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浙0703破5号金华市毓薇饰品制造有限公司重整案招募意向投资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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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0703破5号金华市毓薇饰品制造有限公司重整案招募意向投资人公告

(略) (略) 重整案

招募意向投资人公告

(略) 金 (略) (以下简称“ (略) ”)根据张萍芳的申请于2024年3月8日裁 (略) (略) (以下简称“毓薇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振进律师事务 (略) (略) 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根据债权人申请, (略) 裁定自2024年 (略) 进行重整。

为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债务人资产价值,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面向 (略) 意向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意向投资人”)。现就本次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毓薇公司概况

(一)工商登记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略) (略)

住所地:浙江省金东经济开发区金山大道北99号

企业类型: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0E

法定代表人:傅鸿辉

注册资本:*元

成立日期:2003年5月21日

经营范围:轻纺类饰品、针纺类饰品、五金类饰品生产(除废塑料、危险品及有污染的工艺)、销售;塑料制品装配、销售;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无需前置审批的货物与技术进出口。

(略) (略) 破产清算时的出资人及出资比例为:

股东及持股情况

傅鸿辉持股50.2%

实缴出资(万元)

376.*

毛格基持股25%

187.*

傅鸿星持股20%

*

张薇持股4.8%

*

公司经营情况:公司现处于停产状态。

(二)毓薇公司债务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毓薇公司债权申报总金额为85,*,具体数额待债权审核后确定。

(三)主要资产

1.不动产: (略) (略) 所属 (略) 孝顺镇后楼下村工业用途房地产,房地产权属证书分别为金房权证金东字第*号、金房权证金东字第*号、金市(两区)国用(2004)字第5-37号、浙(2016) (略) 不动产权第*号,有证建筑面积合计*.73平米,均为钢混结构;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48平米,土地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另有部分无证建筑物、构筑物。根据金华金联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金联资评报字[2024]第086号评估报告, (略) 孝顺镇后楼下村工业用途房地产清算价值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5月10日评估价值为大写金额人民币*仟*佰零*万元整(¥71,*);根据金联资评报字[2024]第088号资产评估报告,市场价值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5月10日评估价值为大写金额人民币*仟*佰点击查看>>万元整(¥78,*)。详见下表:

工业用途房地产评估明细表

地块序号

证号

楼层

结构

建筑面积 (㎡)

评估单价 (元/㎡)

评估价值 (万元)

金房权证金东字第 * 号

6

钢混

*

1054

647

金房权证金东字第* 号

6

钢混

*

1023

337

金市(两区)国用(2004)字第 5-37

工业/出让

*

2542

1697

浙(2016) (略) 不动产权第*

5

钢混

*

1244

850

9

钢混

*

1342

1374

工业/出让

*

2951

2618

房地产合计

7523

无证建筑物、设备设施及其他地上附着物

373

市场价值合计

7896

清算价值合计

7106

2.其他或有资产,以最终审计、清查、追收情况为准。

(四)目前公司场地租赁情况

(略) 提供的租赁资料以及第三 (略) 租赁情况进行审计确认情况,对租赁具体情况进行如下说明: (略) 好 (略) 与毓薇公司签订了厂房委托合同, (略) (略) 与毓薇公司签订了房产委托合同,委托招商(承包)。目前了解到厂区内存在的租赁状况;1-3号楼共有承租户19家;5号楼共有承租户13家;6号楼共有承租户15家;上述共计租户47家。投资人可向管理人获取相关租赁材料。本次招募附带租赁关系,参与招募即表示已对前述事项知情认可,不得以承租户未腾退而退出或因此主张任何权益,若投资人有意与租户达成新的租赁关系,由投资人根据实际租赁情况自行与租户协商解决。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的目的在于引入产业协同、实力雄厚的意向投资人, (略) 提供产业及资金等方面支持:一是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实现产业升级, (略) 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 (略) 经营及债务风险,优化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结构;三是依法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努力实现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和投资人等各方共赢。

