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五华区2024年拟处置国有资产评估采购计划
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五华区2024年拟处置国有资产评估采购计划
为进一步盘活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经济效益。五华区财政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五华区2024年拟处置国有资产开展资产评估。
一、项目名称
五华区2024年拟处置国有资产评估项目
二、项目对应指导目录代码及名称
B0702 评估和评价服务
三、购买主体
(略) 五华区财政局
四、采购主要内容
选取1家符合条件、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供应商)作为承接主体,对五华区2024年拟处置国有资产进行全面的资产评估工作,资产共计28项,具体详见清单附件。
五、项目资金预算
预算金额:*元,最终以实际结算价为准。
六、承接标准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度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略) 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供应商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师许可证;
b.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c.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和《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要求,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元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本单位内控制度执行。本次采购拟按照本单位内控、财务等制度执行。
八、报名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派驻项目小组成员身份证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4.公司资质证明材料;
5.财务制度、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相关材料;
6.经历业绩材料;
7.信用证明和无违法记录证明材料;
8.服务报价材料;
9.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10.项目服务方案,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11.其他相关材料。
响应文件电子版(电子版以 U 盘形式提交,包含响应文件正本全部内容的 word 及签字盖章的扫描件各1 份)
九、公告时间
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8日。
十、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截止日前,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以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将响应文件于工作日规定时间内(9:00—17:00), (略) 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楼1111室 。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871-*
附件:资产清单
(略) 五华区财政局
2024年9月10日
为进一步盘活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经济效益。五华区财政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五华区2024年拟处置国有资产开展资产评估。
一、项目名称
五华区2024年拟处置国有资产评估项目
二、项目对应指导目录代码及名称
B0702 评估和评价服务
三、购买主体
(略) 五华区财政局
四、采购主要内容
选取1家符合条件、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供应商)作为承接主体,对五华区2024年拟处置国有资产进行全面的资产评估工作,资产共计28项,具体详见清单附件。
五、项目资金预算
预算金额:*元,最终以实际结算价为准。
六、承接标准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度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略) 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供应商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师许可证;
b.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c.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和《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要求,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元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本单位内控制度执行。本次采购拟按照本单位内控、财务等制度执行。
八、报名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派驻项目小组成员身份证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4.公司资质证明材料;
5.财务制度、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相关材料;
6.经历业绩材料;
7.信用证明和无违法记录证明材料;
8.服务报价材料;
9.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10.项目服务方案,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11.其他相关材料。
响应文件电子版(电子版以 U 盘形式提交,包含响应文件正本全部内容的 word 及签字盖章的扫描件各1 份)
九、公告时间
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8日。
十、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截止日前,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以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将响应文件于工作日规定时间内(9:00—17:00), (略) 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楼1111室 。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871-*
附件:资产清单
(略) 五华区财政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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