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号院2024年冬季取暖煤意向公开意向公开招标预告
2、3号院2024年冬季取暖煤意向公开意向公开招标预告
关于2、 (略) 2024年冬季取暖煤采购意向公开
我单位就2、 (略) 冬季取暖煤进行采购,为确保顺利实施采购项目,促进公平公正,确保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益,切实维护参与采购活动各方面的正当权益。现将采购 (略) 上公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也希望广大供应商对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现将我单位就2、 (略) 冬季取暖煤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2、 (略) 2024年冬季取暖煤采购意向公开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87.*元
四、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规格 | 服务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中块煤 | 吨 | 1350 | 1.粒度>100mm 2.低位发热量≥6500大卡/千克 3.灰分≤13% 4.全硫≤0.6% 5.全水分≤8%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2 | 洗粒煤 | 吨 | 350 | 1.粒度30mm-70mm 2.低位发热量≥5500大卡/千克 3.灰分≤13% 4.全硫≤0.6% 5.全水分≤8%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所有报名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 (略) :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项目等概况提出意见建议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1份,发送至(*@*q.com)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出的建议(需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加盖公司章);
如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我部将拒绝接收。
欢迎各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感谢您对我单位采购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采购意向公示受理期限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人:王先生
移动电话:*
关于2、 (略) 2024年冬季取暖煤采购意向公开
我单位就2、 (略) 冬季取暖煤进行采购,为确保顺利实施采购项目,促进公平公正,确保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益,切实维护参与采购活动各方面的正当权益。现将采购 (略) 上公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也希望广大供应商对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现将我单位就2、 (略) 冬季取暖煤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2、 (略) 2024年冬季取暖煤采购意向公开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87.*元
四、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规格 | 服务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中块煤 | 吨 | 1350 | 1.粒度>100mm 2.低位发热量≥6500大卡/千克 3.灰分≤13% 4.全硫≤0.6% 5.全水分≤8%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2 | 洗粒煤 | 吨 | 350 | 1.粒度30mm-70mm 2.低位发热量≥5500大卡/千克 3.灰分≤13% 4.全硫≤0.6% 5.全水分≤8%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所有报名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 (略) :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项目等概况提出意见建议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1份,发送至(*@*q.com)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出的建议(需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加盖公司章);
如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我部将拒绝接收。
欢迎各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感谢您对我单位采购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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