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链练习模拟系统招标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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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链练习模拟系统招标预告

数据链练台之间的数据链消息交互,实现对数据链系统全要素、全业务、 (略) 的模拟;具备与现有主用系统互联互通互操作能力,支撑开展虚实结合联合练台由操作分系统及其配套硬件组成,软件包括指导所子系统、组网中心子系统、站点子系统、平台子系统,硬件包括各席位的台位及计算机终端。

(2) (略)

该平台包括指导所数据模拟、背景模拟、 (略) 络模拟及其配套硬件组成。指导所数据模拟包括计划模拟、数据模拟; (略) 模拟、敌方模拟、目标态势模拟、环境模拟; (略) 络模拟指典 (略) 络模拟及其支撑系统;配套硬件包括数据链应用功能模拟器、机架式服务器和交换机等。

(3) (略)

该平台包括导调和评估及其配套硬件组成。导调包括想定制作、进程控制、导调干预、管理;评估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分析、过程重演、学台、组网中心、数据链站点;

(3)支持的数据链消息类型:现有数据链标准化消息;

(4)各软件间交互的数据链消息包含查询命令、引导命令、自由文电、紧急点、特殊点、指导变更、 (略) 参数、方案线等类型;

(5)基本编配下系统支持模拟4个独立 (略) 络,最大可模拟20个超短波数据链信道。

1

说明

1.本项目不可分包,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为入围招标,取综合排名前三名为该项目建设服务商。服务商招标完成后,中标方与课题组分别签订合同开展项目研制建设。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装备采购或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投标人法人代表不在军队采购或政府采购失信名单;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注册资金*(含)以上,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

(10)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资质或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以上证书。

注:(1)至(8)条为固定条款,无须提出异议。

五、公示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10日。

六、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采取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递交邮箱:*@*63.com)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5.技术参数等有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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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链练台之间的数据链消息交互,实现对数据链系统全要素、全业务、 (略) 的模拟;具备与现有主用系统互联互通互操作能力,支撑开展虚实结合联合练台由操作分系统及其配套硬件组成,软件包括指导所子系统、组网中心子系统、站点子系统、平台子系统,硬件包括各席位的台位及计算机终端。

(2) (略)

该平台包括指导所数据模拟、背景模拟、 (略) 络模拟及其配套硬件组成。指导所数据模拟包括计划模拟、数据模拟; (略) 模拟、敌方模拟、目标态势模拟、环境模拟; (略) 络模拟指典 (略) 络模拟及其支撑系统;配套硬件包括数据链应用功能模拟器、机架式服务器和交换机等。

(3) (略)

该平台包括导调和评估及其配套硬件组成。导调包括想定制作、进程控制、导调干预、管理;评估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分析、过程重演、学台、组网中心、数据链站点;

(3)支持的数据链消息类型:现有数据链标准化消息;

(4)各软件间交互的数据链消息包含查询命令、引导命令、自由文电、紧急点、特殊点、指导变更、 (略) 参数、方案线等类型;

(5)基本编配下系统支持模拟4个独立 (略) 络,最大可模拟20个超短波数据链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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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项目不可分包,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为入围招标,取综合排名前三名为该项目建设服务商。服务商招标完成后,中标方与课题组分别签订合同开展项目研制建设。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装备采购或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投标人法人代表不在军队采购或政府采购失信名单;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注册资金*(含)以上,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

(10)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资质或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以上证书。

注:(1)至(8)条为固定条款,无须提出异议。

五、公示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10日。

六、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采取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递交邮箱:*@*63.com)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5.技术参数等有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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