议和要求,同时对管线布设、市政基础设施布局、场地出入口提出规划衔接要求等方面内容。 | 72 | 4月 | 无 | 2024年2月26日 |
9 | 沈北新区202 (略) 维护及养护服务项目 | 沈北新区202 (略) 维护及养护服务。 | 125 | 6月 | 无 | 2024年5月15日 |
10 | 沈北新区2024-2026年国土调查利用技术服务 | 1.年底国土变更调查和年中日常变更调查:完成2023至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每年度根据国家下发年中(6月)和年底(10月)遥感监测数据开展两次集中变更调查工作,完成卫片监督问题耕地图斑核实整改,全年开展自主提取图斑日常变更工作。 2.土地利用评价:完成2024至2026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摸清集约用地状况,为开发区扩区升级提供依据。 3.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技术服务:制作并定期更新沈北新区批而未供土地空间数据;结合处置需求,综合考虑规划用途、地块面积等因素,提取拟供地地块。 4.节地评价专家评审费: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对项目开展节地评价,组织专家论证。 | 723.3 | 8月 | 无 | 2024年7月24日 |
11 | 沈北新区2 (略) 国土空间监测工作 | 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依据2024年6月底之前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最新的相关专题资料,结合实地调查等工作,开展沈北新区(城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监测工作以土地利用现状为依据,在变更调查成果地类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相关地类,确定监测要素的空间位置、占地范围、面积(长度)、相关属性等,并监测其变化情况, (略) 建设总量、用地结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等情况。 | 48.25 | 9月 | 无 | 2024年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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