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7批-凉山州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项目
凉山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7批-凉山州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项目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凉山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第7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凉山州2024-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项目 | 采购内容:对 (略) 2024-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监督,主要包括事前审查把关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事中监督资金项目政策落实及督促指导问题整改、事后评价考核年度资金绩效等 主要功能或目标:为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全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水平,按照财政部等六部委印发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财农〔2021〕122号)、四川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印发的《四川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川财农〔2021〕174号)和中央、四川省、凉山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两个专业第三方,对全州17县(市)2024-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服务。主要包括事前审查把关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事中监督资金项目政策落实及督促指导问题整改、事后评价考核年度资金绩效等工作。 需满足的要求:一、事前审查把关年度项目实施计划。 (略) 拟纳入2025年度财政衔接资金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进行审查。重点审查资金使用范围的合规性,严禁负面清单项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占比;大中型以上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产业就业、基础设施补短项目安排情况;重点帮扶村、监测帮扶对象产业就业等增收项目安排情况;风险乡镇、村增收项目安排情况;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机制,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受益情况;以及国家和省级相关资金项目管理的最新要求。工作内容包括:制定审查标准、编制审查方案、组织业务培训、开展项目审查、出具审查意见、跟踪复核整改情况。二、事中监督资金项目政策落实及督促指导问题整改。 (略) 衔接资金项目使用过程开展监督检查,其中2024年度2次,2025年度3次。 (略) 履行支出责任、项目库建设管理、项目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跟踪督促及发现问题整改、项目建设进度、预算执行、分任务资金使用效益(含资产后续管理)、中省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统筹整合工作成效等,重点关注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效益、2021年以来衔接资金投入的经营性帮扶产业项目运营情况及联农带农机制落实情况、审计和考核发现问题整改、近三年资金项目台账、单个项目档案资料等内容。到县检查时间每县控制在5天左右,抽查项目不得少于20个(每次抽查项目不得重复,2021年至检查上年的经营性帮扶产业项目不得低于5个),各类项目都应覆盖,其中产业类项目不少于14个,基础设施类项目不少于3个;当年项目占比不低于60%,兼顾前两个年度项目,现场核实项目占比不低于50%。事中环节还包括2024-2025年度县级巩固成果项目库数据监测、年度项目绩效管理与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方案备案审查等。工作内容包括:制定检查标准与检查方案、组建专业团队、到县开展工作、面上资料检查、抽取项目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含问题清单)、督促指导问题整改、复查问题整改情况、出具复查报告(含整改清单和整改佐证材料),其他采购人安排的有关工作。三、事后评价考核年度资金绩效。对 (略) 2024-2025年度衔接资金开展2次绩效评价考核。考核内容为国省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办法内容及指标,年度评价考核资料整理等。工作内容包括:制定考核标准与考核方案、组建专业团队、组织业务培训、到县开展工作、面上资料检查、抽取项目考核、出具检查考核报告(含问题清单),其他采购人安排的有关工作。 | 615.* | 2024年09月 | 一、每次每县监督检查时间严格控制在5天左右,需要2名供应商在短时间各自派出不低于18人的专业人员同时开展工作。人员分为9个组,设质量总控组和8个实地检查考核组,每组不得少于4人。质量总控组由2名供应商各派出2人组成,实地检查考核组人员由供应商各自派出。其中:质量总控组高级职称人员各供应商派出不得少于1人,实地检查考核组每组中级职称及以上的不得少于2人,8个实地检查考核组赴17个县(市)同步开展工作(事前审查可根据审查实际需要由供应商选择是否到县并报采购人同意)。为加强事中监督,供应商要派出一名专业人员在服务期内到采购人单位协助从事数据监测、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本项目共计2个包,拟各确定供应商1名,其中:包1为2024年度雷波县、金阳县、美姑县、布拖县、喜德县、冕宁县、宁南县、普格县8个县(市)和2025年度昭觉县、 (略) 、甘洛县、越西县、盐源县、木里县、 (略) 、会东县、德昌县9个县(市);包2为2024年度昭觉县、 (略) 、甘洛县、越西县、盐源县、木里县、 (略) 、会东县、德昌县9个县(市)和2025年度雷波县、金阳县、美姑县、布拖县、喜德县、冕宁县、宁南县、普格县8个县(市)。