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桂01破15号广西江舟物流有限公司及3家关联公司破产案第二次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3桂01破15号广西江舟物流有限公司及3家关联公司破产案第二次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略) (略) 破产案
第二次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2)江舟破管字第30-1号
(略) (略) 于2022年12月30日裁定受理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0月31日裁定受理 (略) 与广西 (略) 、广西 (略) 、广西 (略) (略) 进行实质合并破产,随后指定广西乾 (略) 担任 (略) 、广西 (略) 、广西 (略) 、广西 (略) 管理人。
(略) 资产现状进行分析, (略) 存在通过破产重整程序提升资产价值的可能性,为最大限度维护本案全体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债务人利益最大化和社会利益最大化,管理人于2024年5月13日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但截至报名截止日,管理人未收到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报名。为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提高全体债权人的债权清偿率,管理人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下称“意向投资人”),并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 (略)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5
成立时间:2007年2月2日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略) (略) 38号3楼
法定代表人:秦雄
经营范围:珠江水系内河省际普通货船运输(有效期至2019年06月30日);普通货运(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核定为准);货物运输代理服务(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对物流、仓储业的投资;物流咨询服务;国际货运代理服务(除国际船舶运输代理等国家有专项规定外);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销售:预包装食品(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电力设备产品,电气设备,日用百货,酒店用品饲料原料,农副土特产品(仅限初级农产品),矿产品(国家专控产品除外),黑色金属(除国家专项规定外),有色金属及制品(除国家专项规定外),橡胶及制品,铝及制品,水暖器材,钢材,建筑装饰材料(危险化学品及木材除外),商品混凝土,水泥,化肥,复合肥,工程机械设备,水泥熟料,五金交电,桔水,蔗渣,铁合金,煤炭,焦炭,建筑用沙石,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木片,纤维板,胶合板,薪材,原木,板方材(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核定为准),燃料油(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不再分包装的农作物种子;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 (略)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广西 (略)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西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8F
成立时间:2012年8月8日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武宣县城黔江上游12·67km处樟村段左岸
法定代表人:朱鹏展
经营范围:货物仓储、货物运输、中转仓储、物流咨询服务;矿产品、水暖器材、钢材、水泥、水泥熟料、建筑用沙石、建筑装饰材料、工程机械、铁合金材料、五金、电器、桔水、蔗渣、饲料、化肥、农副土特产品、销售;场地租赁、仓库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广西 (略)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西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42
成立时间:2010年10月20日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武宣县武 (略) 公园1号4栋428号
法定代表人:朱鹏展
经营范围:承接货物装卸、搬运、理货、运输服务;货物保险咨询;农副土特产品、矿产品、水暖器材、钢材、建筑装饰材料、水泥、水泥熟料、化肥、工程机械设备、五金、家用电器、饮料原料、蔗糖、桔水、焦糖色素、蔗渣、淀粉、铁合金、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纤维板、胶合板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广西 (略)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西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2G
成立时间:2012年8月1日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武宣县武 (略) 31号
法定代表人:朱鹏展
经营范围:承接货物装卸、搬运、理货、运输咨询、货物保险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债务人资产、负债概况
(一)主要资产
1、土地使用权及规划情况
座落及四至:位于武宣县二塘镇樟村西面,东面邻国道209,南面临国有用地,西面临国有用地, (略) ;
产权证号:武国用(2016)第A010号 ;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面积:*.80平方米;
使用期限:至2066年2月13日止;
他项权利状况:未设立他项权利状况。
建设规划:根据“地字第*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该用地项目建设规模为:仓储能力*吨的白糖、粮食专用9.*平米以及配套设施。
开发程度:宗地建有6栋钢结构仓库、1间配电室、1间门卫室、围墙(均已停工),土地实际开发程度达到宗地红线外“五通”,红线内部分场地平整与地面硬化。
2、在建工程情况
位于武宣县二塘镇樟村西面*.80平方米的工业用地上,已建设糖粮专用库6栋及配电室、门卫室、围墙,基本情况如下表:
房屋建(构)筑物基本情况表 | |||||||||
序号 | 建(构)筑物名称 | 建筑面积(m2)或长度(m) | 结构 | 所在层/总楼层 | 层高(m) | 装饰装修 | 设施设备 | 完工进度 | 新旧程度 |
1 | 糖粮专用库A1栋 | 2025 | 钢结构 | 1/1 | 9.6 | 层数共1层、层高约9.6米。推拉门、卷闸门;塑钢窗;钢筋混凝土地面;墙体为彩钢板;天棚为保温彩钢板。 | 有电、照明设施 | 95% | 85% |
2 | 糖粮专用库A2栋 | 3150 | 钢结构 | 1/1 | 9.6 | 95% | 85% | ||
3 | 糖粮专用库A3栋 | 4275 | 钢结构 | 1/1 | 9.6 | 层数共1层、层高约9.6米。钢筋混凝土地面;墙体为彩钢板;天棚为保温彩钢板。 | 90% | 85% | |
4 | 糖粮专用库A4栋 | 5625 | 钢结构 | 1/1 | 9.6 | 95% | 85% | ||
