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车辆租赁服务保障意向公开 招标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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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车辆租赁服务保障意向公开 招标预告

某单位车辆租赁服务保障采购项目意向公开(2024-JQSSQD-F3021)(第1、2、3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更好完善采购需求,现将我单位车辆租赁服务保障项目进行采购意向公开,欢迎广大供应商了解相关需求,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参与并关注后续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车辆租赁服务保障

二、预算金额:约45.*/年(服务期限为两年,最终金额以发布的采购公告为准)

三、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出之日起15日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分3个包,具体参数和支付方式详见附件一。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应为以下主体之一: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 队 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 信用中国 ”(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六、建议反馈方式

供应商须在公示期内按照下列要求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

(一)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的供应商。

(二)递交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必要时需提供相关材料,格式如下: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采购意向建议;

2.邮件内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等;

3.邮件附件:上述材料按序号制作成PDF格式文件(加盖公章),文件题目同邮件主题;

4.如材料未按要求,我部将拒收;

5.提出的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该项后续采购工作;

6.我部均不回复邮件。

(三)提交的意见建议形成PDF格式文件,*@*63.com,文件名称均与主题一致。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助理 侯助理

电 话:* *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024年9月6日

某单位车辆租赁服务保障采购项目意向公开(2024-JQSSQD-F3021)(第1、2、3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更好完善采购需求,现将我单位车辆租赁服务保障项目进行采购意向公开,欢迎广大供应商了解相关需求,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参与并关注后续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车辆租赁服务保障

二、预算金额:约45.*/年(服务期限为两年,最终金额以发布的采购公告为准)

三、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出之日起15日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分3个包,具体参数和支付方式详见附件一。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应为以下主体之一: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 队 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 信用中国 ”(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六、建议反馈方式

供应商须在公示期内按照下列要求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

(一)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的供应商。

(二)递交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必要时需提供相关材料,格式如下: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采购意向建议;

2.邮件内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等;

3.邮件附件:上述材料按序号制作成PDF格式文件(加盖公章),文件题目同邮件主题;

4.如材料未按要求,我部将拒收;

5.提出的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该项后续采购工作;

6.我部均不回复邮件。

(三)提交的意见建议形成PDF格式文件,*@*63.com,文件名称均与主题一致。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助理 侯助理

电 话:* *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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