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凉山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4年09月05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凉山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第7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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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凉山州2024-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项目 | 采购内容:对 (略) 2024-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监督,主要包括事前审查把关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事中监督资金项目政策落实及督促指导问题整改、事后评价考核年度资金绩效等 主要功能或目标:为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全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水平,按照财政部等六部委印发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财农〔2021〕122号)、四川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印发的《四川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川财农〔2021〕174号)和中央、四川省、凉山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两个专业第三方,对全州17县(市)2024-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服务。主要包括事前审查把关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事中监督资金项目政策落实及督促指导问题整改、事后评价考核年度资金绩效等工作。 需满足的要求:一、事前审查把关年度项目实施计划。 (略) 拟纳入2025年度财政衔接资金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进行审查。重点审查资金使用范围的合规性,严禁负面清单项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占比;大中型以上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产业就业、基础设施补短项目安排情况;重点帮扶村、监测帮扶对象产业就业等增收项目安排情况;风险乡镇、村增收项目安排情况;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机制,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受益情况;以及国家和省级相关资金项目管理的最新要求。工作内容包括:制定审查标准、编制审查方案、组织业务培训、开展项目审查、出具审查意见、跟踪复核整改情况。二、事中监督资金项目政策落实及督促指导问题整改。 (略) 衔接资金项目使用过程开展监督检查,其中2024年度2次,2025年度3次。 (略) 履行支出责任、项目库建设管理、项目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跟踪督促及发现问题整改、项目建设进度、预算执行、分任务资金使用效益(含资产后续管理)、中省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统筹整合工作成效等,重点关注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效益、2021年以来衔接资金投入的经营性帮扶产业项目运营情况及联农带农机制落实情况、审计和考核发现问题整改、近三年资金项目台账、单个项目档案资料等内容。到县检查时间每县控制在5天左右,抽查项目不得少于20个(每次抽查项目不得重复,2021年至检查上年的经营性帮扶产业项目不得低于5个),各类项目都应覆盖,其中产业类项目不少于14个,基础设施类项目不少于3个;当年项目占比不低于60%,兼顾前两个年度项目,现场核实项目占比不低于50%。事中环节还包括2024-2025年度县级巩固成果项目库数据监测、年度项目绩效管理与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方案备案审查等。工作内容包括:制定检查标准与检查方案、组建专业团队、到县开展工作、面上资料检查、抽取项目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含问题清单)、督促指导问题整改、复查问题整改情况、出具复查报告(含整改清单和整改佐证材料),其他采购人安排的有关工作。三、事后评价考核年度资金绩效。对 (略) 2024-2025年度衔接资金开展2次绩效评价考核。考核内容为国省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办法内容及指标,年度评价考核资料整理等。工作内容包括:制定考核标准与考核方案、组建专业团队、组织业务培训、到县开展工作、面上资料检查、抽取项目考核、出具检查考核报告(含问题清单),其他采购人安排的有关工作。 | 615.* | 2024年09月 | 一、每次每县监督检查时间严格控制在5天左右,需要2名供应商在短时间各自派出不低于18人的专业人员同时开展工作。人员分为9个组,设质量总控组和8个实地检查考核组,每组不得少于4人。质量总控组由2名供应商各派出2人组成,实地检查考核组人员由供应商各自派出。其中:质量总控组高级职称人员各供应商派出不得少于1人,实地检查考核组每组中级职称及以上的不得少于2人,8个实地检查考核组赴17个县(市)同步开展工作(事前审查可根据审查实际需要由供应商选择是否到县并报采购人同意)。为加强事中监督,供应商要派出一名专业人员在服务期内到采购人单位协助从事数据监测、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本项目共计2个包,拟各确定供应商1名,其中:包1为2024年度雷波县、金阳县、美姑县、布拖县、喜德县、冕宁县、宁南县、普格县8个县(市)和2025年度昭觉县、 (略) 、甘洛县、越西县、盐源县、木里县、 (略) 、会东县、德昌县9个县(市);包2为2024年度昭觉县、 (略) 、甘洛县、越西县、盐源县、木里县、 (略) 、会东县、德昌县9个县(市)和2025年度雷波县、金阳县、美姑县、布拖县、喜德县、冕宁县、宁南县、普格县8个县(市)。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凉山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4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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