5 | 糖粮专用库A5栋 | 6750 | 钢结构 | 1/1 | 9.6 | 95% | 85% | ||
6 | 糖粮专用库A6栋 | 7875 | 钢结构 | 1/1 | 9.6 | 90% | 85% | ||
7 | 配电室 | 138.88 | 钢混 | 1/1 | 7.05 | 毛坯 | 无 | 65% | 82% |
8 | 门卫室 | 15 | 砖混 | 1/1 | 4.6 | 毛坯 | 无 | 65% | 80% |
9 | 围墙 | 2062 | 砖混 | 2.4 | 80% | 80% |
3、生产设备、办公设备
空调-天井式、抽水机、千斤顶、电缆、不锈钢罐、变压器、加油机、抓斗、集装箱吊架、集装箱、存储罐、地磅等生产设备一批,保险柜、铁皮文件柜、电脑等办公设备一批具体以审计、评估所确认的设备为准。
4、对外投资股权
(略) 对外投 (略) 钦州港 (略) 30%的股权。
(二)资产价值
根据管理人调查和接管情况,债务人现有主要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和设备、对外持有的股权,根据广西中德勤房地产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债务人名下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10月31日的评估价值合计为¥74,*。
(三)负债情况
根据广西中德勤 (略) 出具的《审计报告》债务人负债总额清查数为325,*。截至本公告作出之日,管理人共收到15位债权人申报的16笔债权(不含职工债权),申报总金额为667,*,管理人经审核后认定的债权金额257,*,待定债权金额39,*。
最终债权金 (略) 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
(特别说明:鉴于债务人 (略) (略) 存在人格、财产的高度混同,故对于债务人的资产和债务,管理人在本公告内不作特别区分。)
三、公告须知、报名条件及招募投资方式
(一)公告须知
1.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发布并负责解释;
2.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本公告内容对全体/任一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3.本公告的有关内容是基于管理人现阶段工作所了解的情况而做出的事实陈述,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除参考本公告内容外,可自行决定是否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自行判断是否进行投资和自担进行投资可能产生的相应风险,管理人对本公告内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向管理人申请开展尽职调查;
3.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并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和未知的风险和瑕疵。
4.本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性,仅作为意向投资人参考资料使用。
(二)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企业非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投资人主体、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股东不存 (略) 列入失信名单等不良行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并处于调查阶段;
2.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充分的资金实力对债务人进行投资,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缴纳重整保证金(分为报名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投资人拥有与债务人重整项目经营事务相适应的管理能力和专业人才;
4.本次招募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投资人组成联合体的方式进行报名;
5.意向投资人需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佰万元整)。
(三)投资方式
1、意向投资人通过受让 (略) (略) 股权的方式取得对债务人重整资产的控制权和所有权,根据《审计报告》,债务人资产为负债总额大于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清查数为-78,*,股东权益归0,意向投资人取得债务人股权无需向债务人股东支付任何对价,意向投资人支付的重整资金全部用于清偿债务、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等。
2、意向投资人亦可自行制定其他具有确定性及可行性的投资方案。
四、招募与报名流程、程序转换安排
(一)预招募公告发布
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 (略) 以公告形式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时,招募及报名工作开始。
(二)报名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参选文件并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参选文件,管理人不予退回。
1.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17:30时止
2.报名方式
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将符合要求且装订成册的报名材料一式*份送达至管理人处。在前述期限内,若初步审查通过后管理人将配合其启动尽职调查。招募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3.现场报名和邮寄地址
(略) 西乡 (略) 95号和田信息港2号研发楼10楼1001号,联系人:项智勇,联系电话:*。
(三)报名文件
1.意向投资人投资意向书,投资意向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资金实力与融资能力说明等。意向书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意向投资人简介,简介应包括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信息、信用信息等;
3.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参加遴选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交同意投资本项目经意向投资人有权决策机构经程序作出的决议原件;
4.资金实力与融资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的银行征信报告、银行存款证明或银行授信可使用额度证明等;
5.意向投资人承诺其符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条件的承诺函;
6.报名保证金支付凭证(备注用途及报名人名称);
7.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8.其他管理人认为应当提交的材料。
报名材料应由意向投资人签字、摁印或盖章,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意向投资人认为不需要进行尽职调查的,也可以在报名的同时直接提交《意向重整投资方案》。