三、招募须知和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须知事项

1.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意向投资人,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接受各方监督。为使意 (略) 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制作了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2.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的实际情况对本招募公告具体内容(包括相关时间要求及标准等)进行调整,并通过补充公告形式发布。

3.本公告所列相关数据为管理人阶段性调查数据,后期会随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管理人对本公告内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本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调结果为投资依据。意向投资人在尽调过程中获取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债权申报等资料和数据,均以各行文机构出具的意见为准,管理人不对相应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予以承诺和保证。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并进行投资决策,自担风险。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 (略) 的有关情况,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并向管理人提交《保密承诺函》。

5.意向投资人通过管理人公开招募方式最终竞得重整投资人资格,并将在《重整计划(草案)》 (略) 裁定批准且付清竞价成交款后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 (略) 100%股权, (略) 全部资产( (略) 应收账款、银行存款)。意向投资人需 (略) 新区工业项目入园(招商)条件。请意向投资人务必 (略) (略) 新区管理委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管理部门咨询。因不符合条件而参加招募的,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管理人对投资人是否符合相关部门要求不进行审核,不构成对投资人条件的限制,因投资项目不符合相关部门要求,造成无法经营及其他后果的,由投资人自行承担责任。

6.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略) 未来发展的持续支持,毓薇公司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如下: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同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本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考虑:具有明确的产业资源与一定的产业规模,并在产业协同和业务资 (略) 提供支持和赋能, (略) 主营业务或未来规划业务相匹配、协同;意向投资人 (略) 原有业务产销的行业背景, (略) 原有业务生产所需的产业资源, (略) 的生产能力 (略) 产品的产能及销售,提升营业收入及利润。

3.意向投资人或其实际控制人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明确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意向投资人须承诺能 (略) 提供必要的流动性支持。

5.其他条件

(1)意向投资人能够 (略) 当地产业政策要求的优质产业项目的,在同等条件下将被优先考虑;

(2)意向投资人或 (略) 主营业务或未来业务规划相匹配或者能够提供产业协同、业务资源等方面支持的,在同等条件下将被优先考虑;

(3)为了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经综合考虑各类因素确定:本次招募重整投资额不得低于人民币78,*(大写*仟*佰点击查看>>万元整)。

(4)特别说明: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破产重整中需要将豁免的债务计入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望意向投资人知悉、充分预判并接受可能产生的税收负担和税务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账面存货金额与实际不符等),具体应缴税款金额等情况由意向投资人自行向税务部门查询了解。

四、招募流程

(一)提交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

有意向报名者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5日10点前将报名纸质材料(一式五份)送至线下报名的指定地点。

2.线下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线下报名地点: (略) 双龙南街1116号二楼(浙江振进律师事务所);

(2)联系人:朱丹阳;

(3)联系电话:*。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见附件 1);

(2)意向投资人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的承诺函;

(3)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

(4)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见附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 3)。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次招募的全部程序与规则。

4.缴纳保证金

报名者应当在2024年9月5日10点前,向管理人账户缴纳保证金不低于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佰万元整);管理人视情况可要求意向投资人增加保证金。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略) (略) 管理人;

账号:*;

