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1批-长宁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三方服务采购
长宁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1批-长宁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三方服务采购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长宁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4年度(第1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长宁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三方服务采购 | 采购内容:长宁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包含复查第三次文物普查583个不可移动文物点及已掌握新增文物点线索30条(以实际新发现数量计费) 主要功能或目标:完成长宁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录入、上报、通过验收,形成普查成果等1.运用国家统一开发的文物普查系统,预置所有三普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基础信息,在普查底图导入文物坐标与位置信息,作为复查参照。实施标准化管理,执行国家统一的普查标准规范。2.以乡镇为基本单元开展实地文物调查。由普查队逐一现场复查三普文物,补充更新信息,重点掌握最新状况。对于新发现的文物,逐一开展实地调查,采集文物基础信息,重点突出文物价值载体部分,为文物认定提供依据。3.逐级审核上报数据。普查队完成现场数据采集后,由长宁县普查机构基于普查系统对普查内容进行审核,合格后逐级上报上级部门审核。4.接受普查质量抽查。按照国家普查质量控制要求,长宁县 (略) 普查办的质量抽查,开展抽查样本的抽选、任务包制作、实地调查、业内审核、结果测算等工作,客观评价普查质量。5.普查成果汇总。包括(开展普查数据汇总,开展目录汇总、图件绘制、不可移动文物现状与发展态势分析、报告编制等工作,生成普查目录成果、图件成果、基础数据、报告成果、数据库成果)等。 需满足的要求:满足本次采购需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 42.* | 2024年09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长宁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年08月29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长宁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4年度(第1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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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长宁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三方服务采购 | 采购内容:长宁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包含复查第三次文物普查583个不可移动文物点及已掌握新增文物点线索30条(以实际新发现数量计费) 主要功能或目标:完成长宁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录入、上报、通过验收,形成普查成果等1.运用国家统一开发的文物普查系统,预置所有三普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基础信息,在普查底图导入文物坐标与位置信息,作为复查参照。实施标准化管理,执行国家统一的普查标准规范。2.以乡镇为基本单元开展实地文物调查。由普查队逐一现场复查三普文物,补充更新信息,重点掌握最新状况。对于新发现的文物,逐一开展实地调查,采集文物基础信息,重点突出文物价值载体部分,为文物认定提供依据。3.逐级审核上报数据。普查队完成现场数据采集后,由长宁县普查机构基于普查系统对普查内容进行审核,合格后逐级上报上级部门审核。4.接受普查质量抽查。按照国家普查质量控制要求,长宁县 (略) 普查办的质量抽查,开展抽查样本的抽选、任务包制作、实地调查、业内审核、结果测算等工作,客观评价普查质量。5.普查成果汇总。包括(开展普查数据汇总,开展目录汇总、图件绘制、不可移动文物现状与发展态势分析、报告编制等工作,生成普查目录成果、图件成果、基础数据、报告成果、数据库成果)等。 需满足的要求:满足本次采购需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 42.* | 2024年09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长宁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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