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绿道二期项目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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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绿道二期项目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海曙绿道二期项目施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405-*-04-01-*,建设资金来自由财政资金统筹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 (略) 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招 (略) 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金穗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1625.*元,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与西岙水 (略) (骑行绿道一期)相接,沿山侧 (略) 向西,环现状水库向南再向东,终点与西岙水 (略) (骑行绿道一期)相接,设计全长约2.752公里,建设地点:海曙区集士港镇。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的景观绿化工程、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等的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招标控制价 * 元。工程承包方式:专业承包。

2.3 施工总工期: 120日历天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2.6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的业绩要求: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60%(即*.6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完成时间以交(竣)工时间或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施工业绩根据以下①或②业绩证明资料确认: (略) 查询结果打印页;②中标通知书(法定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可查询该业绩情况的行政主管部门有效联系方 (略) 址。(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实际造价的,还需提供审计报告等证明资料,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为准)。如业绩证明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认可。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类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 (略) 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其他公告内容

/

5、监督部门名称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海曙区集士 (略) 150号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4-*

招标代理:浙江金穗 (略)

地 址: (略) 海曙区银亿都会国际A座1101室

联 系 人:李丽雅、魏秀英、徐紫雯、邱汉明、邱涛明、李奔

联系电话:0574-*

1、招标条件

海曙绿道二期项目施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405-*-04-01-*,建设资金来自由财政资金统筹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 (略) 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招 (略) 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金穗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1625.*元,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与西岙水 (略) (骑行绿道一期)相接,沿山侧 (略) 向西,环现状水库向南再向东,终点与西岙水 (略) (骑行绿道一期)相接,设计全长约2.752公里,建设地点:海曙区集士港镇。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的景观绿化工程、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等的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招标控制价 * 元。工程承包方式:专业承包。

2.3 施工总工期: 120日历天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2.6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的业绩要求: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60%(即*.6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完成时间以交(竣)工时间或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施工业绩根据以下①或②业绩证明资料确认: (略) 查询结果打印页;②中标通知书(法定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可查询该业绩情况的行政主管部门有效联系方 (略) 址。(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实际造价的,还需提供审计报告等证明资料,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为准)。如业绩证明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认可。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类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 (略) 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其他公告内容

/

5、监督部门名称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海曙区集士 (略) 150号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4-*

招标代理:浙江金穗 (略)

地 址: (略) 海曙区银亿都会国际A座1101室

联 系 人:李丽雅、魏秀英、徐紫雯、邱汉明、邱涛明、李奔

联系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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