开户行:浙江金华成泰农村 (略) 金东支行。

(1)一旦报名并交付保证金,即视为已接受最低重整投资额为人民币78,*(大写*仟*佰点击查看>>万元整),必须在管理人进行公开竞价程序时报名,并对最低重整投资额为人民币78,*进行出价或不低于上述价格成交的,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同时已知悉、充 (略) 的现状、资产负债情况、设备情况、租赁情况、税收负担,差错更正及资产盈亏或重整收益等产生的税务调整风险,税务风险、会计账延续问题、信用修复风险等;知悉、充分预判并接受企业经营风险、资产使用状况、重整税务调整以及行业发展前景等所有事项;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后续所有不确定风险【 (略) 资产中存在无证的违章建筑,存在被拆除的风险;厂房工程可能存在质量问题及诉讼纠纷;存在承租人无法通过协商完成腾空的风险以及尚未了解到的租赁情况。竞买人(投资人) (略) 已租场地(包括未披露遗漏部分)已收取的租金的权益,租金由管理人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配。投资人将所有投资款付清当日前管理人可能会收取的租金分配如下:其中管理人收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所有投资款付清日的租金收益归全体债权人所有,付清全部投资款后第二日起的租金收益由投资人享有;其中债务人在裁定重整受理前已收取的租金,债务人转交给管理人的或者管理人追回的租金都归全体债权人所有,投资人不享有该部分租金。投资人如需解除租赁合同并腾空的,可根据实际租赁情况自行与租户协商解决。管理人后续可在职责范围内协助投资人处理相关事宜,如强制单方解除租赁关系,则可能需通过诉讼 (略) 判决,实际腾空时间尚无法确定】。

(2)投资标的(含对应资产)按现状交付。意向投资人在参与招募前应向建设、税务、工商、外管、商务、国土、房管、规划等相关政府部门,对投资标的(含对应资产)需注意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资格、产业要求、指标办理、资质维持与使用要求、税费等进行咨询确认,自行评价并承担竞价标的(含对应资产)所涉全部风险,管理人不作其他任何承诺。有关资质的维持、使用等相关事宜,投资人应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主管部门可能存在的相应要求,自行评估判断和处理。投资人 (略) 现状和相关资质情况,参与招募即视为对投资标的(含对应资产)状况已经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的风险与瑕疵。

(3)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破产重整中若产生债务重组收益,需要将豁免的债务计入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由重整后企业承担。《重整计划(草案)》执行过程中和重整后的财产权益风险、经营管理风险、重整企业因债务豁免产生的税费责任等其他有可能产生的税费责任、或有权益的实现风险均由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意向投资人就重整企业所涉及的税收、产业标准等相关法律、政策、优惠政策自行了解或向专业部门进行咨询,已知悉并作出充分预判,自愿承担相关法律、政策风险。

(4)法院解除抵押、查封手续及清缴税款等均需一定时间,投资标的相关权证原件取得或需注销手续的,相关手续办理时间会延长。管理人或破产企业不承诺办理相关手续的具体时间,相关成本和风险由重整投资人承担。

(二)报名材料的初步审查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及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即通过初步筛选。

(三)尽职调查工作

经管理人确认报名成功的合格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 (略) 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同意对在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 (略) 情况予以保密并签署《保密承诺函》(见附件 4), (略) 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四)竞价和签署协议

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 (略) 的指导、监督下开展公开竞价工作,确定最终的意向投资人,具体竞价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通过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根据重整工作安排尽快与中选投资人签订相应的《重整投资协议》(自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投资人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履约担保。

(六)保证金的处理

在管理人组织的公开竞价程序中报名并出价或最终成交价不低于78,*的,对于未中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竞价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保证金;对于中选投资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将转化为投资(或“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待重整计划(草案) (略) 裁定批准后根据投资协议约定转为投资款。若后续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 (略) 裁定强制批准或重整计划(草案) (略) 裁定批准,中选投资人仍将面临重整失败的风险,如中选投资人无过错的,已付保证金予以无息返还。

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中选投资人后,拒绝或未按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拒绝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不履行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招募产生的费用损失、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清偿破产债权等,同时管理人有权要求违约投资人按照协议约定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再次招募的差价损失)。

五、意向投资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意向投资人的权利

经过公开招募确定意向投资人后, (略) 重整计划(草案)的讨论和准备,管理人 (略) 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之前,可征询意向投资人意见并应考虑意向投资人的合理建议。

(二)意向投资人的义务

经过公开招募确定意向投资人后,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积极配合重整工作。若意向投资人不愿意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或不配合重整工作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意向投资人的资格,并与其他候选意向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因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结合后续确定的投资人竞价方式,管理人可以视情况与意向投资人直接谈判,并视情况中止(乃至终止)竞价程序。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略)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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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金华

