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上虞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情况调查与技术评估2024年10月政府采购意向-2024年上虞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情况调查与技术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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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上虞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情况调查与技术评估2024年10月政府采购意向-2024年上虞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情况调查与技术评估

*年上虞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情况调查与技术评估2024年10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年上虞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情况调查与技术评估2024年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略) 上虞区水土保持监督站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上虞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情况调查与技术评估
采购品目 C*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采购需求概况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情况调查与技术评估
(1)水土保持技术评估
对全区范围内在建项目开展水土保持技术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原则上一般生产建设项目按照每半年一次,省市重点项目及整改项目按需增加频次,总次数120次(每少一次扣5000元)。每次现场评估活动须保证1辆车和2名(含)以上投标文件内技术人员参加。
(2)水土保持监督性监测
对上虞区水利局审批的已委托第三方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按照不低于10%的标准开展监督性监测。核查监测单位是否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2018)等技术标准和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核查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监测人员、设备配置;监测方法、手段、频次等,出具评估意见。
(3)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已报备项目核查
对本区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已报备项目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评估意见。
2、开展水利部、省水利厅遥感监管中下达的生产建设项目图斑现场复核工作
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2024年度生产建设项目卫星遥感监管成果及图斑现场复核要求,及时做好对上虞区本级生产建设项目图斑现场复核及资料整理、信息上传等有关工作。
3、数据分析录入
根据要求收集资料,数据分析录入,完善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4.0系统以及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 (略) 的相关信息,实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信息的即时交换与共享。
4、协助上虞区水利局开展2024年度全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
(1)上虞区水土流失治理考核工作
采用乡镇自评,考核组采取资料分析、现场核查。对治理流失图斑复核的方式进行。对各乡镇上报的考核自评情况及佐证材料进行复核查验,检查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并根据查验结果打分以供考核组参考。
(2)协助开展上虞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
按照浙 (略) 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对上虞区水土保持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对相关指标进行分析计算,对相关台账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印刷等,并做好现场核查等工作,编制自评工作,完成上虞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
5、对上虞区2024年水土保持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针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许可后监管薄弱点提供技术支撑,在开展技术评估中为生产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在乡镇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中提供现场技术指导与服务工作;协助水利局分析发改局、经信局、建设局等局立项或备案信息进行每个项目梳理,判断需要做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量,每个项目进行现场复核,如有开工未批先建,协助水利局下放整改通知等工作,未开工项目进行每个项目水土保持审批法律宣传及定期现场跟踪;协助区水利局做好全过程水土保持监管及宣传工作。
预算金额(元) *.00
预计采购时间 2024年10月
中小企业预留情况 中小企业预留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联系人 超级机构管理员
联系电话
备注 /

(略) 上虞区水土保持监督站

2024年09月03日

附件信息:

*年上虞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情况调查与技术评估2024年10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年上虞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情况调查与技术评估2024年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略) 上虞区水土保持监督站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上虞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情况调查与技术评估
采购品目 C*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采购需求概况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情况调查与技术评估
(1)水土保持技术评估
对全区范围内在建项目开展水土保持技术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原则上一般生产建设项目按照每半年一次,省市重点项目及整改项目按需增加频次,总次数120次(每少一次扣5000元)。每次现场评估活动须保证1辆车和2名(含)以上投标文件内技术人员参加。
(2)水土保持监督性监测
对上虞区水利局审批的已委托第三方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按照不低于10%的标准开展监督性监测。核查监测单位是否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2018)等技术标准和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核查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监测人员、设备配置;监测方法、手段、频次等,出具评估意见。
(3)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已报备项目核查
对本区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已报备项目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评估意见。
2、开展水利部、省水利厅遥感监管中下达的生产建设项目图斑现场复核工作
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2024年度生产建设项目卫星遥感监管成果及图斑现场复核要求,及时做好对上虞区本级生产建设项目图斑现场复核及资料整理、信息上传等有关工作。
3、数据分析录入
根据要求收集资料,数据分析录入,完善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4.0系统以及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 (略) 的相关信息,实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信息的即时交换与共享。
4、协助上虞区水利局开展2024年度全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
(1)上虞区水土流失治理考核工作
采用乡镇自评,考核组采取资料分析、现场核查。对治理流失图斑复核的方式进行。对各乡镇上报的考核自评情况及佐证材料进行复核查验,检查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并根据查验结果打分以供考核组参考。
(2)协助开展上虞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
按照浙 (略) 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对上虞区水土保持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对相关指标进行分析计算,对相关台账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印刷等,并做好现场核查等工作,编制自评工作,完成上虞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
5、对上虞区2024年水土保持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针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许可后监管薄弱点提供技术支撑,在开展技术评估中为生产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在乡镇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中提供现场技术指导与服务工作;协助水利局分析发改局、经信局、建设局等局立项或备案信息进行每个项目梳理,判断需要做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量,每个项目进行现场复核,如有开工未批先建,协助水利局下放整改通知等工作,未开工项目进行每个项目水土保持审批法律宣传及定期现场跟踪;协助区水利局做好全过程水土保持监管及宣传工作。
预算金额(元) *.00
预计采购时间 2024年10月
中小企业预留情况 中小企业预留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联系人 超级机构管理员
联系电话
备注 /

(略) 上虞区水土保持监督站

2024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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