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山洪沟治理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蓟州区山洪沟治理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蓟州区山洪沟治理一期工 (略) 蓟州区行政审批局以蓟审批一〔2024〕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市级支持资金和区政府统筹解决。招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对渔阳镇小岭子沟、东大屯沟,罗庄子镇杨家峪沟,穿芳峪镇牛头沟,官庄镇漳河五支沟,下营镇黄乜子沟、石头营沟、中营小西沟、前干涧沟,出头岭镇中峪村沟等亟需治理的10条山洪沟进行先期治理,总长度24.21km。
本次招标范围为蓟州区山洪沟治理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蓟州区山洪沟治理一期工程监理,合同编号:JZQSHGZLYQJL/HT-2024-01。主要工作内容为对蓟州区山洪沟治理一期工程进行施工监理,施工期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以及征地拆迁监督评估等。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清淤疏浚沟道、岸坡防护、拦砂堰、暗涵(暗管)、桥涵、视频监控系统等。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0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计划工期为442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以上(含*级)资质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近五年(2019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9月6日9时~2024年9月13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 (略) ;
开户银行: (略) 天津河东支行;
银行账号:*0151。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q.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9月27日14时,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略) 第五开标室( (略) 河 (略) 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 (略) (略) 网(http://**)、天津普泽 (略) 网(http://**.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 (略) 蓟州区文昌街30号
联 系 人:刘春鸥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西 (略) 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邮政编码:*
网址:http://**
电子信箱:*@*q.com
联系人:刘洋
电话:*
发布日期:2024年9月6日
异议受理单位: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刘春鸥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蓟州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祁琳
电话:0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蓟州区山洪沟治理一期工 (略) 蓟州区行政审批局以蓟审批一〔2024〕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市级支持资金和区政府统筹解决。招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对渔阳镇小岭子沟、东大屯沟,罗庄子镇杨家峪沟,穿芳峪镇牛头沟,官庄镇漳河五支沟,下营镇黄乜子沟、石头营沟、中营小西沟、前干涧沟,出头岭镇中峪村沟等亟需治理的10条山洪沟进行先期治理,总长度24.21km。
本次招标范围为蓟州区山洪沟治理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蓟州区山洪沟治理一期工程监理,合同编号:JZQSHGZLYQJL/HT-2024-01。主要工作内容为对蓟州区山洪沟治理一期工程进行施工监理,施工期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以及征地拆迁监督评估等。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清淤疏浚沟道、岸坡防护、拦砂堰、暗涵(暗管)、桥涵、视频监控系统等。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0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计划工期为442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以上(含*级)资质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近五年(2019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9月6日9时~2024年9月13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 (略) ;
开户银行: (略) 天津河东支行;
银行账号:*0151。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q.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9月27日14时,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略) 第五开标室( (略) 河 (略) 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 (略) (略) 网(http://**)、天津普泽 (略) 网(http://**.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 (略) 蓟州区文昌街30号
联 系 人:刘春鸥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西 (略) 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邮政编码:*
网址:http://**
电子信箱:*@*q.com
联系人:刘洋
电话:*
发布日期:2024年9月6日
异议受理单位: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刘春鸥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蓟州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祁琳
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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