(略) (略) 重整案

招募意向投资人公告

(略) 金 (略) (以下简称“ (略) ”)根据张萍芳的申请于2024年3月8日裁 (略) (略) (以下简称“毓薇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振进律师事务 (略) (略) 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根据债权人申请, (略) 裁定自2024年 (略) 进行重整。

为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债务人资产价值,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面向 (略) 意向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意向投资人”)。现就本次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毓薇公司概况

(一)工商登记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略) (略)

住所地:浙江省金东经济开发区金山大道北99号

企业类型: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0E

法定代表人:傅鸿辉

注册资本:*元

成立日期:2003年5月21日

经营范围:轻纺类饰品、针纺类饰品、五金类饰品生产(除废塑料、危险品及有污染的工艺)、销售;塑料制品装配、销售;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无需前置审批的货物与技术进出口。

(略) (略) 破产清算时的出资人及出资比例为:

股东及持股情况

傅鸿辉持股50.2%

实缴出资(万元)

376.*

毛格基持股25%

187.*

傅鸿星持股20%

*

张薇持股4.8%

*

公司经营情况:公司现处于停产状态。

(二)毓薇公司债务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毓薇公司债权申报总金额为85,*,具体数额待债权审核后确定。

(三)主要资产

1.不动产: (略) (略) 所属 (略) 孝顺镇后楼下村工业用途房地产,房地产权属证书分别为金房权证金东字第*号、金房权证金东字第*号、金市(两区)国用(2004)字第5-37号、浙(2016) (略) 不动产权第*号,有证建筑面积合计*.73平米,均为钢混结构;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48平米,土地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另有部分无证建筑物、构筑物。根据金华金联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金联资评报字[2024]第086号评估报告, (略) 孝顺镇后楼下村工业用途房地产清算价值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5月10日评估价值为大写金额人民币*仟*佰零*万元整(¥71,*);根据金联资评报字[2024]第088号资产评估报告,市场价值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5月10日评估价值为大写金额人民币*仟*佰点击查看>>万元整(¥78,*)。详见下表:

工业用途房地产评估明细表

地块序号

证号

楼层

结构

建筑面积 (㎡)

评估单价 (元/㎡)

评估价值 (万元)

金房权证金东字第 * 号

6

钢混

*

1054

647

金房权证金东字第* 号

6

钢混

*

1023

337

金市(两区)国用(2004)字第 5-37

工业/出让

*

2542

1697

浙(2016) (略) 不动产权第*

5

钢混

*

1244

850

9

钢混

*

1342

1374

工业/出让

*

2951

2618

房地产合计

7523

无证建筑物、设备设施及其他地上附着物

373

市场价值合计

7896

清算价值合计

7106

2.其他或有资产,以最终审计、清查、追收情况为准。

(四)目前公司场地租赁情况

(略) 提供的租赁资料以及第三 (略) 租赁情况进行审计确认情况,对租赁具体情况进行如下说明: (略) 好 (略) 与毓薇公司签订了厂房委托合同, (略) (略) 与毓薇公司签订了房产委托合同,委托招商(承包)。目前了解到厂区内存在的租赁状况;1-3号楼共有承租户19家;5号楼共有承租户13家;6号楼共有承租户15家;上述共计租户47家。投资人可向管理人获取相关租赁材料。本次招募附带租赁关系,参与招募即表示已对前述事项知情认可,不得以承租户未腾退而退出或因此主张任何权益,若投资人有意与租户达成新的租赁关系,由投资人根据实际租赁情况自行与租户协商解决。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的目的在于引入产业协同、实力雄厚的意向投资人, (略) 提供产业及资金等方面支持:一是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实现产业升级, (略) 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 (略) 经营及债务风险,优化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结构;三是依法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努力实现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和投资人等各方共赢。