(四)初步审查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即为通过初步审查,意向投资人将有权参与后续的评选;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给予意向投资人补正的机会,要求意向投资人在接到管理人补正通知之日起3日内完成补正。尽职调查期间不因意向投资人对报名材料补正期而延长。
(五)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递交报名材料并获管理人初步审查通过后,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给予必要的配合和帮助。尽职调查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管理人认为必要时,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当配合。
(六)提交投资方案
管理人初审通过后,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9月6日(含当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合规且具可操作性的《意向重整投资方案》最终版本,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基本情况简要介绍,对本案的投资优势、明确的投资金额/资金来源,支付方式、付款节点,投资期限,重整预案、出资人权益及债权是否调整及如何调整方案、债权清偿及重整经营方案,重整投资收益收取比例、时间、方式等。
(七)确定投资人身份
管理人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意向重整投资方案》后将组织评审。如仅有1家意向投资人的,管理人组织 (略) 的监督下审查意向投资人是否符合本公告招募条件,符合招募条件的,3日内向意向投资人书面确认投资人身份;如有2家及以上符合本公告招募条件的意向投资人提交了《意向重整投资方案》, (略) 监督下组织评审组综合考虑意向投资人方案按照重整成本较低、债权清偿较高、经营管理能力强、方案可实现度高等维度择优确认意向投资人,并在评选后3日内向意向投资人书面确认投资人身份。
(八)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中选投资人在接到管理人中选通知后10日内,管理人将根据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与投资人协商制定并签订《意向重整投资协议》。
(九)程序转换安排
因本案为破产清算,管理人与意向投资人签订《意向重整投资协议》后10内由管理人或其他法定 (略) (略) 申请将债务人破产清算程序转换为重整程序。 (略) (略) 裁定本案转为重整程序后10内管理人与意向投资人签订正式的《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后3日内投资人向管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四、保证金说明
(一)报名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当日缴纳报名保证金*佰万元至管理人账户,并注 (略) 破产案意向投资报名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
(略) (略) 裁定本案转为重整程序后,中选投资人在与管理人签订正式的《重整投资协议》起三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佰万元,原报名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三)管理人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略) 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略) 支行
账 号:**
(四)保证金退还及不予退还情形
1.对于未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及通过初步审查但竞选失败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正式选定投资人后3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至来款账户;
2.意向投资人在缴纳报名保证金后,正式选定投资人之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单方退出,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意向投资人在提交的报名材料及重整方案材料中存在虚假陈述,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资金实力证明、虚假诚信证明等,将取消其竞选资格(如已中选,则取消中选投资人资格),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中选投资人在签订《意向重整投资协议》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单方退出, (略) (略) 裁定债务人转为重整程序后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不与管理人签订正式《重整投资协议》,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5.管理人未能与中选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的,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又或重整计划草案 (略) 裁定批准的,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履约 (略) 无息退还;
6.重整投资人未按《重整投资协议》约定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节点支付投资价款或未履行其他相关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该重整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已经支付的投资款,管理人将解除与其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并有权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保密条款
意向投资人(此处“意向投资人”包含报名参选的所有投资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债务人信息、数据、资料等,相对方需要遵守保密义务,即相对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债务人非公开(以债权人会议披露为标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信息、资产信息、员工信息、债权审核情况、诉讼情况、管理人文件等一切管理人和债务人资质等信息,都承担保密义务。相对方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报名保证金并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
六、特别提示
(一)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重整过程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提供不真实材料,管理人将根据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意向投资人在招募阶段所做出的承诺、签订的协议、或递交的投资方案,在本案由清算程序转入重整程序后仍然有效。
(三)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工作,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管理人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特此公告
