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至10月政府采购意向-2024年婺城区森林草地湿地普查工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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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至10月政府采购意向-2024年婺城区森林草地湿地普查工作项目

(略) 婺城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至10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婺城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至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略) 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婺城区森林草地湿地普查工作项目
采购品目 C*其他林业服务
采购需求概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78 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森林草地湿地普查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24〕4 号)文件部署,(一)开展地类对接:对国土变更调查二级地类与林草湿调查监测植被覆盖类型不一致图斑,逐一核实确认和调查举证,不一致图斑地类确认结果及时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二)做好图斑优化:开展图斑界区划优化,完善国有林场等林业经营管理界线,对原有细碎散乱林地、草地、湿地小班进行调整优化。(三)开展属性调查:通过遥感监测、档案更新、补充调查、现地核实等方法,摸清林草湿资源数量、质量、结构及其管理等情况。(四)推进林地管理边界确定:稳妥有序推进林地管理边界确定,落实管理属性,规范林地管理。(五)完成年度调查监测:完成主要测算因子和蓄积量、生物量、碳储量等属性因子的更新,产出婺城区林草湿年度调查监测成果。(六)完成汇总分析:建立普查数据库,开展林草湿植被状况、保护利用状况分析,编制普查报告,产出林草湿普查成果。
预算金额(元) *.00
预计采购时间 2024年10月
中小企业预留情况 不预留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联系人 叶宁安
联系电话 0579-*
备注 /

(略) 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09月05日

附件信息:

(略) 婺城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至10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婺城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至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略) 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婺城区森林草地湿地普查工作项目
采购品目 C*其他林业服务
采购需求概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78 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森林草地湿地普查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24〕4 号)文件部署,(一)开展地类对接:对国土变更调查二级地类与林草湿调查监测植被覆盖类型不一致图斑,逐一核实确认和调查举证,不一致图斑地类确认结果及时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二)做好图斑优化:开展图斑界区划优化,完善国有林场等林业经营管理界线,对原有细碎散乱林地、草地、湿地小班进行调整优化。(三)开展属性调查:通过遥感监测、档案更新、补充调查、现地核实等方法,摸清林草湿资源数量、质量、结构及其管理等情况。(四)推进林地管理边界确定:稳妥有序推进林地管理边界确定,落实管理属性,规范林地管理。(五)完成年度调查监测:完成主要测算因子和蓄积量、生物量、碳储量等属性因子的更新,产出婺城区林草湿年度调查监测成果。(六)完成汇总分析:建立普查数据库,开展林草湿植被状况、保护利用状况分析,编制普查报告,产出林草湿普查成果。
预算金额(元) *.00
预计采购时间 2024年10月
中小企业预留情况 不预留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联系人 叶宁安
联系电话 0579-*
备注 /

(略) 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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