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某部安防系统建设意向公开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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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某部安防系统建设意向公开第1包

我部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竞争充分,现就以下项目进行需求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对采购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指标要求等存在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部。

一、项目名称:南京某部安防系统建设

二、项目编号:2024-JLDBZA-W1315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时间要求

地点

备注

1

南京某部安防系统建设

详见附件

1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江苏南京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最高限价:*元;

(三)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停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最近五年内完成过爆炸危险物资仓库安防系统建设项目。

五、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六、公示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

七、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一)反馈内容要求

1.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严禁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我部将依据反馈意见,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质要求等招标条件;

2.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处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二)反馈时间及方式

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发出,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书面材料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我部。

递交邮箱:*@*q.com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三)说明

本次公示旨在征询,收集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建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不予书面回复。该项目技术参数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电话:*

*附件1.pdf

d2af41a7附件2.pdf

,南京

我部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竞争充分,现就以下项目进行需求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对采购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指标要求等存在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部。

一、项目名称:南京某部安防系统建设

二、项目编号:2024-JLDBZA-W1315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时间要求

地点

备注

1

南京某部安防系统建设

详见附件

1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江苏南京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最高限价:*元;

(三)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停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最近五年内完成过爆炸危险物资仓库安防系统建设项目。

五、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六、公示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

七、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一)反馈内容要求

1.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严禁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我部将依据反馈意见,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质要求等招标条件;

2.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处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二)反馈时间及方式

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发出,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书面材料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我部。

递交邮箱:*@*q.com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三)说明

本次公示旨在征询,收集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建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不予书面回复。该项目技术参数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电话:*

*附件1.pdf

d2af41a7附件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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