(略) (略) 管理人
2024年8月15日
(略) (略) 破产案
第二次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2)江舟破管字第30-1号
(略) (略) 于2022年12月30日裁定受理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0月31日裁定受理 (略) 与广西 (略) 、广西 (略) 、广西 (略) (略) 进行实质合并破产,随后指定广西乾 (略) 担任 (略) 、广西 (略) 、广西 (略) 、广西 (略) 管理人。
(略) 资产现状进行分析, (略) 存在通过破产重整程序提升资产价值的可能性,为最大限度维护本案全体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债务人利益最大化和社会利益最大化,管理人于2024年5月13日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但截至报名截止日,管理人未收到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报名。为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提高全体债权人的债权清偿率,管理人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下称“意向投资人”),并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 (略)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5
成立时间:2007年2月2日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略) (略) 38号3楼
法定代表人:秦雄
经营范围:珠江水系内河省际普通货船运输(有效期至2019年06月30日);普通货运(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核定为准);货物运输代理服务(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对物流、仓储业的投资;物流咨询服务;国际货运代理服务(除国际船舶运输代理等国家有专项规定外);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销售:预包装食品(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电力设备产品,电气设备,日用百货,酒店用品饲料原料,农副土特产品(仅限初级农产品),矿产品(国家专控产品除外),黑色金属(除国家专项规定外),有色金属及制品(除国家专项规定外),橡胶及制品,铝及制品,水暖器材,钢材,建筑装饰材料(危险化学品及木材除外),商品混凝土,水泥,化肥,复合肥,工程机械设备,水泥熟料,五金交电,桔水,蔗渣,铁合金,煤炭,焦炭,建筑用沙石,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木片,纤维板,胶合板,薪材,原木,板方材(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核定为准),燃料油(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不再分包装的农作物种子;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 (略)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广西 (略)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西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8F
成立时间:2012年8月8日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武宣县城黔江上游12·67km处樟村段左岸
法定代表人:朱鹏展
经营范围:货物仓储、货物运输、中转仓储、物流咨询服务;矿产品、水暖器材、钢材、水泥、水泥熟料、建筑用沙石、建筑装饰材料、工程机械、铁合金材料、五金、电器、桔水、蔗渣、饲料、化肥、农副土特产品、销售;场地租赁、仓库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广西 (略)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西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42
成立时间:2010年10月20日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武宣县武 (略) 公园1号4栋428号
法定代表人:朱鹏展
经营范围:承接货物装卸、搬运、理货、运输服务;货物保险咨询;农副土特产品、矿产品、水暖器材、钢材、建筑装饰材料、水泥、水泥熟料、化肥、工程机械设备、五金、家用电器、饮料原料、蔗糖、桔水、焦糖色素、蔗渣、淀粉、铁合金、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纤维板、胶合板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广西 (略)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西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2G
成立时间:2012年8月1日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武宣县武 (略) 31号
法定代表人:朱鹏展
经营范围:承接货物装卸、搬运、理货、运输咨询、货物保险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债务人资产、负债概况
(一)主要资产
1、土地使用权及规划情况
座落及四至:位于武宣县二塘镇樟村西面,东面邻国道209,南面临国有用地,西面临国有用地, (略) ;
产权证号:武国用(2016)第A010号 ;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面积:*.80平方米;
使用期限:至2066年2月13日止;
他项权利状况:未设立他项权利状况。
建设规划:根据“地字第*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该用地项目建设规模为:仓储能力*吨的白糖、粮食专用9.*平米以及配套设施。
开发程度:宗地建有6栋钢结构仓库、1间配电室、1间门卫室、围墙(均已停工),土地实际开发程度达到宗地红线外“五通”,红线内部分场地平整与地面硬化。
2、在建工程情况
位于武宣县二塘镇樟村西面*.80平方米的工业用地上,已建设糖粮专用库6栋及配电室、门卫室、围墙,基本情况如下表:
房屋建(构)筑物基本情况表 | |||||||||
序号 | 建(构)筑物名称 | 建筑面积(m2)或长度(m) | 结构 | 所在层/总楼层 | 层高(m) | 装饰装修 | 设施设备 | 完工进度 | 新旧程度 |
1 | 糖粮专用库A1栋 | 2025 | 钢结构 | 1/1 | 9.6 | 层数共1层、层高约9.6米。推拉门、卷闸门;塑钢窗;钢筋混凝土地面;墙体为彩钢板;天棚为保温彩钢板。 | 有电、照明设施 | 95% | 85% |
2 | 糖粮专用库A2栋 | 3150 | 钢结构 | 1/1 | 9.6 | 95% | 85% | ||
3 | 糖粮专用库A3栋 | 4275 | 钢结构 | 1/1 | 9.6 | 层数共1层、层高约9.6米。钢筋混凝土地面;墙体为彩钢板;天棚为保温彩钢板。 | 90% | 85% | |
4 | 糖粮专用库A4栋 | 5625 | 钢结构 | 1/1 | 9.6 | 95% | 85% | ||
5 | 糖粮专用库A5栋 | 6750 | 钢结构 | 1/1 | 9.6 | 95% | 85% | ||
6 | 糖粮专用库A6栋 | 7875 | 钢结构 | 1/1 | 9.6 | 90% | 85% | ||
7 | 配电室 | 138.88 | 钢混 | 1/1 | 7.05 | 毛坯 | 无 | 65% | 82% |
