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泊湿地生态改善提升项目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团泊湿地生态改善提升项目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团泊湿地生态改善提升项 (略) 静海区行政审批局以津静审投[2024]1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积极申请国债资金、专项债券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团泊健 (略) ,招标代理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包主要内容包括对区域内三经河、三纬溪等河道进行清淤、拓宽、改建;三角湖及周边水系的挖深、清淤、边坡修复等防洪工程;园区周边河道堤坝垫高加固,堤岸整治,新建箱涵进行水系连通,并新建水闸等附属构筑物。
本招标项目拟建设期约为26个月。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团泊湿地生态改善提升项目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团泊湿地生态改善提升项目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编号:ZRTJDFFZHZSFQPSJCSSJSGCEPC/HT-2024-01,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拓宽、改建,水系防洪工程,堤坝垫高加固,堤岸整治,新建箱涵、水闸、河道、涵洞、泵站等附属构筑物。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2)工程采购、工程施工、工程移交等本项目必须完成的一切工作。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设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施工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若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价格分。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级资质;或 (略) 政行业*级工程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工程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级工程设计资质三者中的任一项,以及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两者中的任一项;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4)2019年1月~至今具备类似项目经验和业绩;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1年8月~2024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2021年8月~2024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3)联合体各方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4)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单位,承担设计工作的不接受联合体,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4.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9月24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0元,以现金或电汇方式缴纳,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户名: (略) (略) ;
账号:*6091;开户行:中国 (略) 天津东楼支行;开户行行号:*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若联合体投标)(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26.com,并注明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14日9时30分,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略) 第四开标室( (略) 河 (略) 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 (略) (略) 网(http://**)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团泊健 (略)
招标人地址: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 (略) 9号
联系人:董部长
电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西区广顺道2号
邮 政 编 码:*
电子信箱:*@*26.com
联系人:武宇哲、孙春建
电 话:022-*
发布日期:2024年9月15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团泊健 (略)
受理负责人:董部长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静海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王增雨
电话:0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团泊湿地生态改善提升项 (略) 静海区行政审批局以津静审投[2024]1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积极申请国债资金、专项债券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团泊健 (略) ,招标代理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包主要内容包括对区域内三经河、三纬溪等河道进行清淤、拓宽、改建;三角湖及周边水系的挖深、清淤、边坡修复等防洪工程;园区周边河道堤坝垫高加固,堤岸整治,新建箱涵进行水系连通,并新建水闸等附属构筑物。
本招标项目拟建设期约为26个月。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团泊湿地生态改善提升项目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团泊湿地生态改善提升项目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编号:ZRTJDFFZHZSFQPSJCSSJSGCEPC/HT-2024-01,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拓宽、改建,水系防洪工程,堤坝垫高加固,堤岸整治,新建箱涵、水闸、河道、涵洞、泵站等附属构筑物。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2)工程采购、工程施工、工程移交等本项目必须完成的一切工作。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设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施工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若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价格分。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级资质;或 (略) 政行业*级工程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工程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级工程设计资质三者中的任一项,以及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两者中的任一项;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4)2019年1月~至今具备类似项目经验和业绩;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1年8月~2024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2021年8月~2024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3)联合体各方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4)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单位,承担设计工作的不接受联合体,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4.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9月24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0元,以现金或电汇方式缴纳,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户名: (略) (略) ;
账号:*6091;开户行:中国 (略) 天津东楼支行;开户行行号:*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若联合体投标)(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26.com,并注明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14日9时30分,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略) 第四开标室( (略) 河 (略) 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 (略) (略) 网(http://**)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团泊健 (略)
招标人地址: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 (略) 9号
联系人:董部长
电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西区广顺道2号
邮 政 编 码:*
电子信箱:*@*26.com
联系人:武宇哲、孙春建
电 话:022-*
发布日期:2024年9月15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团泊健 (略)
受理负责人:董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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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静海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王增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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