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导航对抗实验系统(2024-JK13-W1067)招标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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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导航对抗实验系统(2024-JK13-W1067)招标预告

无人机导航对抗实验系统意向公告

(2024-*)

一、项目名称

无人机导航对抗实验系统。

二、项目概况

见附件(无人机导航对抗实验系统概况)。

三、概算金额

*元。

四、时间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采购。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采购活动。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问题。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单位能独立承担本服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参与意愿及意见建议:

(一)供应商意向响应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4日(9:00—18:00)(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响应时间之外递交,我部将不再接受。

(二)材料递交方式: (略) 远程递交。

邮件主题:无人机导航对抗实验系统+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q.com。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27-*

联 系 人:马老师 电 话:027-*

e59ca108附件1.pdf

无人机导航对抗实验系统意向公告

(2024-*)

一、项目名称

无人机导航对抗实验系统。

二、项目概况

见附件(无人机导航对抗实验系统概况)。

三、概算金额

*元。

四、时间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采购。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采购活动。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问题。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单位能独立承担本服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参与意愿及意见建议:

(一)供应商意向响应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4日(9:00—18:00)(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响应时间之外递交,我部将不再接受。

(二)材料递交方式: (略) 远程递交。

邮件主题:无人机导航对抗实验系统+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q.com。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27-*

联 系 人:马老师 电 话:027-*

e59ca108附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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