三、招募须知和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须知事项

1.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意向投资人,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接受各方监督。为使意 (略) 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制作了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2.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的实际情况对本招募公告具体内容(包括相关时间要求及标准等)进行调整,并通过补充公告形式发布。

3.本公告所列相关数据为管理人阶段性调查数据,后期会随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管理人对本公告内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本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调结果为投资依据。意向投资人在尽调过程中获取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债权申报等资料和数据,均以各行文机构出具的意见为准,管理人不对相应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予以承诺和保证。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并进行投资决策,自担风险。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 (略) 的有关情况,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并向管理人提交《保密承诺函》。

5.意向投资人通过管理人公开招募方式最终竞得重整投资人资格,并将在《重整计划(草案)》 (略) 裁定批准且付清竞价成交款后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 (略) 100%股权, (略) 全部资产( (略) 应收账款、银行存款)。意向投资人需 (略) 新区工业项目入园(招商)条件。请意向投资人务必 (略) (略) 新区管理委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管理部门咨询。因不符合条件而参加招募的,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管理人对投资人是否符合相关部门要求不进行审核,不构成对投资人条件的限制,因投资项目不符合相关部门要求,造成无法经营及其他后果的,由投资人自行承担责任。

6.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略) 未来发展的持续支持,毓薇公司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如下: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同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本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考虑:具有明确的产业资源与一定的产业规模,并在产业协同和业务资 (略) 提供支持和赋能, (略) 主营业务或未来规划业务相匹配、协同;意向投资人 (略) 原有业务产销的行业背景, (略) 原有业务生产所需的产业资源, (略) 的生产能力 (略) 产品的产能及销售,提升营业收入及利润。

3.意向投资人或其实际控制人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明确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意向投资人须承诺能 (略) 提供必要的流动性支持。

5.其他条件

(1)意向投资人能够 (略) 当地产业政策要求的优质产业项目的,在同等条件下将被优先考虑;

(2)意向投资人或 (略) 主营业务或未来业务规划相匹配或者能够提供产业协同、业务资源等方面支持的,在同等条件下将被优先考虑;

(3)为了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经综合考虑各类因素确定:本次招募重整投资额不得低于人民币78,*(大写*仟*佰点击查看>>万元整)。

(4)特别说明: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破产重整中需要将豁免的债务计入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望意向投资人知悉、充分预判并接受可能产生的税收负担和税务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账面存货金额与实际不符等),具体应缴税款金额等情况由意向投资人自行向税务部门查询了解。

四、招募流程

(一)提交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

有意向报名者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5日10点前将报名纸质材料(一式五份)送至线下报名的指定地点。

2.线下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线下报名地点: (略) 双龙南街1116号二楼(浙江振进律师事务所);

(2)联系人:朱丹阳;

(3)联系电话:*。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见附件 1);

(2)意向投资人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的承诺函;

(3)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

(4)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见附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 3)。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次招募的全部程序与规则。

4.缴纳保证金

报名者应当在2024年9月5日10点前,向管理人账户缴纳保证金不低于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佰万元整);管理人视情况可要求意向投资人增加保证金。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略) (略) 管理人;

账号:*;

