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社会化意向公开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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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社会化意向公开第1包

关于某部饮食社会化

保障项目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主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采购意向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某部饮食社会化保障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EZDQ-F1005

三、项目预算:约99.*元

四、项目概况: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1家社会餐饮机构,由其派出团队(项目部)承担饮食保障任务,常年保障人数约230人左右。另,根据实际需求,完成高质量招待用餐保障。

五、预计采购时间:2024年10月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户许可证(或银行账户信息表)和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税收缴纳证明);

4.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含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三项内容);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三)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六、 (略) :《 (略) 》

七、采购意向公示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有效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无锡某部

地址: (略) 梁溪区

联系人:傅先生

电话:*

九、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江苏, (略) ,梁溪区,无锡

关于某部饮食社会化

保障项目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主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采购意向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某部饮食社会化保障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EZDQ-F1005

三、项目预算:约99.*元

四、项目概况: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1家社会餐饮机构,由其派出团队(项目部)承担饮食保障任务,常年保障人数约230人左右。另,根据实际需求,完成高质量招待用餐保障。

五、预计采购时间:2024年10月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户许可证(或银行账户信息表)和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税收缴纳证明);

4.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含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三项内容);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三)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六、 (略) :《 (略) 》

七、采购意向公示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有效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无锡某部

地址: (略) 梁溪区

联系人:傅先生

电话:*

九、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江苏, (略) ,梁溪区,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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