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意向公开 招标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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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意向公开 招标预告

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意向公告

(2024-*)

一、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二、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及有效期:拟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选取3家招标代理机构为我单位提供物资、工程、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原《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明确的收费标准为基础,采取差额累进式计取,成交价格按各单位自主报价执行。

三、概算金额

年度采购项目金额约*元,具体以当年实际下达任务情况为准。

四、时间要求: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采购。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招标服务/代理;②投标人需在军队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www.plap

.mil.cn)完成注册。

(七)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供应商参与意愿及意见建议:

(一)供应商意向响应时间: 2024 年 9月13日至 2024 年 9 月20日(9:00—18:00)(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响应时间之外递交,我部将不再接受。

(二)材料递交方式: (略) 远程递交。

邮件主题: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q.com。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27-*

联 系 人:马老师 电 话:027-*

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意向公告

(2024-*)

一、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二、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及有效期:拟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选取3家招标代理机构为我单位提供物资、工程、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原《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明确的收费标准为基础,采取差额累进式计取,成交价格按各单位自主报价执行。

三、概算金额

年度采购项目金额约*元,具体以当年实际下达任务情况为准。

四、时间要求: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采购。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招标服务/代理;②投标人需在军队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www.plap

.mil.cn)完成注册。

(七)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供应商参与意愿及意见建议:

(一)供应商意向响应时间: 2024 年 9月13日至 2024 年 9 月20日(9:00—18:00)(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响应时间之外递交,我部将不再接受。

(二)材料递交方式: (略) 远程递交。

邮件主题: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q.com。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27-*

联 系 人:马老师 电 话: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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