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1、2、3包
黄山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1、2、3包
黄山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意向公告
我部拟对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进行采购,为顺利实施采购项目、促进公平公正、确保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益,切实维护参与采购活动各方的正当权益,现将采购 (略) 上公示,希望广大供应商对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黄山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AHHS-F1004
三、公示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7日
四、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参 数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 时 间 | 备注 |
1 | 黄山某部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蔬果类、畜禽肉、水产类、禽蛋类、干调类、预包装食品类 | 详见附件 | 一包约*元; 二包约*元; 三包约*元。 (根据2022年和2023年开支金额平均预估)每包由第一中标人配送,第二中标人为备选供应商。 | 2024年 12月 | 交货 (略) ,其中:一包配送点位为屯溪区、歙县、祁门县各1处;二包配送点位为休宁县4处、黟县1处;三包配送点位为屯溪区1处、黄山区3处。 |
五、拟定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体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7、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供应商对采购意向内容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您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注:1.反馈方式: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com(需求单位)*@*q.com(采购机构)。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 (略)
《 (略) 》《安徽省招标 (略) 》《 (略) (略) 网》
八、联系方式
焦先生:0559-*,邮箱:*@*q.com(需求单位)
周先生:0559-*,邮箱:*@*q.com(采购机构)
九、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袁先生
办公电话:0559-*
附件:1.黄山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初步商务和技术参数
2.黄山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意见反馈表
黄山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意向公告
我部拟对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进行采购,为顺利实施采购项目、促进公平公正、确保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益,切实维护参与采购活动各方的正当权益,现将采购 (略) 上公示,希望广大供应商对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黄山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AHHS-F1004
三、公示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7日
四、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参 数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 时 间 | 备注 |
1 | 黄山某部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蔬果类、畜禽肉、水产类、禽蛋类、干调类、预包装食品类 | 详见附件 | 一包约*元; 二包约*元; 三包约*元。 (根据2022年和2023年开支金额平均预估)每包由第一中标人配送,第二中标人为备选供应商。 | 2024年 12月 | 交货 (略) ,其中:一包配送点位为屯溪区、歙县、祁门县各1处;二包配送点位为休宁县4处、黟县1处;三包配送点位为屯溪区1处、黄山区3处。 |
五、拟定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体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7、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供应商对采购意向内容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您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注:1.反馈方式: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com(需求单位)*@*q.com(采购机构)。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 (略)
《 (略) 》《安徽省招标 (略) 》《 (略) (略) 网》
八、联系方式
焦先生:0559-*,邮箱:*@*q.com(需求单位)
周先生:0559-*,邮箱:*@*q.com(采购机构)
九、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袁先生
办公电话:0559-*
附件:1.黄山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初步商务和技术参数
2.黄山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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