开户行:浙江金华成泰农村 (略) 金东支行。

(1)一旦报名并交付保证金,即视为已接受最低重整投资额为人民币78,*(大写*仟*佰点击查看>>万元整),必须在管理人进行公开竞价程序时报名,并对最低重整投资额为人民币78,*进行出价或不低于上述价格成交的,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同时已知悉、充 (略) 的现状、资产负债情况、设备情况、租赁情况、税收负担,差错更正及资产盈亏或重整收益等产生的税务调整风险,税务风险、会计账延续问题、信用修复风险等;知悉、充分预判并接受企业经营风险、资产使用状况、重整税务调整以及行业发展前景等所有事项;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后续所有不确定风险【 (略) 资产中存在无证的违章建筑,存在被拆除的风险;厂房工程可能存在质量问题及诉讼纠纷;存在承租人无法通过协商完成腾空的风险以及尚未了解到的租赁情况。竞买人(投资人) (略) 已租场地(包括未披露遗漏部分)已收取的租金的权益,租金由管理人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配。投资人将所有投资款付清当日前管理人可能会收取的租金分配如下:其中管理人收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所有投资款付清日的租金收益归全体债权人所有,付清全部投资款后第二日起的租金收益由投资人享有;其中债务人在裁定重整受理前已收取的租金,债务人转交给管理人的或者管理人追回的租金都归全体债权人所有,投资人不享有该部分租金。投资人如需解除租赁合同并腾空的,可根据实际租赁情况自行与租户协商解决。管理人后续可在职责范围内协助投资人处理相关事宜,如强制单方解除租赁关系,则可能需通过诉讼 (略) 判决,实际腾空时间尚无法确定】。

(2)投资标的(含对应资产)按现状交付。意向投资人在参与招募前应向建设、税务、工商、外管、商务、国土、房管、规划等相关政府部门,对投资标的(含对应资产)需注意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资格、产业要求、指标办理、资质维持与使用要求、税费等进行咨询确认,自行评价并承担竞价标的(含对应资产)所涉全部风险,管理人不作其他任何承诺。有关资质的维持、使用等相关事宜,投资人应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主管部门可能存在的相应要求,自行评估判断和处理。投资人 (略) 现状和相关资质情况,参与招募即视为对投资标的(含对应资产)状况已经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的风险与瑕疵。

(3)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破产重整中若产生债务重组收益,需要将豁免的债务计入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由重整后企业承担。《重整计划(草案)》执行过程中和重整后的财产权益风险、经营管理风险、重整企业因债务豁免产生的税费责任等其他有可能产生的税费责任、或有权益的实现风险均由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意向投资人就重整企业所涉及的税收、产业标准等相关法律、政策、优惠政策自行了解或向专业部门进行咨询,已知悉并作出充分预判,自愿承担相关法律、政策风险。

(4)法院解除抵押、查封手续及清缴税款等均需一定时间,投资标的相关权证原件取得或需注销手续的,相关手续办理时间会延长。管理人或破产企业不承诺办理相关手续的具体时间,相关成本和风险由重整投资人承担。

(二)报名材料的初步审查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及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即通过初步筛选。

(三)尽职调查工作

经管理人确认报名成功的合格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 (略) 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同意对在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 (略) 情况予以保密并签署《保密承诺函》(见附件 4), (略) 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四)竞价和签署协议

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 (略) 的指导、监督下开展公开竞价工作,确定最终的意向投资人,具体竞价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通过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根据重整工作安排尽快与中选投资人签订相应的《重整投资协议》(自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投资人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履约担保。

(六)保证金的处理

在管理人组织的公开竞价程序中报名并出价或最终成交价不低于78,*的,对于未中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竞价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保证金;对于中选投资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将转化为投资(或“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待重整计划(草案) (略) 裁定批准后根据投资协议约定转为投资款。若后续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 (略) 裁定强制批准或重整计划(草案) (略) 裁定批准,中选投资人仍将面临重整失败的风险,如中选投资人无过错的,已付保证金予以无息返还。

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中选投资人后,拒绝或未按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拒绝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不履行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招募产生的费用损失、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清偿破产债权等,同时管理人有权要求违约投资人按照协议约定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再次招募的差价损失)。

五、意向投资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意向投资人的权利

经过公开招募确定意向投资人后, (略) 重整计划(草案)的讨论和准备,管理人 (略) 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之前,可征询意向投资人意见并应考虑意向投资人的合理建议。

(二)意向投资人的义务

经过公开招募确定意向投资人后,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积极配合重整工作。若意向投资人不愿意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或不配合重整工作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意向投资人的资格,并与其他候选意向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因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结合后续确定的投资人竞价方式,管理人可以视情况与意向投资人直接谈判,并视情况中止(乃至终止)竞价程序。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略)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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