8 | 门卫室 | 15 | 砖混 | 1/1 | 4.6 | 毛坯 | 无 | 65% | 80% |
9 | 围墙 | 2062 | 砖混 | 2.4 | 80% | 80% |
3、生产设备、办公设备
空调-天井式、抽水机、千斤顶、电缆、不锈钢罐、变压器、加油机、抓斗、集装箱吊架、集装箱、存储罐、地磅等生产设备一批,保险柜、铁皮文件柜、电脑等办公设备一批具体以审计、评估所确认的设备为准。
4、对外投资股权
(略) 对外投 (略) 钦州港 (略) 30%的股权。
(二)资产价值
根据管理人调查和接管情况,债务人现有主要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和设备、对外持有的股权,根据广西中德勤房地产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债务人名下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10月31日的评估价值合计为¥74,*。
(三)负债情况
根据广西中德勤 (略) 出具的《审计报告》债务人负债总额清查数为325,*。截至本公告作出之日,管理人共收到15位债权人申报的16笔债权(不含职工债权),申报总金额为667,*,管理人经审核后认定的债权金额257,*,待定债权金额39,*。
最终债权金 (略) 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
(特别说明:鉴于债务人 (略) (略) 存在人格、财产的高度混同,故对于债务人的资产和债务,管理人在本公告内不作特别区分。)
三、公告须知、报名条件及招募投资方式
(一)公告须知
1.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发布并负责解释;
2.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本公告内容对全体/任一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3.本公告的有关内容是基于管理人现阶段工作所了解的情况而做出的事实陈述,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除参考本公告内容外,可自行决定是否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自行判断是否进行投资和自担进行投资可能产生的相应风险,管理人对本公告内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向管理人申请开展尽职调查;
3.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并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和未知的风险和瑕疵。
4.本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性,仅作为意向投资人参考资料使用。
(二)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企业非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投资人主体、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股东不存 (略) 列入失信名单等不良行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并处于调查阶段;
2.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充分的资金实力对债务人进行投资,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缴纳重整保证金(分为报名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投资人拥有与债务人重整项目经营事务相适应的管理能力和专业人才;
4.本次招募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投资人组成联合体的方式进行报名;
5.意向投资人需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佰万元整)。
(三)投资方式
1、意向投资人通过受让 (略) (略) 股权的方式取得对债务人重整资产的控制权和所有权,根据《审计报告》,债务人资产为负债总额大于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清查数为-78,*,股东权益归0,意向投资人取得债务人股权无需向债务人股东支付任何对价,意向投资人支付的重整资金全部用于清偿债务、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等。
2、意向投资人亦可自行制定其他具有确定性及可行性的投资方案。
四、招募与报名流程、程序转换安排
(一)预招募公告发布
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 (略) 以公告形式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时,招募及报名工作开始。
(二)报名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参选文件并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参选文件,管理人不予退回。
1.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17:30时止
2.报名方式
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将符合要求且装订成册的报名材料一式*份送达至管理人处。在前述期限内,若初步审查通过后管理人将配合其启动尽职调查。招募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3.现场报名和邮寄地址
(略) 西乡 (略) 95号和田信息港2号研发楼10楼1001号,联系人:项智勇,联系电话:*。
(三)报名文件
1.意向投资人投资意向书,投资意向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资金实力与融资能力说明等。意向书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意向投资人简介,简介应包括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信息、信用信息等;
3.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参加遴选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交同意投资本项目经意向投资人有权决策机构经程序作出的决议原件;
4.资金实力与融资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的银行征信报告、银行存款证明或银行授信可使用额度证明等;
5.意向投资人承诺其符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条件的承诺函;
6.报名保证金支付凭证(备注用途及报名人名称);
7.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8.其他管理人认为应当提交的材料。
报名材料应由意向投资人签字、摁印或盖章,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意向投资人认为不需要进行尽职调查的,也可以在报名的同时直接提交《意向重整投资方案》。
(四)初步审查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即为通过初步审查,意向投资人将有权参与后续的评选;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给予意向投资人补正的机会,要求意向投资人在接到管理人补正通知之日起3日内完成补正。尽职调查期间不因意向投资人对报名材料补正期而延长。
