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采购意向-2025年度盘锦市市直公务员医疗补助第三方承办服务项目
盘锦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采购意向-2025年度盘锦市市直公务员医疗补助第三方承办服务项目
意向公示
(略) 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至)10月
政府采购意向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发布日期 |
1 | 202 (略) 市直公务员医疗补助第三方承办服务项目 | 为进一 (略) 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保障公务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和合法权益, (略) 医保局 财政局《关于进一 (略) 市直机关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通知》(盘医保发〔2019〕9号)精神,采用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委托经办, (略) 直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2 (略) 直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预计参保人数2.*人,预计筹资约*元(人均筹资标准750元/人/年)。给予筹资额一定比例的的运营成本;赔付额超过筹资总额后设定不同的分担模式。 | 1800 | 10月 | 无 | 2024年9月19日 |
2 | 202 (略) 职工高额补充保险第三方经办服务机构项目 | 202 (略) 职工高额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高额补充保险)经办服务项目标的额约为*元,实际标的金额按照20 (略) 高额补充保险实际参保人数与高额补充保险缴费标准(100元/人/年)之积计算。参 (略) 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年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的,由供应商按90%予以赔付,最高给付限额*元。建立职工高额保险业务收支结余和政策性亏损的动态调整机制。当年职工高额保险基金收支结余,由承办机构返还医保基金。承办机构年度经办服务费用由运营成本和盈利率两部分构成。 | 4500 | 10月 | 无 | 2024年9月19日 |
3 | 202 (略)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第三方经办服务机构项目 | 本项目总 (略) 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预计筹资总额,全市总参保人数约为*人,人均筹资额为100元/人,预计筹资总额为*元。 (略) 现行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100元,根据2025年度实际参保人数,从居民医保基金中提取。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每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参保缴费的人员。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结算。当年大病保险基金收支结余,由承办机构返还医保基金;因医保政策调整等政策性原因造成当年大病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由医保基金和承办机构分摊,具体分摊比例根据招投标结果在合同中载明;非政策性原因造成当年大病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由商业保险机构承担。承办机构年度经办服务费用由运营成本和盈利两部分构成。 | 7000 | 10月 | 本项目按服务区域分2个包组进行招标,其中:包租1为大洼区以外其它县区区域,参保人数预计43.*人,标的额为*元;包租2为大洼区区域,参保人数预计26.*人,标的额为*元。两个包组兼投不兼中。如投标人两个包组均得分排名第一名,则中标包组1,包组2排名依次顺延。 | 2024年9月19日 |
意向公示
(略) 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至)10月
政府采购意向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发布日期 |
1 | 202 (略) 市直公务员医疗补助第三方承办服务项目 | 为进一 (略) 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保障公务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和合法权益, (略) 医保局 财政局《关于进一 (略) 市直机关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通知》(盘医保发〔2019〕9号)精神,采用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委托经办, (略) 直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2 (略) 直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预计参保人数2.*人,预计筹资约*元(人均筹资标准750元/人/年)。给予筹资额一定比例的的运营成本;赔付额超过筹资总额后设定不同的分担模式。 | 1800 | 10月 | 无 | 2024年9月19日 |
2 | 202 (略) 职工高额补充保险第三方经办服务机构项目 | 202 (略) 职工高额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高额补充保险)经办服务项目标的额约为*元,实际标的金额按照20 (略) 高额补充保险实际参保人数与高额补充保险缴费标准(100元/人/年)之积计算。参 (略) 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年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的,由供应商按90%予以赔付,最高给付限额*元。建立职工高额保险业务收支结余和政策性亏损的动态调整机制。当年职工高额保险基金收支结余,由承办机构返还医保基金。承办机构年度经办服务费用由运营成本和盈利率两部分构成。 | 4500 | 10月 | 无 | 2024年9月19日 |
3 | 202 (略)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第三方经办服务机构项目 | 本项目总 (略) 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预计筹资总额,全市总参保人数约为*人,人均筹资额为100元/人,预计筹资总额为*元。 (略) 现行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100元,根据2025年度实际参保人数,从居民医保基金中提取。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每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参保缴费的人员。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结算。当年大病保险基金收支结余,由承办机构返还医保基金;因医保政策调整等政策性原因造成当年大病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由医保基金和承办机构分摊,具体分摊比例根据招投标结果在合同中载明;非政策性原因造成当年大病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由商业保险机构承担。承办机构年度经办服务费用由运营成本和盈利两部分构成。 | 7000 | 10月 | 本项目按服务区域分2个包组进行招标,其中:包租1为大洼区以外其它县区区域,参保人数预计43.*人,标的额为*元;包租2为大洼区区域,参保人数预计26.*人,标的额为*元。两个包组兼投不兼中。如投标人两个包组均得分排名第一名,则中标包组1,包组2排名依次顺延。 | 2024年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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