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医院2024年一批卫生器材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1、2、2、3、4、4、5包
某部医院2024年一批卫生器材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1、2、2、3、4、4、5包
(略) 一批卫生器材意向公开
我院拟对一批卫生器材实施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请广大供应商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一批卫生器材
二、项目编号:2024-JWEZDQ-W0304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算:120.*元
五、初步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在对项目概况等提出意见建议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1份(发送至邮箱:*@*63.com),逐页加盖单位鲜章。(每个供应商仅接受1个授权人)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6.建议表电子版,格式见附件2;
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院将拒绝接收。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或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扫描件发邮箱等方式 (略) ,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意见建议按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2)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欢迎各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略) 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略) 采购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八、采购意向公示受理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
九、联系人:
颜女士,电话:*,0510-*
邮箱:*@*63.com
附件:1.卫生器材技术参数
附件:2.《采购意向公开情况及意见建议统计表》
(略) 一批卫生器材意向公开
我院拟对一批卫生器材实施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请广大供应商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一批卫生器材
二、项目编号:2024-JWEZDQ-W0304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算:120.*元
五、初步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在对项目概况等提出意见建议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1份(发送至邮箱:*@*63.com),逐页加盖单位鲜章。(每个供应商仅接受1个授权人)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6.建议表电子版,格式见附件2;
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院将拒绝接收。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或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扫描件发邮箱等方式 (略) ,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意见建议按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2)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欢迎各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略) 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略) 采购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八、采购意向公示受理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
九、联系人:
颜女士,电话:*,0510-*
邮箱:*@*63.com
附件:1.卫生器材技术参数
附件:2.《采购意向公开情况及意见建议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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