(五)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递交报名材料并获管理人初步审查通过后,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给予必要的配合和帮助。尽职调查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管理人认为必要时,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当配合。
(六)提交投资方案
管理人初审通过后,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9月6日(含当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合规且具可操作性的《意向重整投资方案》最终版本,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基本情况简要介绍,对本案的投资优势、明确的投资金额/资金来源,支付方式、付款节点,投资期限,重整预案、出资人权益及债权是否调整及如何调整方案、债权清偿及重整经营方案,重整投资收益收取比例、时间、方式等。
(七)确定投资人身份
管理人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意向重整投资方案》后将组织评审。如仅有1家意向投资人的,管理人组织 (略) 的监督下审查意向投资人是否符合本公告招募条件,符合招募条件的,3日内向意向投资人书面确认投资人身份;如有2家及以上符合本公告招募条件的意向投资人提交了《意向重整投资方案》, (略) 监督下组织评审组综合考虑意向投资人方案按照重整成本较低、债权清偿较高、经营管理能力强、方案可实现度高等维度择优确认意向投资人,并在评选后3日内向意向投资人书面确认投资人身份。
(八)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中选投资人在接到管理人中选通知后10日内,管理人将根据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与投资人协商制定并签订《意向重整投资协议》。
(九)程序转换安排
因本案为破产清算,管理人与意向投资人签订《意向重整投资协议》后10内由管理人或其他法定 (略) (略) 申请将债务人破产清算程序转换为重整程序。 (略) (略) 裁定本案转为重整程序后10内管理人与意向投资人签订正式的《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后3日内投资人向管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四、保证金说明
(一)报名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当日缴纳报名保证金*佰万元至管理人账户,并注 (略) 破产案意向投资报名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
(略) (略) 裁定本案转为重整程序后,中选投资人在与管理人签订正式的《重整投资协议》起三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佰万元,原报名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三)管理人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略) 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略) 支行
账 号:**
(四)保证金退还及不予退还情形
1.对于未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及通过初步审查但竞选失败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正式选定投资人后3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至来款账户;
2.意向投资人在缴纳报名保证金后,正式选定投资人之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单方退出,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意向投资人在提交的报名材料及重整方案材料中存在虚假陈述,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资金实力证明、虚假诚信证明等,将取消其竞选资格(如已中选,则取消中选投资人资格),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中选投资人在签订《意向重整投资协议》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单方退出, (略) (略) 裁定债务人转为重整程序后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不与管理人签订正式《重整投资协议》,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5.管理人未能与中选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的,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又或重整计划草案 (略) 裁定批准的,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履约 (略) 无息退还;
6.重整投资人未按《重整投资协议》约定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节点支付投资价款或未履行其他相关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该重整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已经支付的投资款,管理人将解除与其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并有权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保密条款
意向投资人(此处“意向投资人”包含报名参选的所有投资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债务人信息、数据、资料等,相对方需要遵守保密义务,即相对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债务人非公开(以债权人会议披露为标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信息、资产信息、员工信息、债权审核情况、诉讼情况、管理人文件等一切管理人和债务人资质等信息,都承担保密义务。相对方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报名保证金并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
六、特别提示
(一)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重整过程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提供不真实材料,管理人将根据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意向投资人在招募阶段所做出的承诺、签订的协议、或递交的投资方案,在本案由清算程序转入重整程序后仍然有效。
(三)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工作,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管理人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特此公告
(略) (略) 管理人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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