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模型改造及存放装置开(第二次)(2024-JHHDGJ-W1008)(第1包)招标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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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模型改造及存放装置开(第二次)(2024-JHHDGJ-W1008)(第1包)招标预告

一、采购意向公开表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

参 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 注

1

教学模型改造及存放装置

名称:教学模型改造及存放装置

数量1套

主要功能:用于结构原理教学、对接操作,实现某教学设备的存放。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

1.主要功能及组成

1.1主要功能

用于结构原理教学、对接操作,实现教学模型的存放。

1.2组成

教学模型1套、存放装置1套。

2.主要技术指标

2.1教学模型改造

①新开推拉孔2处;

②新制并安装滑块3组12个;

③新增并安装可脱落插座2处;

④新制并安装发动机模型1套;

⑤新制并安装尾部结构1套、尾部舵面1套、尾部行程开关1套。

2.2 存放装置

①盖板可打开,能够存放某教学模型;

②外形尺寸长×宽×高不大于:9400×1200×1500(mm);

③质量不大于2200kg;

④使用年限不小于15年;

⑤货叉孔中心距(mm):1500。

3. 产品运输

待改造产品的往返运输。

70

2024年12月

二、公示及受理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之内。

三、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邮箱等方式实名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营业外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意见建议反馈表(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邮箱:*@*63.com

2.对于项目的需求参数、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提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

3.对于项目的资格条件,本有国家、军队、行业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材料依据;或对于项目资格条件不合理的,可以明确指出。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5.最终以正式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金飞

电 话:*

注:1.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2.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一、采购意向公开表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

参 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 注

1

教学模型改造及存放装置

名称:教学模型改造及存放装置

数量1套

主要功能:用于结构原理教学、对接操作,实现某教学设备的存放。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

1.主要功能及组成

1.1主要功能

用于结构原理教学、对接操作,实现教学模型的存放。

1.2组成

教学模型1套、存放装置1套。

2.主要技术指标

2.1教学模型改造

①新开推拉孔2处;

②新制并安装滑块3组12个;

③新增并安装可脱落插座2处;

④新制并安装发动机模型1套;

⑤新制并安装尾部结构1套、尾部舵面1套、尾部行程开关1套。

2.2 存放装置

①盖板可打开,能够存放某教学模型;

②外形尺寸长×宽×高不大于:9400×1200×1500(mm);

③质量不大于2200kg;

④使用年限不小于15年;

⑤货叉孔中心距(mm):1500。

3. 产品运输

待改造产品的往返运输。

70

2024年12月

二、公示及受理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之内。

三、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邮箱等方式实名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营业外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意见建议反馈表(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邮箱:*@*63.com

2.对于项目的需求参数、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提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

3.对于项目的资格条件,本有国家、军队、行业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材料依据;或对于项目资格条件不合理的,可以明确指出。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5.最终以正式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金飞

电 话:*

注:1.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2.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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