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廊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2024年01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中国共产党廊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2024年01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第二批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一年中至少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缴纳记录;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在项目采购活动中,投标保证金相关缴款凭证资料在投标时作为必须提供的投标资料组成部分,并作为存档资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面向中小微企业,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特定资格:所供车辆应符合声级*(II);GB/T*-1993;排气排放物GB*.6-2016;CO2排放量GB/T*-2008;GB*.5-2013等乘用车相关国家标准或更新的国家标准。
4.本项目采购内容:轿车3辆。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合理有效配置公务
*
2024年11月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中国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2024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第二批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一年中至少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缴纳记录;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在项目采购活动中,投标保证金相关缴款凭证资料在投标时作为必须提供的投标资料组成部分,并作为存档资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面向中小微企业,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特定资格:所供车辆应符合声级*(II);GB/T*-1993;排气排放物GB*.6-2016;CO2排放量GB/T*-2008;GB*.5-2013等乘用车相关国家标准或更新的国家标准。
4.本项目采购内容:轿车3辆。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合理有效配置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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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中国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2024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最近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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