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09月至2024年10月政府采购意向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09月至2024年10月政府采购意向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09月至2024年10月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9-18 17:12:51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09月至2024年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海丰县第二污水处理设施等十个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外运处置服务 | 标的名称:海丰县第二污水处理设施等十个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外运处置服务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对海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梅陇镇污水处理厂、公平镇污水处理厂、可塘镇污水处理厂和海丰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目六座镇级污水处理厂(黄羌镇、平东镇、陶河镇、联安镇、大湖镇、赤坑镇)等十个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外运处置服务。服务期:2年。 需满足的要求:处理固体废物技术及工艺且符合环保标准要求,确保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泥处置达到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要求。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 8,* | 2024年10月 | *元/年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09月18日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09月至2024年10月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9-18 17:12:51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09月至2024年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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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丰县第二污水处理设施等十个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外运处置服务 | 标的名称:海丰县第二污水处理设施等十个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外运处置服务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对海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梅陇镇污水处理厂、公平镇污水处理厂、可塘镇污水处理厂和海丰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目六座镇级污水处理厂(黄羌镇、平东镇、陶河镇、联安镇、大湖镇、赤坑镇)等十个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外运处置服务。服务期:2年。 需满足的要求:处理固体废物技术及工艺且符合环保标准要求,确保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泥处置达到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要求。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 8,* | 2024年10月 | *元/年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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