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2批-2023年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等监测委托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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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2批-2023年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等监测委托服务项目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 (略) 邻水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第2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2023年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等监测委托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邻水县域内县城、乡镇集中式(分散式)、河长制、农村环境质量等监测任务。
主要功能或目标:完成2024年邻水县生态环境监测任务。
需满足的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所有监测项目均须在CMA资质认定证书附表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初步拟定需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及《地下水质量标准 *》所有项目,具体以正式招标公告为准)。
45.* 2024年10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邻水生态环境局

2024年09月11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 (略) 邻水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第2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2023年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等监测委托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邻水县域内县城、乡镇集中式(分散式)、河长制、农村环境质量等监测任务。
主要功能或目标:完成2024年邻水县生态环境监测任务。
需满足的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所有监测项目均须在CMA资质认定证书附表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初步拟定需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及《地下水质量标准 *》所有项目,具体以正式招标公告为准)。
45.* 2024年10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邻水生态环境局

2024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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