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潮东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宁河区潮东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河区潮东泵站更新改造工 (略) 宁河区行政审批局以宁审批政投〔2024〕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特别国债,其余部分为区自筹资金。招 (略) 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潮东泵站坐落于宁河区东棘坨镇东白村南,卫星河与潮白新河交汇处,紧邻潮白新河左堤,多年来潮东泵站对排除卫星河沿岸涝水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状潮东泵站已多年不能正常运行,对区内农田除涝、灌溉及引水造成严重影响,为更好满足抗旱排涝需求,提高周边区域水系连通能力,实施宁河区潮东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是必要的。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0月28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计划工期为429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河区潮东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宁河区潮东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施工,合同编号:NHQCDBZGXGZSG/HT-2024-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拆除原泵站泵房、进水池、出水池、防洪穿堤闸、排涝进水闸、灌溉出水闸、变电站和现状管理用房等建筑物;(2)重建卫星引河侧双层闸、上下层前池、主泵房、上下层后池、灌溉出水涵闸、潮白新河侧双层闸及其连通箱涵段、调水闸及其连通箱涵段、主泵房、副厂房及管理用房等。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建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近五年(2019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1年~2024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执行 (略) (http://**)、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9月18日9时~2024年9月25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 (略) ;
开户银行: (略) 天津富裕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16日10时,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略) 第四开标室( (略) 河 (略) 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 (略) (略) 网(http://**)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 (略) 宁河区芦台 (略) 107号
联 系 人:戴亚玲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 (略) 广顺园小区
联 系 人:焦欧阳、罗烈虎
电 话:*
邮 箱:*@*26.com
发 布 日 期:2024年9月18日
异议受理单位: (略) 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戴亚玲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宁河区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科
受理负责人:刘国娥、牛文东
电话:0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河区潮东泵站更新改造工 (略) 宁河区行政审批局以宁审批政投〔2024〕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特别国债,其余部分为区自筹资金。招 (略) 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潮东泵站坐落于宁河区东棘坨镇东白村南,卫星河与潮白新河交汇处,紧邻潮白新河左堤,多年来潮东泵站对排除卫星河沿岸涝水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状潮东泵站已多年不能正常运行,对区内农田除涝、灌溉及引水造成严重影响,为更好满足抗旱排涝需求,提高周边区域水系连通能力,实施宁河区潮东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是必要的。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0月28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计划工期为429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河区潮东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宁河区潮东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施工,合同编号:NHQCDBZGXGZSG/HT-2024-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拆除原泵站泵房、进水池、出水池、防洪穿堤闸、排涝进水闸、灌溉出水闸、变电站和现状管理用房等建筑物;(2)重建卫星引河侧双层闸、上下层前池、主泵房、上下层后池、灌溉出水涵闸、潮白新河侧双层闸及其连通箱涵段、调水闸及其连通箱涵段、主泵房、副厂房及管理用房等。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建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近五年(2019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1年~2024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执行 (略) (http://**)、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9月18日9时~2024年9月25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 (略) ;
开户银行: (略) 天津富裕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16日10时,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略) 第四开标室( (略) 河 (略) 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 (略) (略) 网(http://**)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 (略) 宁河区芦台 (略) 107号
联 系 人:戴亚玲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 (略) 广顺园小区
联 系 人:焦欧阳、罗烈虎
电 话:*
邮 箱:*@*26.com
发 布 日 期:2024年9月18日
异议受理单位: (略) 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戴亚玲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宁河区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科
受理负责人:刘国娥、牛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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