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梅林街道美丽城镇建设工程二期设计招标文件预公示
宁海县梅林街道美丽城镇建设工程二期设计招标文件预公示
1. 招标条件 宁海县梅林街道美丽城镇建设工程(二期)设计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6-*-04-01-*,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 (略) (略) ,招标人为宁海县人民政府梅林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6000 万元,建设规模:对宁海县梅林街道下辖的11个 (略) 、外立面、村标形象、休闲文化公园、活动场地、公共设施及绿化景观节点等进行改造提升,提升整体村貌形象。 (略) 工程改造(白改黑总面积约 * 平方米,外立面改造约 * 平方米,景观节点改造约*平方米,各村因地制宜完善基础设施、村庄特色文化融入等。建设地点:涉及梅林街道下辖的11个村(山下刘村、凤潭村、河洪村、陈岙村、方前村、兰*村、五松村、梅林陈村、大路周村、花园社区、梅林村)。 2.2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指导与服务、验收配合等相关技术服务。 2.3服务期限:总周期50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深化)10天,初步设计(含扩初)10天,施工图设计30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必须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③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资质的单位,并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园林景观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三)其他:投标人及其拟派设计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 (略) 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4.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年 月 日 时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 (略) 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海县人民政府梅林街道办事处 地址:宁海县梅林 (略) 258号 联系人:王可 电话:0574-*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 (略) 地址:宁海县桥下潘综合楼(东南面2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74-* 监督部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1. 招标条件 宁海县梅林街道美丽城镇建设工程(二期)设计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6-*-04-01-*,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 (略) (略) ,招标人为宁海县人民政府梅林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6000 万元,建设规模:对宁海县梅林街道下辖的11个 (略) 、外立面、村标形象、休闲文化公园、活动场地、公共设施及绿化景观节点等进行改造提升,提升整体村貌形象。 (略) 工程改造(白改黑总面积约 * 平方米,外立面改造约 * 平方米,景观节点改造约*平方米,各村因地制宜完善基础设施、村庄特色文化融入等。建设地点:涉及梅林街道下辖的11个村(山下刘村、凤潭村、河洪村、陈岙村、方前村、兰*村、五松村、梅林陈村、大路周村、花园社区、梅林村)。 2.2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指导与服务、验收配合等相关技术服务。 2.3服务期限:总周期50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深化)10天,初步设计(含扩初)10天,施工图设计30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必须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③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资质的单位,并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园林景观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三)其他:投标人及其拟派设计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 (略) 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4.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年 月 日 时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 (略) 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海县人民政府梅林街道办事处 地址:宁海县梅林 (略) 258号 联系人:王可 电话:0574-*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 (略) 地址:宁海县桥下潘综合楼(东南面2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74-* 监督部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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